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村养老保险交了人去世了能退吗
视情况而定:
1、若未到60岁人没了,养老金账户中个人缴纳的金额和利息,会全部退给其继承人。
2、若60岁以后人没了,养老金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未全部支取的,会退给其继承人。
3、若没有继承人,可由村委将个人剩余养老金作为丧葬费。超过70岁的死亡的,个人所缴纳的养老金不再退还。
4、但是只有投保人死亡或参加了工作且已投了更高的险种才允许退保。
退保时请持身份证,死亡证明或已投保证明去当地社保所办理退保即可。
办理退出保险的手续:
1、退保人要写一份退保申请,写明退保的原因,并附带相关材料,如升学、招工、户口迁移等材料,到乡管理机构办理手续。
2、乡管理机构要对其有关证明审核,并签署意见,与申请退保者的缴费证、缴费记录卡一起上报县级保险机构。县级保险机构要再次对上报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退保条件者,要为其核算退还的保险金数额。
3、按民政部相关文件,退还正常退保者和非正常退保者的保险金额,要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计算。对正常退出保险者,按年复利7.5%计息退还个人。集体对其补助部分,在扣除管理服务费并按年复利率7.5%计息的基础上,由各地视情况决定退还个人的比例。集体补助不退给个人的部分,记入基金。对非正常退保者,只退还乎绝保险对象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本金,集体补助部分的金额,根据不参加保险集体不予补助的原则,原已记入个人名下的集体补助不予退还,记入基金。
因此,在出现参保人死亡之后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可以是退给起继承人。
法律依据:
《关于保险对象退出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
第一条
退出保险可分为正常退出保险和非正常退出保险。因下列三种情况之一退出保险者,为正常退出保险:
1、保险对象的户口由农村户口转为非农村户口。
2、保险对象户口迁移而迁入地还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3、保险对象在缴费期内死亡。(参保对象死亡后,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磨枯的,由受益人取得。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以上情况之外的退保者,为岁游姿非正常退出保险。
Ⅱ 人死后农村养老保险补偿标准
农村社保人死后补偿标准是: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
农村养老保险,是指以农村非城镇户籍的居民为保险对象的养老保险制度。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并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选择参保缴费档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农村养老保险是在2009年开始面向长期居住在农村地区的村民实施的。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农村社保卡和职工社保卡区别:
1、发卡机构不同:农村社保卡是农保卡,农村社会保障公民卡由发卡机构生成,写入发卡机构的基本信息、用户数字证书、个人基本信息,由相关管理部门写入个人社会保险信息、劳动民政信息以及对应的各种密钥等;公司社保卡是社会保障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
2、功能不同:农村社会保障公民卡为最终农村社会保障对象个体所持有,以个人为管理对象,将养老、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信息和劳动、民政等相关信息存放其中;公司社保卡作为比较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还可以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3、卡类不同:农村社会保障卡选用16K字节或以上的双界面JAVA卡,遵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标准规定;而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证号码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Ⅲ 农村养老保险死亡后政策
和城镇居民一样,现在农村居民也可以通过参加新农合享有养老保险待遇,在达到年龄的时候,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一、农村养老保险死亡赔偿农村养老保险中途死亡是没有赔偿的,但是遗属办理退保。养老保险现行允许退保情况只有以下几种:1、出国定居;2、死亡;3、同一时段重复参加保险的;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本人要求不转入农保或者城保,并有书面申请。基本上就这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保手续。其中第4种情况需要在退休前才能办理。其它情况都不允许退保,只能办理转圆瞎森移或者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方式有几种由于大多数农民的收入不固定,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十分灵活,大体分为以下三种:1、定期交费。在收入比较稳定或比较富裕的地区和人群采用这种方式。如乡镇企业可按月、按季交纳保费,富裕地区的农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纳保费,其交费额既可以按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数额交纳。2、不定期交费。多数地区因收入不稳定而采取的方式。丰年多交,歉年少交,灾年缓交。家庭收入好时交,不好时可不交。3、一次性交费。多数是岁数偏大的农民,根据自己年老后的保障水平将保费一次交足,一直到60岁以后按规定领取养老金。三、农村养老保险的对象权益保险对象的权益有:1)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者,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2)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领取者超过十年长寿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3)保险对象从本县(市)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尚未建立橘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4)投保人招公、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 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养老保险开5年人死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养老保险开5年人死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