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农村养老保险断交新规
农村养老保险断交新规有以下几点:
1、从2019年起,社保取消了一次性补缴社保的政策,所以我们交社保最晚的时间就是在45岁;
2、因为缴纳社保的最低年限是15年,而社保只要超过60岁是不可以缴纳的;
3、这三类人却可以进行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
(1)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
(2)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
(3)本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已经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B. 2019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以保障农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具体而言,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规模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引导和农村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先行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逐步推开,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有户籍的农村居民,可按《试行办法》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原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自《试行办法》施行后,逐步过渡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四)参保人按什么标准缴费?
缴费标准目前全市统一确定为1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9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其本人承受能力选择一个档次标准缴费。
调整缴费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如何组成?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按照统筹层次及管理体制,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支付终身。
(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如何计算?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其中: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积累额÷139(与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基础养老金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每月100元。
(七)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需符合哪些条件?
凡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居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
1、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2、《试行办法》实施时,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按年缴费的,或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的。
(八)2016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计算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也调整为12个档次,最低100元,最高2000元。要求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在意见中明确,在个人缴费上,今后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因为各地经济水平和政策不同,具体缴费档次需要询问当地社保局。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计算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今后随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和个人资助+上述金额产生的利息;
假如你今年46岁,每年按100元标准缴费,连续缴费15年,个人共计缴费1500元,年满60周岁时的月养老金标准=[55元+0(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100+30)×15年+0(集体补助、社会及个人资助等)]+利息(本次测算是按银行最新利率3%的不变数计算的复滚利息)}÷139=72.39元。
C. 中央新闻联播2019 12 24养老保险
12月26日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福建、江西两省是全国率先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地区,随着林改的深化,林产工业发展起来,拉动了林农增收。
在福建省邵武市龙斗村,林权改革以后,村民梁伯安与几个邻居搞了联户经营。小梁跟记者说,现在木材的效益是林改前的三倍。
据邵武市最大的木材加工企业介绍,杉木收购价格从2004年的每立方米500元提高到今年的1000元。目前,福建全省规模以上林业工业企业总产值已超过900亿元,比林权改革前增长2倍,森林覆盖率达到63.1%,位居全国第一。
与福建省相邻的江西省,林权改革完成后,高产油茶成为农民增收的新渠道。
正值隆冬季节,我们在江西省万年县见到了这种洁净的山茶花。这种高产油茶浑身都是宝,一株可以年产一斤茶油,目前在市场上可以卖到50多块钱。
正在油茶林里修剪枝条的村民叫蒋世敏,他居住在万年县蒋家村。“企业投资经营,农民荒山入股”的模式正在这个村推开,林农以林地使用权参与股份,油茶籽收成后,农民和企业三七分成。农民参加栽种、施肥等另外获得每天40元劳务费。
目前,江西省油茶林总面积达到1120万亩,常年产油量5万吨以上。按照规划,油茶产业将带动农民户均增收3000元。
【全国政协第二十一次主席会议在京召开建议明年3月3日召开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主席会议25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这次主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为召开政协十一届第八次常委会议和政协十一届第三次会议作准备。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建议明年3月3日召开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草案)、新闻发言人名单、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调整界别名单和专门委员会委员增补、调整名单。会议决定将上述有关草案提请政协十一届第八次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决定,政协十一届第八次常委会议于2010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建议第八次常委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审议通过提交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听取全国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关于本委员会2009年度工作情况的汇报等。
会议听取了全国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钱运录,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杨崇汇、蒋作君、对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会议确定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主任赵启正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新闻发言人。
贾庆林在讲话中指出,一年一度的“两会”,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在我国经济总体回升向好,但国内外经济环境仍然十分复杂的背景下,开好明年“两会”,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做好明年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对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奠定良好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要求办公厅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早动手、抓落实。要按照会议筹备工作的进程和会议议程,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今年的总结工作,周密安排好新年及春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吴邦国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讲话】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重要讲话。
吴邦国指出,修改选举法是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个重点。这次会议对修改后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再审,并决定提请明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决定提请明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选举法的修改政治性强、代表关心、社会关注,会后常委会办公厅要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全国人大代表集中阅读讨论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做好充分准备。
吴邦国说,新制定的侵权责任法,对保护民生主体合法权益,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修改后的可再生能源法,将有力地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强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会议通过的海岛保护法,对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自然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等将发挥重要作用。
吴邦国说,常委会一直把促进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为推动解决民生问题的一个重点,作了大量工作。这次会议又专门安排听取审议了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跟踪检查报告,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大家充分肯定近年来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积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一要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对就业再就业的带动作用,努力实现扩大就业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二要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困难群众就业再就业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三要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同时要加强择业观念教育,不断改善就业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议中,大家对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开展的跟踪检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普遍赞同跟踪检查报告。大家强调,要充分认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树立长期奋斗的思想,切实把这项造福当代、荫及子孙的惠民工程建设好,有效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一要在总结第一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步伐,尽快实现全国覆盖。二要增强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农村社保,建立稳定的农村社保筹资机制。三要坚持统筹兼顾,不断完善农村社保体系,既要注重农村社保相关制度间的统筹衔接,又要注意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间的统筹,为进一步改革发展留下空间。大家在审议中还积极评价了这一跟踪检查方式,认为常委会在听取审议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开展跟踪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就同一个问题持续进行监督,督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工作,这是加大人大监督工作力度、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的又一次有益尝试,不仅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也丰富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方式。希望认真总结这一实践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灵活加以运用,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具活力、更有深度。
吴邦国说,这次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大家在审议中指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针对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一要加紧制定完善支持、鼓励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大实施力度,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快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新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制,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三要大力推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鼓励中小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着力做好品牌与设计、物流与销售两篇大文章,掌握发展主动权,提高企业抗御风险的能力。吴邦国强调,这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从现在到明年3月大会召开,只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确保大会的顺利召开。二是认真做好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准备工作,确保有关法律草案和报告如期提请审议。三是统筹安排明年的各项工作,为做好新一年的各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本次会议闭幕后,常委会举行了任命书颁发仪式,吴邦国向澳门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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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2019年湖南省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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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个人缴纳;另一部分为政府缴纳。一、个人缴纳档次参保缴费共设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缴费档次。参保人根据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且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二、政府缴缴费标准省和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缴费档次100元的每人每年补助30元,缴费档次200元至400元的,每人每年补助45元,缴费档次500元以上的,每人每年不低于60元。个人缴费加政府补贴全部存入个人账户,缴费不能中断并且不按年缴费的不能享受政府财政补贴。三、特殊群体怎么交群体1-2级残疾人,不需个人缴费,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全额缴纳,并享受政府补贴。四、养老金领取标准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自2014年7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由每月55元提高到每月70元,以后还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对按规定缴费的城乡居民,在领取待遇时,按照缴费年限(15年)每超1年,每月加发不低于1元标准的基础养老金。五、养老保险缴费零风险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总额+财政补贴+利息)÷139。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全部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8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其中100元、200元为特殊群体缴费档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完全积累,一步做实到位。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计算公式月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户总额÷139哪些人可以领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养老金以2009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新农保参保人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享受基础养老金人员的子女为:儿子、儿媳、未婚的女儿以及入赘的女婿、女儿);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应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补缴部分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足额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中断缴费后又补缴的,补缴部分政府不再给予补贴。
E. 19年农村养老金多少
现在的公司都需要为正式员工缴纳社保,而对于农村居民国家推出的有新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政策,人们通过 缴纳养老保险 可以在退休之后拿到 养老退休金 以此来保障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因此对于每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和养老金发放问题让很多人十分关心。 一、 农村养老保险 的基本情况 1.农村养老保险实际上就是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 (简称新农保),它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新农保参保人员缴费标准每个地区的档次都有不同,详细的可以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参保对象为有本县农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 的农村居民。 3.月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二、2019年农村 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与发放标准是多少? 1.2019年农村居民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目前我国政府并未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按照国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例如广西地区自2019年1月1日起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200、300、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3000、4000、5000、6000元15个档次,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其他的省市地区也当以当地政府公布的相关标准为准。
F. 2019年新农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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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能领取多少,主要看个人缴费年限长短、个人缴费基数高低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G. 2019年山东省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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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朋友!
你所说的“山东省农村养老保险新政实施”应该是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31号)”,现全文转载给你,望对你有所帮助。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
(鲁政发〔2009〕13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先行试点,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建立与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新农保制度,使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二)基本原则。新农保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广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坚持保障水平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机制;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村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
(三)任务目标。2009年,按照国家选择10%的县(市、区)进行试点的要求,推动完成国家批准我省的首批试点任务,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同时鼓励各市、县(市、区)按照新农保制度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工作。2020年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二、参保对象和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三、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保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当地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缴费方式由当地政府确定。省政府依据国家规定或农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鼓励青年、中年农村居民连续缴费,多缴费,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规定。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所属参加新农保成员缴费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集体补助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
1.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对纳入国家试点的地区,中央和省财政按照统一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给予40%、60%、80%的补助。在试点没有全面铺开之前,对新农保试点的各县根据人均财力状况等单独确定补助办法。中央和省财政补助后剩余部分由市、县(市、区)政府负担。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负担。
2.缴费补贴。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县(市、区)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县(市、区)政府应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四、建立个人账户
政府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资助,市、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政府缴费补贴部分在个人账户中要单独记录。个人账户存储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五、养老金待遇确定
(一)享受养老金待遇条件。
1.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需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新农保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含)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二)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积累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三)待遇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养老金计发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
六、基金管理和监督
(一)基金管理。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
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编制政府补贴资金预算,确保对参保人的补贴及时到位和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基金监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新农保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杜绝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县(市、区)每年要在行政村范围内对参保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七、制度衔接
开展新农保制度试点,要妥善处理好与老农保制度和我省各地开展的地方性新农保试点制度以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一)已经参加农保还未达到领取年龄的人员,原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标准进行核算。领取前应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
(二)对已经参加农保、60周岁以下且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应停止领取养老金,并按新农保的有关规定继续缴费,达到新农保领取条件时,按新农保标准领取。已经参加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农保养老金的,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三)新农保与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保险关系转移
新农保参保人跨地区转移,可将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可将其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
九、经办能力建设
(一)加强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要充分运用现代管理和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各级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二)强化规章制度建设。按照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总体要求,制定和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基金审稽核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新农保公示和查询制度,建立和完善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并纳入到社会保险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要积极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十、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从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统筹规划,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
十一、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市政府要根据本意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缜密测算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报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县(市、区),报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市、区)的试点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十二、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试点工作意义、基本原则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村干部带头参保。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试点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2009年山东省纳入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的19个县(市、区)名单:
济南市天桥区、青岛市城阳区、淄博市临淄区、枣庄市市中区、寿光市、嘉祥县、肥城市、荣成市、日照市东港区、莱芜市莱城区、平邑县、禹城市、聊城市东昌府区、滨州市滨城区、菏泽市牡丹区、烟台市福山区、东营市河口区、即墨市、招远市。
2010年山东省纳入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章丘市、茌平县、德州市德城区、广饶县、桓台县、潍坊市坊子区、烟台市牟平区、乳山市、文登市、胶州市、日照市岚山区、五莲县、沂水县、滕州市、金乡县、泰安市泰山区、莱芜市钢城区、惠民县、东明县。
2010年山东省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济阳县、枣庄市峄城区、东营市东营区、垦利县、利津县、烟台市芝罘区、烟台市莱山区、龙口市、潍坊市奎文区、兖州市、新泰市、费县、博兴县。
此外,山东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参照国家和省试点政策开展自行试点,目前已有35个县(市、区)自行开展了新农保试点探索。东营、威海、莱芜三市将在今年按照国家新农保制度模式实现全覆盖。
祝好!
H. 2019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全文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 总结 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