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退休职工工资调整2015年怎样上调
企业退休职工工资调整,2015年应该与以前大致相同。
从2004年第一次为退休人员涨工资至2014年底,退休工人已连续十一年涨工资,平均涨幅约为10%左右,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退休人员的关心和照顾。
2015年退休职工的工资调整,应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
届时,各地将出台相应的调整政策,敬请期待。请参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冀人社发【2015】12号
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本级养老保险统筹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5〕3号)文件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2015年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执行时间
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执行冀劳社〔2001〕72号文件规定的离休人员和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普调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2、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3、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4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标准的0.5%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在普调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年龄满71周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符合冀劳社〔2009〕3号和冀劳社办〔2009〕19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地区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用人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月增加2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调整标准增加养老金。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4、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5号文件实施前,因工全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月增加额达不到207元的,补足到207元。
三、资金渠道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按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深入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抓紧组织实施,力争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二)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和省财政直管县要通过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落实调待资金,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三)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和省财政直管县采取措施,按照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经办规程规定的调待流程,使用信息化的手段进行调整。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15年3月26日
B. 2015年办理退休的职工涨工资吗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C. 2015年安徽省退休养老金怎么调整方案
安徽省已启动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将对2014年12月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至少增加125元。目前,人社和财政部门正在抓紧核对信息,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4月底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经安徽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下发《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对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据悉,我省2015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25元,体现公平;
第二部分为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尾数不满1年的按1年增加,体现激励,鼓励多缴多得;
第三部分为高龄倾斜部分,对2014年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另增加至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自2006年以来因年满70周岁及以上(含2006年、2007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女性退休人员年满60周岁)已享受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达不到此标准的,分别补齐到此标准)。对高龄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体现了对退休早、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各类群体的统筹照顾。
此外,《通知》还明确,对于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将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D. 我国政2015年对企业并轨后退休工人怎么调整养老金
并轨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没有关系
目前2015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即将进入尾声,各省都在抓紧时间测算调整额并即将公布当地政策,但是这些都和并轨没有关系
仅供参考:
2015退休人员涨养老金新政策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阶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乱轿芦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阶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阶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许可权批准的高阶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阶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阶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阶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阶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阶专业技术人员)。
六、按照《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档案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哗带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帆源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养老金并轨是指事业单位养老金计发办法与企业计发办法一样,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没有任何影响。
明年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与往前没有太大差别。
尊敬的网络使用者你好,今年年初社保局已经公布退休金提升了10%,但是每个省份提高的具体细节还没公布,因为具体细节还没有制定,所以暂时没调整,按照去年的过程,今年二季度就会有结果。
每年的年底年初,企业退休人员都十分关注养老金能否上调,截至今年,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已经连续十年上调,但是养老金上调同经济发展,物价上涨水平,国家的财力有关。2015年养老金能否上调,有赖于国家的政策。在2000年初的一段时间,也有退休金好几年不涨的情况。所以,养老金涨不涨还要看国家的政策。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2015年企业退休职工工资调整方案。
不能听高层的说法,上面说一套,下面做一套,即便是上层真的拨下了很多款,一层一层的盘剥后,到最后退休工人能得到的也就没多少了。
现实摆在眼前,得到的是涨了一个月几十块钱的退休金。咳~~咳~~~不多说了
当然是要调整的,这个是全国统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前一阵的公告,2015年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目前各省正在制定自身调整细则,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认批准后方能实施的
山东省的企业退休职工2015年上调养老金10%和全国一样。现在的细则还没有下来不管从什么时候涨都有从一月份开始补发的。
并轨和企业没有关系,并轨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企业并轨,企业本身是不发生变化的,具体上调多少,要根据每年的档案通知规定执行,2017年还没有公布调整方案。
调增方案尚未出台、估计要和往年一样在3一4月份肯定能拿到手、所以还要等一等、到时候从1月份补起今年增涨的退休金
E. 国办20153号文件事业退休职工调多少养老金
国办发(2015)3号增加的退休费如下:
(一)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二)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大: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办理退休的流程是什么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
领取退休金的条件是什么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虽然退休金的计算方式是一样的,但由于退休之前不同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不同,缴费时间长短不同,所以退休后每个月能拿到的退休金也不一样,按照法律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到了退休年龄后就能领退休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F. 2015河南省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吗
2015年度全国统一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平均上调10%。
2015年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这是自2005年以来的第11次统一调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5年4月1日公布了《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本项工作已于5月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