2017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如何调整?2017年养老金是升了还是降了?其实,国家目前并没有出台养老保险新政策。但根据2016年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来看,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以下是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这是我国连续第十二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首次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预计将有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据介绍,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加大。“十二五”期间,基金支出年均增长率19.7%左右,基金收入年均增长率16.8%左右,支出增长率超过收入增长率近3个百分点。不过,在财政补助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每年的总收入仍大于总支出。2015年企业职工养老基金总收入约2.7万亿元,总支出约2.3万亿元,累计结余约3.4万亿元,可以支付17个月。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待遇后将确保发放,退休人员对此尽可以放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等地区将继续给予补助,确保养老金足额按时发放到位。这位负责同志同时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此次养老金上调虽然是同步调整,但资金来源不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所用资金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
今年养老金上调,明年、后年会怎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直接关系广大退休人员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尽管企业养老金已连续上调多年,但尚未实现养老金调整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这让许多退休老人心里没底。
金维刚介绍说,从国外经验看,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普遍建立了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机制,对养老金水平定期调整,多数国家每年调一次,调整水平多与物价或工资指数挂钩,或综合考虑物价和工资增长状况,有的国家还兼顾人口结构变化等。此次调整就综合考虑了与工资增长状况、物价变动状况的关系,可以看作建立合理调整机制的开始。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总结连续调整养老金的经验,借鉴国外经验,结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顶层设计,尽快提出建立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的具体方案,合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可持续。
② 湖北省2017年退休养老金是怎样调
近日,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文件,决定从2017年1月日起,对于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体现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具体政策为:
一是定额调整。按退休、退职时间点划分三档,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5元、45元、35元。
二是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
三是适当倾斜。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对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37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对2016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即193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③ 湖北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o17年退休金怎样调整
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 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携碧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 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及以下职务400元。
1、事业单位是指由 *** 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 *** 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2、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 *** 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仔派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4、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从2015年1月份开始提高退休工人工资l0%现在细则还未出来等细则出来后你可根椐自己的条件一对照就能知道自已能加多少工资
关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工资的事儿曰前国家己发过文件,目前各省市都正在积极运作,不久就会发放到手。
湖北省2o17年退休人员退休金调整方案已于上半年出台,企业单位在7月底,机关事业单位在8月底前已全部发放到位。具体方案是这样的,定额调整95年前退休的增加55元,96年至○5年退休的增加45元,O6年至16年退休的增加35元。交费年限每一年增加2元。再按基本养老金和1.6%增加。年令70至79的增加4o元,8O岁及以上的增加6O元。艰苦地区增加1o元,53年参加工作的增加25元。
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具体政策为:
一、定额调整。根据退休时间分三档,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2元、72元、62元。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二、挂钩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6%。
三、适当倾斜。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念隐贺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5)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6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5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符合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在我省是恩施州的恩施市、利川、建始、巴东、宣恩、咸丰、来凤、鹤峰,十堰市的郧县、郧西、房县、竹山、竹溪,宜昌市的兴山、秭归、长阳、五峰,神农架林区)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目前,全省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已经开始积极行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今年前9个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据统计,全省有近490万退休人员参加此次调整,调整到位后人均月增长6.7%。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即便改革后,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会降低。
中新网2015年1月19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针对本次改革中明确的“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执行新的待遇调整办法”进行了解读,指出:老人的待遇是不是有保障,这个回答是明确的,原来发多少钱还发多少钱,不会改变。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将来养老金调整的时候,还会跟着调整。
除了上海今年上涨的养老金已发放和北京、云南、陕西、广西、辽宁已出台调整方案以外,其他各省(区、市)尚未出台方案。山东省调整方案已上报待批,并将在9月底前把今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增加部分从今年1月补起。
截至目前,相关部门还没有出台2016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
④ 湖北省十堰地区2017年职工退休养老待遇计算标准是多少
湖北省十堰市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仅限个人账户建立前参工人员)构成:
1、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前历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关于改革企业职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
鄂劳社文[2006]169号
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本通知实施前已经退休、退职的人员,仍按原待遇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二)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退职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退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
1、过渡性养老金标准为: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的乘积。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前历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⑤ 武汉社保养老金领多少钱一个月
2017-2018年武汉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说明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
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3093.30元,最高缴费基数17990.70元;
2、缴费金额: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87.73元;职工247.46元;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439.26元;职工359.81元;
3、单位缴纳比例19%,个人缴纳比例8%;
二、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与基数:
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3093.30元,最高缴费基数17990.70元;
2、缴费金额: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47.46元;职工61.87元;最高缴费金额:单位3418.23元;职工1439.26元;
3、单位缴纳比例8%,个人缴纳比例2%;
三、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3093.30元,最高缴费基数17990.70元;
2、缴费金额: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1.65元;职工9.28元;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25.93元;职工53.97元;
3、单位缴纳比例0.70%,个人缴纳比例0.30%;
四、生育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3093.30元,最高缴费基数17990.70元;
2、缴费金额: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1.65元;职工0.00元;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25.93元;职工0.00元;
3、单位缴纳比例0.70%,个人不用缴纳该项目;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3093.30元,最高缴费基数17990.70元;
2、缴费金额: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4.85元;职工0.00元;最高缴费金额:单位86.36元;职工0.00元;
3、0.2%、0.4%、0.7%、0.9%、1.1%、1.3%、1.6%、1.9%,符合工伤费率浮动条件的单位,以浮动后实际费率缴纳。个人不缴纳该项目;
2017-2018年武汉社保缴费比例与基数一览表
武汉社保缴费比例与基数一览表
参加险种缴费工资基数缴费比例最低缴费金额最高缴费金额
最低缴费基数最高缴纳费基数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养老保险3093.3017990.7019%8%587.73247.461439.26359.81
失业保险0.70%0.30%21.659.28125.9353.97
工伤保险根据行业0.0%14.85086.360
生育保险0.70%0.0%21.650125.930
医疗保险8%2%247.4661.873418.231439.26
2017-2018武汉灵活人员2017年度社保缴费标准
一、2017至2018年度,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标准,在社会保险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划分为6个档次,由本人选择确定,分别为:
2017-2018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金额
第一档618.66元
第二档719.62元
第三档959.50元
第四档1199.38元
第五档2398.76元
第六档3598.14元
二、2017-2018年度,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费的标准为309.33元,每月加纳大额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7元,合计为316.33元;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时,一次性缴费因缴费年限不足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因工龄不足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金额为61866元。
三、2017年-2018年度。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统一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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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湖北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
湖北省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
湖北省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湖北省有500多万退休人员符合本次调整范围,调整到位后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5.5%。
一是定额调整。按退休、退职时间点划分三档,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5元、45元、35元。
二是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
三是适当倾斜。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对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37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对2016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即193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0元(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在湖北省是恩施州的恩施、利川、建始、巴东、宣恩、咸丰、来凤、鹤峰,十堰市的郧县、郧西、房县、竹山、竹溪,宜昌市的兴山、秭归、长阳、五峰,神农架林区)。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调整对象)。
二、调整时间
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00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挂钩调整。同时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6%。
(三)适当倾斜。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调整对象,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四)对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37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对2016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即193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五)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六)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根据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四、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尚未纳入经办的,由原单位垫付,实际经办后结算)。
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五、工作要求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及时调度落实资金,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得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规定。要通过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地、加强保费征缴、调度落实资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确保调整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告。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2017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⑦ 2017年养老金上调有方案吗
交养老金参保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两张(验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城镇版居民户口本权原件;《档案委托管理卡》。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比例及金额:
(1)缴费基数:个人所在省份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2)缴纳比例:按照当年相关规定执行
(3)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纳比例×12四、
缴费方式及时限:
持《档案委托管理卡》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以现金方式缴纳。参保人员应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老保险金,并于每年6月20日前办理,逾期加收利息,但最迟不得超过12月20日。缴费时间是当年基数出来后每月1—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