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15年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吗
你好,山东2015退休涨工资
据了解山东省现如今仍然沿用的是2012年其出台的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其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调整范围
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二、调整水平和办法
(一)普遍调整
按以下两部分计算:第一部分每人每月按160元增加;第二部分按2011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计算增加。
(二)适当倾斜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1、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49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29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3、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同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40元、70元和140元。其中,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150元、70元和130元。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再提高50元。
(三)退职人员调整办法
按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两部分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第二部分按与退休人员相同的办法增加。
(四)建国前老工人调整办法
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9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8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700元。
2015退休人员涨工资新政策
一、2015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2. 山东省社会保障局网企业退休人员2015年养老金是怎么涨的
根据《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5号)的规定,以下内容供参考:
(一)普遍调整。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按以下三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3.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2014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二)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
3. 2015年山东省对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有何新政策
关于2015年山东省企业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鲁人社发〔2015〕27号
各市人民政 府,各养老金保险省直管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一、调整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按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下同).
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二、调整水平和办法
(一)普遍调整。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第一部分每人每月按统筹所在市(省直管企业)的调整系数乘以170元计算增加。各市(省直管企业)调整系数(见附件1)根据当地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水平、养老金替代率和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确定。
第二部分按2013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8%计算增加。
(二)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1.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100元。
2.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0元、50元和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20元、130和240元。
同时具备上述两项条件的退休人员,可重复享受。
3.企业退休的省部级以上劳动 模范(包括按规定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统筹所在市(省直管企业)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平均水平。
(三)退职人员的调整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退职人员,按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两部分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按统筹所在市(省直管企业)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第二部分按与退休人员相同的办法增加。
同时,对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的年龄条件的退职人员,参照该项的规定执行。
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三、资金列支渠道
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参加社会统筹的,从原渠道列支。
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四、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
(一)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范围不含按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企业建国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另行研究制定。
(二)按本通知调整养老金的退职人员,是指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和原鲁革发〔1972〕143号、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 费的人员。
(三)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数,按鲁劳社发〔1999〕8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律计算到角,角以下四舍五入。
4. 2015年山东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正方案岀台了吗
山东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015年山东企业退休金上调
好消息,山东济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11年连涨。昨天,济南市政协委员、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殷冰告诉记者,目前省里的方案已报国家审批,近日正式文件将出台。
据她介绍,养老金虽连续11年增长,但今年的增长首次与缴纳年限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养老金上调文件或即将出台
《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今年继续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养老金将怎么调,备受社会关注。
昨天,济南市政协委员、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殷冰告诉记者,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今年还要增长,目前省里的方案已报国家审批,估计几天后,省里就会有正式文件出台。
“今年,企退人员养老金是第11年连涨,与往年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养老金的金额将根据其缴费年限的不同而略有差异。”殷冰介绍,往年养老金调整,主要是有个固定数加比例,还有政策倾斜因素。“固定数大家都是一样的,齐步走,像前年增长170元去年增长160元;还有按照养老金的百分之几增长,退休金越高,拿得越多;政策倾斜主要是向重点人群和困难人群等,这些和往年都是一样的。”
殷冰表示,在操作中发现,原来规定缴满15年或者20年就可以退休了,很多人就不再缴费。“今年首次与缴费年限挂钩,就是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这也是促进养老金可持续发展的措施之一。”
与年限“挂钩”或5年为一档
那么,养老金与缴费年限挂钩,怎么个“挂钩”法?殷冰表示,省里的政策不知道国家有没有批准,不过据她此前的了解看,缴费年限小于15年的,每人每月可多得30元,5年为一档,缴费4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可多得90元。“但是省里的政策还没有出台,将来怎么调整,具体都以省里政策为准。”
殷冰透露,今年养老金与缴费年限“挂钩”,还只是“小步挂钩”,“以后还会放大的,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增长的养老金何时发放?殷冰表示,拿到省里的政策后将尽快下发,省里的政策4月中旬就能出台。
同时她还表示,济南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5元,4月底前就能落实到位。
5. 山东人社厅关於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调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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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退休人员涨工资新政策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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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15山东企业退休金新政策详解
2015山东企业退休金新政策详解
2015年1月15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从2015年1月1日起,山东省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预计将有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
到2014年底,经过十年连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由 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
同时,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待遇从2014年7月1日算起。这是我国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惠及广大城乡老年居民和家庭。
此外,国务院决定,将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再次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人均120元。新增资金重点用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养老金调整主要内容有哪些?
1、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为27.3%,提高待遇从2014年7月1日算起。2014年初发布的数据显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的平均水平为每人每月81元。据专家测算,此次上调15元基础养老金,预计使居民养老待遇达到月均百元左右。
2、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再提高10%
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实现“十连涨”的情况下,今年迎来第11次上调。据测算,到2014年底,经过十年连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明显提高,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增长了2倍多。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再提高60元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后国家将逐步建立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物价变动、职工工资增长、收入水平提高等情况,并兼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财政负担能力等因素,统筹考虑各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此外,2015年起还将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国务院决定,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人均120元。新增资金重点用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减轻困难家庭就医费用负担。
青岛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上调10%,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增加15元。1月16日,国务院发布消息称,将再次提高多项社保待遇标准。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此次国务院上调企退人员养老金,将实现养老金的“11连涨”。而青岛市的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早在2012年就提高到了110元,远高于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标准。
从青岛市近年来的养老金调整情况来看,2014年养老金上涨后,岛城的退休金实现了十连涨,但月人均养老金数额不再统一测算,而是分为三个数字:2655.1元、1730.9元、747.5元。其中,企业退休(职)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655.1元,灵活就业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730.9元,补缴参保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747.5元。
从青岛市近年来的养老金调整情况来看:
青岛市养老金在2005年、2006年月人均共增加199元,2006年月人均养老金达到986元,
2007年月人均增加125元,达到1111元,2008年月人均增加123元,达到1234元,
2009年月人均增加152元,达到1386元,
2010年月人均增加175元,达到1561元,
2011年月人均增加206元,达到1767元,
2012年又增长了256元,达到2023元,
2013年月人均上涨245元,达到2268元。
2014年养老金上涨后,岛城的退休金实现了十连涨,但月人均养老金数额不再统一测算,而是分为三个数字:2655.1元、1730.9元、747.5元。其中,企业退休(职)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655.1元,灵活就业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730.9元,补缴参保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747.5元。
养老金调整有何意义?
1、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的同时,国务院同时确定,按此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下,财政增收幅度减小。中央财政对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的增幅远高于财政收入增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城乡居民老年生活的`关心。据了解,在此前55元的标准下,财政对新农保、城居保待遇的补贴额度一年已超过1200亿元。
2、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不仅远远跑赢了CPI,也跑赢了GDP。与城镇居民平均收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相比,基本养老金约10%的增速已略高于前者,与后者接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全国预计将有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
【专家点评】2009年,我国启动新农保试点,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这是由国家财政支持的。2014年,新农保和城居保实现并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金支付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政府承担的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此前,其实每个地方也按照各地的情况,适当提高了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比如北京有200多元。
但是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和物价的变动,55元的标准就很低了,这甚至比各地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还要低很多。据了解,此前国家计划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00多元。但由于压力比较大,所以这次提高的幅度并不大。
但是这次调整是破天荒的第一次,意义重大,以后也会逐步调整养老金待遇。
7. 山东交15年的社保退休能领多少钱
一般只要劳动者社保缴纳满15年,到了 退休的年龄 ,就可以到社保部门 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能领取多少,主要看个人缴费年限长短、个人缴费基数高低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养老金信拿=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祥梁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 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 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或者城镇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 ,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 养老保险待遇 。
《中滑宴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8. 2015版退休养老金怎么算 烟台社保专家详解计发办法
烟台执行山东省政策,没有烟台版的专家详解,给你一个青岛市的参考。
2015年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涨至2655元/月。企业退职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两部分调整:一是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额136元;二是按企业退休人员相同比例和计算办法增加;同时,对符合70周岁以上条件的退职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的年龄倾斜政策增加养老金。
2015年1月1日起,青岛开始为全市61.18万名享受待遇的退休(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这是青岛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的建国前老工人)。本次调整待遇后,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75.4元,企业退休(职)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655.1元,灵活就业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30.9元,补缴参保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747.5元。
本次调整分为普遍调整和适当提高两部分。普遍调整又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额170元;第二部分按2013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8%计算增加。
企业退职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两部分调整: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额136元;第二部分按企业退休人员相同比例和计算办法增加;同时,对符合70周岁以上条件的退职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的年龄倾斜政策增加养老金。
省以上劳模养老金适当提高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为下列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养老金:
一是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100元;
二是继续对年满70周岁以上(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的退休人员予以倾斜。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0元、50元、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20元、130元和240元。
三是对企业退休的省以上劳动模范(包括按规定享受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这是以往没有的。同时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退休人员,待遇可重复享受。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今年调整养老金,不再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倾斜。
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分三档增加
曾在山东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含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的“五七工”“家属工”)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简称补缴参保人员),按照国家关于对低收入人员适当倾斜的要求,这次调整养老金,按照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的办法。一是普遍调整:按参保时缴费档次,一档每人每月增加88元,二档每人每月增加72元,三档每人每月增加56元。二是适当倾斜: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第二部分参照企业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政策,对年满70周岁以上(以纳入统筹手续时认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的人员予以倾斜。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50元和90元。
名词解释
月基本养老金(即这次调整待遇按4.8%比例增加养老金的基数),是指按国家、省规定计发的养老金及历年调整待遇增加的养老金,不包括地方性补贴和应由企业自行发放的部分待遇。
三种方式查询养老金
企业退休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调整养老金情况:一是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可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查询,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可向所在企业查询;二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进入“个人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社会保险编号)查询;三是拨打市人社局民生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9. 山东省退休职工工资涨多少2015
2015年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涨至2655元/月
2015年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涨至2655元/月。企业退职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两部分调整:一是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额136元;二是按企业退休人员相同比例和计算办法增加;同时,对符合70周岁以上条件的退职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的年龄倾斜政策增加养老金。
2015年1月1日起,青岛开始为全市61.18万名享受待遇的退休(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这是青岛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的建国前老工人)。本次调整待遇后,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75.4元,企业退休(职)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655.1元,灵活就业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30.9元,补缴参保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747.5元。
本次调整分为普遍调整和适当提高两部分。普遍调整又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额170元;第二部分按2013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8%计算增加。
企业退职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两部分调整: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额136元;第二部分按企业退休人员相同比例和计算办法增加;同时,对符合70周岁以上条件的退职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的年龄倾斜政策增加养老金。
省以上劳模养老金适当提高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为下列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养老金:
一是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100元;
二是继续对年满70周岁以上(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的退休人员予以倾斜。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0元、50元、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20元、130元和240元。
三是对企业退休的省以上劳动模范(包括按规定享受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这是以往没有的。同时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退休人员,待遇可重复享受。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今年调整养老金,不再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倾斜。
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分三档增加
曾在山东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含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的“五七工”“家属工”)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简称补缴参保人员),按照国家关于对低收入人员适当倾斜的要求,这次调整养老金,按照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的办法。一是普遍调整:按参保时缴费档次,一档每人每月增加88元,二档每人每月增加72元,三档每人每月增加56元。二是适当倾斜: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第二部分参照企业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政策,对年满70周岁以上(以纳入统筹手续时认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的人员予以倾斜。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50元和90元。
名词解释
月基本养老金(即这次调整待遇按4.8%比例增加养老金的基数),是指按国家、省规定计发的养老金及历年调整待遇增加的养老金,不包括地方性补贴和应由企业自行发放的部分待遇。
三种方式查询养老金
企业退休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调整养老金情况:一是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可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查询,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可向所在企业查询;二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进入“个人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社会保险编号)查询;三是拨打市人社局民生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