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今年重庆市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2015年,重庆社保截止到7月已经前后进行了三次调整,具体如下:
首次调整时间:2015年1月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布的最新政策文件,从2015年1月起,重庆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线将恢复为60%-300%,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2551
第二次调整时间:2015年5月
2015年6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从2015年3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调整为2%。费率调整后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后的最高费率由7%调整为6.6%。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0.7%调整为0.5%
第三次调整时间:2015年6月
2015年6月,重庆社平工资公布,根据新公布的社平工资标准,2014年年平均工资56852元(4738元/月),2015年社保上下限为2843-14213(60%-300%),社保缴纳基数低于2843的人员按照2843计算补收差额。
B. 二0一四年重庆的养老保险个人是以多少基数缴费
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近年变化较大,最新的政策详见如下通知: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渝人社〔2014〕233号)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缴费基数调整通知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
二、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上一年度月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从2015年1月起由区社保险局统一调整为60%。
三、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四、从即日起,区社会保险局开始受理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缴费基数调整业务。
重庆市长寿区社会保险局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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