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改革,2022教师退休生活补贴新变化
2022年我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将进一步落实通过对教育投资不低于国内生产总值GDP 4%的方式来进行主要资金,将用于改善教师工资冲贺性收入待遇,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和当地公务员实现两种调整机制。B. 2021年武汉市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4.49%。对今年1月份以来调待增加的养老金予以一次性补发,惠及全省近60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今年的养老金调整,延续了2017年以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的调整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结合。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调”“长缴多调”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关怀照顾。
法律依据:《湖北省关于2021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第一条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7元。
第二条 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第三条 适当倾斜。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41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0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40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C. 2021年湖北养老金方案
法律分析:一、 调整时间
湖北省正式发布养老金调整明细的时间,近三年都是在6月底或7月初。届时在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网搜文件:《关于2021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即可。
二、 关于调整明细
1、 定额调整
近三年没有变化,1995年前退休的每月增加45元,1996-2005年退休的,每月增加40元,2006年以后退休的每月增加35元
2、 挂钩调整
与缴费年限挂钩没有变化,与基本养老金有关,2018年1.4%,2019年1.5%,2020年1.6%,2021年理论上有可能是1.7%。
3、 倾斜调整
也是三年没有变化。针对不同年龄段老人和边远地区人员额外每月增加养老金。
目前湖北属于边远地区的地方包括:十堰市、宜昌市、恩施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D. 重要消息!2022湖北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细则公布
重要消息!2022湖北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细则公布
经两部批准,湖北省同意,近日,湖北省两厅公布《关于2022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鄂人社发〔2022〕31号),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关法规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以我省退休人员2021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惠及全省近62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现就我省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调整对象)。
二、调整时间
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方法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2元。
(二)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8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三)适当倾斜
1.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42年1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1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41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我国法规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E. 社保、工资、养老金 未来5年迎六大变化
新华社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在网站公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对完善社保制度,深化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作出了全方位部署,有不少政策性突破,社保、养老金、工资收入等方面未来5年将发生一系列变化。
变化一
社保 待遇水平将稳步提高
社保待遇连着老百姓的救命钱、养老钱。规划将“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定为“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之一。
规划明确,推进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调整,综合考虑物价变动、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金承受能力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完善失业保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人社部数据显示,从2012年至2020年,企业职工月人均养老金由1686元增长到2900元左右,全国月平均失业保险金水平由686元提高到1506元。今年职工基本养老金实现“17连涨”,上涨待遇近期发放到位,按照规划要求未来有望继续上涨。
此次规划还提出,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
变化二
收入分配 “提低扩中”缩小差距
围绕“十四五”期间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这一要求,规划分类别、分情况作出一揽子政策安排。
例如,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强化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工资分配的事前指导,探索发布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特征的薪酬分配指引。
事业单位逐步实现绩效工资总量正常调整,实行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总量单列,探索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完善消防员工资福利政策。
国有企业普遍实行全员绩效管理,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推动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等。
规划还部署,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小微创业者、农民工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
变化三
养老金逐步提高最低缴费年限
根据社会保险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这一规定将在“十四五”期间有所调整。
规划提出,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修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估算,“十四五”期间新退休人数将超过4000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将净减少3500万人。
专家表示,最低缴费年限提高对企事业单位职工影响不大,主要影响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后者完全由自己缴费,按最低年限缴纳很常见。最终提高几年,还需根据我国劳动者的平均就业年限等研究确定。
变化四
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外卖骑手等将不再“裸奔”
权威数据显示,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人,近年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长。2020年,共享经济提供服务人数约8400万人。但是按照现行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与从业单位之间属于非稳定劳动关系,无法获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制度保障。
针对这些痛点、难点问题,规划提出,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制定职业伤害保障试行办法,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按照相关部门部署,下一步将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责任,为平台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与工伤保险待遇总体一致的公平保障,让外卖骑手等不再“裸奔”。
变化五
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工伤保险 实现广覆盖全部纳入
实现工伤保险政策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制度,这是此次规划提出的又一新要求。
据了解,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是在20世纪90年代《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基础上逐渐建立起来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最初并不包括在其中,如果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主要由民政部门参照相应条例给予抚恤和优待。
为推动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近年来人社部积极支持鼓励各地将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将公务员整体纳入了工伤保险制度,其余省份的部分地市也开展了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试点工作。
变化六
劳动者休息权益保障 完善工时、休息休假制度
针对企业超时加班、恶劣天气强制出工等问题,规划回应社会关切,提出完善工时、休息休假制度,并专门部署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进行治理。
多位专家认为,应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按规定合理确定日最长在线时长或者工作时长,安排工间休息。同时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基本权益保障。
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有关方面研究制定快递员劳动定额标准,确定快递员最低劳动报酬标准和年度劳动报酬增幅,快递企业落实带薪休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