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西安市退休人员养老金是多少2022年退休养老金什么时候调整
西安市退休人员养老金是多少?2022年退休养老金什么时候调整?
下面参考看看西安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往年调整方案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8元。
2.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为: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
3.适当倾斜:在上述调整基础上,着重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70周岁至74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75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㈡ 2022西安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每个月交多少交15年能领多少养老金
西安每年的社保缴费基数都会有所调整,时间枝氏大致在每年的7月份,调整后的西安社保养老保险最低基数为4285.76,与西安上年度最终实际缴费对比也有所上涨,为了避免最低基数的调整造成多扣费引起员工与单位的误会,这里简单介绍一下2022西安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每个月交多少?交15年配搭橡能领多少养老金?㈢ 西安2011年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
1月24日,全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议在西安召开。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鬲向前同志对调待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鬲厅长要求:从即日起,全省养老保险经办系统要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全力以赴做好发放工作,确保我省今年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月底前发放到位。
会议明确,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对201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含按照国发[1978]104号和陕劳社发[2002]77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100%退休金的老工人,下同),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分为两大部分:
一是普遍进行调整,既体现公平因素,也兼顾效率因素。退(职)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以体现公平和效率因素。在此基础上,再按年龄大小分四档增加养老金,以体现对年老退休人员的照顾,即:退(职)休人员年龄在69周岁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年龄在70周岁至74周岁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30元;年龄在75周岁至79周岁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90元。
二是按政策向部分群体进行倾斜。普遍调整后,对以下退休人员再给予政策倾斜:
1、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和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享受高级职称待遇的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在此基础上,对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2、对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3、对按规定核准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4、对196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在1000(含1000)元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基本养老金在1000元至1100(含11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95元,增加后不足1100元的,补足到1100元;基本养老金在1100元至1200(含12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增加后不足1195元的,补足到1195元;基本养老金在1200元至1300(含13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增加后不足1290元的,补足到1290元;基本养老金在13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增加后不足1385元的,补足到1385元。
对于196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职手续的企业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5、2011年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同时符合上述两款以上的,累加执行。
三是对参加工作较早的退休人员设置保底数。本次调整后,对1956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仍不足1700元的,补足到1700元,其中,对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月基本养老金仍不足2000元的,补足到2000元。
会议明确,对于按照2008年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试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08〕36号)、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86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超龄原“五七工”、“家属工”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126号)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并按领取养老补贴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养老补贴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680元,调整提高养老补贴所需资金按原渠道执行。
会议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调待工作平稳实施;要准确把握政策,确保退休人员的调整数据真实、准确;要加强正面引导,积极稳妥地做好宣传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让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生活一年更比一年好。(文图/高瑛 冯宏新)
附: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表
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表
人员分类 调整类别 调整项目 增加金额(元)
退休人员 普遍调整 按缴费年限调整 每满1年增加2元
按年龄调整 69岁以下 100.00
70岁-74岁 130.00
75岁-79岁 160.00
80岁以上 190.00
部分调整 高级职称 2000年底前退休的 正高 200.00
副高 180.00
2001年以后退休的 正高 110.00
副高 100.00
1953年底前工作的退休人员 100.00
原工商业者 100.00
对1969年底前参加工作且2005年底前退休人员按本次调整前的养老金水平进行倾斜 1000元以下 100.00
1000-1100元 95.00
1100-1200元 90.00
1200-1300元 85.00
1300元以上 80.00
本次调整后,1956年底前参加工作的,月基本养老金不足1700元的,予以补足。
本次调整后,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000元的,予以补足。
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未达到所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退职人员 按缴费年限调整 每满1年增加2元
按年龄调整 69岁以下 100.00
70岁-74岁 130.00
75岁-79岁 160.00
80岁以上 190.00
对1969年底前参加工作且2005年底前退职人员 80.00
㈣ 2022年起,陕西省的社保和养老金迎来六大调整,值得关注
点击上方 退休金上调信息 !㈤ 陕西养老保险
1、2014、2013陕西省养老金调整分别依据了陕人社发〔2014〕17号、陕人社发〔2013〕18号两个文件,养老金调整是以省为单位,全省执行同样的文件
2、上述文件中均对所有退休人员依据年龄明确了增资金额(与老龄委发放的高龄补助不是一个概念),具体见附件
3、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4〕17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等文件规定精神,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水平进行调整提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以下办法调整:
(一)193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以上两款依次执行。
二、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低于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2014年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四、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五、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4年3月5日
4、
关于二〇一三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3〕18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号)等文件规定精神,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和按照国发〔1978〕104号、陕劳社发〔2002〕77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的退职生活费进行调整提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按以下办法调整:
(一)193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1933年1月1日至193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30元;1938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10元;194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以上两款依次执行。
二、在执行第一条的基础上,再作以下调整:
(一)依据陕劳社函〔2006〕555号等文件规定由人社部门(原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高级政工师和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加260元,其中,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二)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三)按规定核准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款以上的,累加执行。
三、2013年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四、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五、本通知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3年3月20日
㈥ 陕西企业退休和事业退休金一样调整区别多少
陕西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议在西安召开,标志着2016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展开。
会议由陕西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刘红春同志主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冯力军同志对待遇调整工作进行了部署。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从2016年1月1日起,对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下同)水平进行调整提高。
参加本次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7元。企业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5年末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基数增加4%。
对高龄(70岁及以上)退休人员的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的照顾。即:在定额调整77元的基础上,对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74岁至70岁),再增加10元,达到每人每月87元;对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79岁至75岁),再增加20元达到每人每月97元;对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岁及以上),再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月107元。
㈦ 1936年生56年参加工作86年退休西安市2016年调整工资应为多少
西安市1936年出生,56年参工,86年退休的职工,2016年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87元。
1、统一增加77元;
2、按缴费年限增加90元(30年×3元);
3、倾斜增加20元。
依据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6〕37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西咸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等文件规定精神,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下同)水平进行调整提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77元。
二、企业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5年末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基数增加4%。
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四、2016年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五、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其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暂未纳入统筹发放的,按现行发放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渠道垫付。
六、本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2016年8月19日
㈧ 陕西省2022年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陕西省2021年养老金资格认证正式开始了,未完成的养老金将暂停发放:陕西省明确要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要在2022年4月30号之前完成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然后西安市的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认证工作也己经开始,所以各位相关的城乡居民要及时办理了。
陕西省职工养老金将迎来18连涨:随着经济复苏,今年的养老金上涨预计涨幅也可能会扩大,去年陕西的定额调整56元、工龄的价值超过15年的部分,每一年对应每月涨2元,15年内是一次性增加25元,高龄倾斜的年龄门槛是70岁,期待今年陕西的养老金上调、能够有更好的表现。
2022年陕西省职工医保迎来大变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陕西医保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指导意见》,明确陕西省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职工医保,并且要求各下辖地区在上半年、出台相关的具体办法并落实——然后陕西的职工医保也有调整,将会推出门诊费用共济报销。
计划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的支付比例不低于50%,然后会改变在职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金额注入办法。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一图带你了解涨多少
㈨ 陕西省西安市16年企业退休上调养老金什么时候补发
国家人社部与财政部最近发出《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近段时间,陕西省、西安市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敬候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