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养老保险中心信息科科长的职责是什么
♦主持社保科全面工作
(一)养老保险方面
1.负责科里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拟定组织实施的办法。
3.监督、检查辖内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4.监督、检查辖内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5.协助做好企事业破产改制工作。
6.负责特殊工种的认定工作。
(二)医疗保险方面
1.拟定辖内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
3.拟定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费用补贴、大病医疗互助以及特殊人群医疗保障等管理办法。
4.组织拟定辖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
负责直管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认定和年审工作。
5.拟定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单位、定点药店、定点康复和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资格标准,并负责对上述机构的年审工作。
6.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价格。
7.承办职工工伤认定工作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8.组织拟定伤病疗期、劳动能力、职业康复鉴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检查辖内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B. 山东聊城东昌府区人士,办理个人养老保险去哪个社保局
聊城市办理个人养老保险可以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养老保险科职责:
1、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
2、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政策、标准。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等养老保险费政策。
3、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
4、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
5、落实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
6、负责市本级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工作。
7、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8、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
9、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科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市级权限内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
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落实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参与监督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情况。
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组织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六)起草人才开发规范性文件。参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全市人才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落实博士后制度。
协调推进全市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拟订全市技工院校以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八)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和省表彰奖励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市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九)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企业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C.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具体是需要做什么工作,单位职能是什么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本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的征缴,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管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职能:
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要求,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以及监督基金的储存、增值工作。
负责制定和完善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会基础性工作建设,搞好财务电算化。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财务检查,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
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会计核算工作,搞好各项基金的收支平衡与调度,确保基金支付需要;编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汇总各种财务报表,并按时向省劳动保障厅和其他有关部门报送。
负责制定和实施全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指导性意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操作规程、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以及全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的工作。
负责全省企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
负责全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工伤、生育保险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科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统筹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基金结算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医疗保险的参保结算;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业务经办及发放;对困难人群实施医疗救助;参保人员缴费记录、个人账户管理以及各项社保待遇的审核结付、社会化发放等。
D. 养老保险专干工作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部门社会保险改革、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养老、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市参统单位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核定工作;编制基金征收计划及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经办工作。确保参统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知道协助社区建立劳动保障服务站(所)及企业离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昆明地区企业职工工伤、生育保险统筹、审核、支付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社会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核查;协调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险工作进行督促稽查;对管辖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进行生存状况调查及负责管理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构建全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建立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络。建立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企业年金、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为补充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协助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做好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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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社保局各岗位职责
1、社会保险申来报登记:办理参自保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申报、登记业务。做好单位和个人基础数据的计算机录入工作,建立参保单位和个人基础资料数据库。办理新参保、续保、转入、转出、封存、启封、死亡停保等人员的养老保险业务。
2、社会保险缴费核定:负责核定参保单位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掌握参保单位每月的缴费情况,负责催缴,并将催缴的情况反馈稽核科和养老保险科。对参保单位缴费能力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单位缴费能力动态数据库。
3、社会保险财务记账:负责养老保险基金收付往来,办理基金收缴、到帐确认手续。负责办理参保单位和个人日常缴费的记帐工作,做好每天的对帐工作。负责做好与基金管理科各种缴费票据的交接工作。
4、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负责办理参加养老保险职工正常退休待遇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参保职工提前退休人员资格的初审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和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
5、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负责每月将新增退休人员花名册及发放金额告知各代发机构制作养老金活期储蓄存折并发放,开具拨付凭证。负责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F. 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是什么单位
法律分析: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是人社局直属单位,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养老保险申报登记,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基金管理,待遇审核,编制基金预、决算;承担统计、信息管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及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对所属各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