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
企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6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7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8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企业招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9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0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11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2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3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4条企业对新招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3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5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企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企业与职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16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17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0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1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业。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2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4条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25条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26条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8条职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第29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30条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31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32条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
第33条安排职工加班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4条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5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36条非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工资;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37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经济处罚的,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经济处罚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总额不超过职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3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的经济处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39条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40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报部门经理或主管审批,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职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9)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第41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敢于同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42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企业;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二节奖励与经济处罚
第43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44条职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企业,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
第45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46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口头批评教育、书面告诫、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第47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告诫1次,并经济处罚5至20元: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在禁烟区吸烟的;
(9)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48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告诫1次,并经济处罚20至50元;一个月内违规3次以上或一年内违规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4)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5)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气灶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4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企业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0条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51条对职工的违纪处理,由违纪职工所在的车间主任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提交人事部门,再由人事部门提交总经理室审批。经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向违纪职工送达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必须包括职工违纪事实、违纪证据、处理原因、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五项内容。整个处理过程不得超过30日。
第52条职工对企业处理不服的,职工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53条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54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55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56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57条严格遵守企业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8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59条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企业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60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61条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
第62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从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企业按月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产品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职工离开企业前一年从企业获得报酬总额的1/2按月支付,职工违约金为补偿金的2倍。
第五章附则
第63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64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65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66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67条本制度自年月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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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企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企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年度绩效考核:
对全体管理人进行年度360度绩效考评。凡入职三个月以上的管理人员(科员及以上)由本人、直接上级、直接下级、工作接触密切但没有直接领导指导关系的同事及客户进行评价。其中上级评价权重40%,下级权重30%,同级权重15%,客户权重15%(没有客户评价则计入同级权重);基层管理人员考评得分,上级权重50%,同级权重30%,客户或一线员工权重20%(没有客户评价则计入一线员工权重);本人评价不计入总分,仅作为考评分析与绩效改进、职业发展之参考。
二、绩效考核指标:
考评指标由业绩指标、行为指标、能力指标三方面构成。高层管理人员业绩指标(30%)、行为指标(40%)、能力指标(30%);中层管理人员业绩指标(40%)、行为指标(30%)、能力指标(30%);基层管理人员业绩指标(50%)、行为指标(30%)、能力指标(20%)。
1、业绩指标:关注员工工作目标达成度。根据岗位职责、绩效目标确定岗位关键绩效指标(KPI)4—6项,业绩指标仅由其直接上级根据年初计划进行客观评价。
2、行为指标:关注员工工作过程中的行为表现、工作态度、意识等,如合作精神、开拓创新精神、责任意识、安全意识、遵守纪律、文明办公、主人翁意识、独立自主性、执行力等。主要以企业文化、企业制度、岗位要求为依据。与本岗位无关的指标不作考评。
3、能力指标:关注员工的个人特质和工作能力等,如工作知识、市场分析能力、突发事件处理、有效沟通技巧、计划控制、时间管理、组织协调能力、问题解决能力、激励指导、决策水平、授权等。主要以本岗位关键能力为主导。与本岗位无关的指标不作考评。
三、年度岗位主要业绩(关键目标达成情况、成绩、亮点、创新工作等):
一、直面人员流动新形势,及时满足一线人员需求。参加现场招聘会5次。通过人才网和职介,及时响应卖场的需求。据不完全统计,共招聘录用播音员、收银员、保安36人次,为资生堂、同仁堂、联惠家居、日高、鞋包、女装、运动休闲、七楼特卖等招聘店长、营业员75人次。停业装修期间,组织卖场定岗定编定员工作,竞聘上岗87人。
二、围绕经营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开展了多层次的培训。
1、组织培训45次,4547人次。其中,经营管理培训12次590人次,专业技术培训6次,柜台服务人员培训8次2560人次,培训师培训与演练10次共190人次,新进营业员培训10次共813人次。邀请内部培训师给新进营业员培训,丰富了新进营业员培训内容,又提高了培训师的实战能力。
2、管理人员培训:《领导商数》、《赢在执行》、《有效思考与竞争力》、《职业生涯规划》和《门市销售技巧》研讨、经营业务分析研讨会和财务分析会、管理人员春训班(《20xx年工作意见》、《管理变革与创新》、《双赢谈判技巧》、《非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商务礼仪》)。
3、销售经理、助理、柜店长、营业员、收银员和后勤人员培训:日常规范、着装礼仪、商品陈列、行动路线、安全知识、色彩分析与服装搭配、操作实务。指导了鞋类营业员蹲式服务。与卖场组织了亲善式服务、售后服务和业务素质提升轮训,出台了《新进营业员培训指导跟踪表》。
四、细化考核与绩效管理,提升规范化管理与工作业绩水平。
1、修订完善《常规考核制度》,制定《考勤管理制度》,实行全员上下班考勤打卡制度。制订了《绩效考核补充意见》,使压力层层传递到每一位员工,形成环环相扣的绩效体系。
2、探索实施360度绩效考评,了解管理人员胜任能力,帮助找出自身优势与不足,为岗位绩效改善提供了有效依据。
五、落实基础工作,有效控制人力成本,完善员工社会保险。
芳草园享受政策补贴27400元。调整了自营柜长工资测算办法,实现多劳多得。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为临时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补贴每月150元。督促供应商为促销人员办理社会保险,85%以上厂方人员都已缴纳了社会保险,有效缓解了厂方促销人员的后顾之忧。
六、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和团队活动,增强企业凝聚力。
1、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先后获得江苏省先进政研会、厂务公开先进集体、模范职工之家、常州市"五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先进党组织、学习型企业示范单位、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
2、承办了职工卡拉OK大赛、扑克牌升级大赛、水上运动会、营业员业务技能展示(鞋、化妆、服饰类),并参加了市职工服饰搭配业务技能比赛。
组织"提升管理、温馨服务"大反思,收到意见179条,建议126条,反馈至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组织开展了"学东方,看泰富"大讨论和演讲比赛。
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根据《霍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教人〔20XX〕34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意见》(教人〔20XX〕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教育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中国特色的相关理论和法律法规为指导,以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实现各项工作目标,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各自的智慧和力量。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抓紧抓好绩效考核工作,中心校成立村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x修
副组长:谢保章
成员:郭汉、冯坤富、刘昌成、孙长权、桑涛。
三、实施对象
中心小学、明德、隐贤、名家汇、隐北、东滩、吴祠、慈佛、高楼、汪店、梁塘、陈楼等12所小学(教学点)的所有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视其具体情况酌情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扣发比例应不低于2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1、村级小学校长(含教学点负责人)考核。
中心校按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10%提取,结合中心校考核组的考核和学校教职工的考核,根据县教育局教人〔20XX〕34号附件1考核要点,分春、秋两学期各考核一次(具体办法另行文)。
2、班主任考核。
各校都要制定考核办法及细则,按学期(春学期2月-7月、秋学期8月-次年元月)考核发放。各校可以根据各班的学生数,统筹班主任月津贴,每班50-80元。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班主任津贴。考核合格等次以下的,按比例扣除部分班主任津贴,下一学期不得再聘为班主任。班主任工作量按所在学校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3、教师考核。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工作量30分、工作表现30分、工作成效40分。各校应采取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学科组考核和所教学生评教等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县教育局教人〔20XX〕34号附件2考核指标要点考核。具体如下:
(1)校长的工作量,以本校教职工平均工作量为基数进行计算。学生数在200名及以下的学校校长,计0.5个工作量,201-450名学生的学校校长计0.6个工作量。
(2)其它职位人员的工作量,以本校校长的工作量为基数进行计算(以最高工作量计算,不重复)。副校长、教务主任以0.8个工作量计算;党组织和少先队等负责人员以0.3工作量计算;教研组长以0.2个工作量计算。
(3)控流保学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并作为重要指标之一。各校可量化所有岗位的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计算出周工作量总和,除以教职工总数,计算出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得分,即为教职工工作量的得分。
4、其他人员考核。
(1)小教办工作人员和报账员:采取中心校考核组考核和各校校长及教师代表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师德表现、出勤、工作量、工作实绩等核算。
(2)考核本年度中退休人员,依据退休文件、实际在校工作的时间和工作情况,据实核算。
(3)考核本年度中新增人员,根据上岗报到时间和工作情况,据实核算。
(4)资料员津贴:4大片的4个资料员,每人每年按要求完成任务者,补贴800元,完不成任务酌情扣发津贴。
5、设立奖励基金。
从奖励性工资总额中按每人每月提取5%,作为奖励基金,对考试、教研、竞赛等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全乡性集会缺席、活动和比赛不参加者,每次扣30至50元,打入本基金。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主要参照因素:
(1)在校学生数、班级数、平均课时量,其中,学生数为最要因素。
(2)照顾偏远村级小学、教学点及特殊岗位。
(3)教育、教学、教研成果。
(4)兼顾现有教师数及实际教师需求数。
中心校继续按照教师数占一半,班级和学生数占一半的比例,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核算到校,再由学校根据本校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五、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各等次的比例,应按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定,优秀等次的比例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有违反师德行为和没有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业务或不能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教职工对绩效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申诉。
六、考核结果使用
1、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和年度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2、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的.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的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3、病、事假及进修期间等不在工作岗位人员,一律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建立健全绩效反馈机制。
绩效信息反馈主要分为设定绩效目标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和绩效考核结果信息反馈。在制定绩效目标过程中进行信息反馈,能使监狱制订的绩效目标符合自身实际,也更具操作性。同时能使监区认同绩效目标,增强绩效责任感,提高其完成绩效目标的主动性、积极性。在绩效考核后对考核结果进行信息反馈,能使被考核者发现自己工作中的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为监区进一步改善和维持组织所期望的行为提供指导和支持。
(二)制定科学公正的考核指标体系。
将考核内容细化为定量性的规定和量表式的模式,并尽可能地扩大量化考核中的数字指标,使工作的繁与简、责任的轻与重、强度的大与小能够充分体现。并且开发监区考核软件系统,把考核数据输入电脑数据库,运用专门的软件对各种关联数据进行处理,相对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从而提高考核工作可操作性和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三)注重增强考核公信力。
一是监区绩效考核的内容、程序、计算方式等均要体现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被考核者确信能够得到公平、客观的考核评估。二是指运用绩效考核的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运用动态指标与静态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方法,保证考核指标体系的相对公正性,使所有考核者在公正、公平的平台上实施考核,使考核的结果让人信服。
(四)职、责、权、利相结合。
由于监区领导班子对工作实绩考核负有全责,他们既要以身作则,完成直接考核自己的那部分指标,又要指挥、组织、监督本单位干警去完成其他指标。对他们来说,责任更大,压力更重。为体现职、责、权、利一致的原则,有必要根据各监区考核结果,按监区领导班子成员的贡献大小另行奖励。
一、绩效考核实施目标概述
公司自xxxx年开始推行绩效考核工作至今,在改善员工绩效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在具体操作中,也有许多地方急需改进和完善。人力资源部将此项工作列为本年度的重要任务之一,其目的就是通过完善绩效评价体系,达到绩效考核应有的效果,实现绩效考核的根本目的。
人力资源部在上一年度推行绩效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将着手进行公司本年度绩效评价体系的完善,并使之能够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
二、绩效考核具体实施计划
1.xxxx年1月31日前完成对绩效考核制度和配套考核方案的修订与撰写,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2.自xxxx年2月1日开始,按修订完善后的绩效考核制度在公司全面推行绩效考核。
3.具体设想
(1)建议对现行基本制度进行完善
结合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现行《绩效考核细则》、《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相关使用表单进行修改。建议大幅度修改考核的形式、项目、办法、结果反馈与改进情况跟踪、结果运用等方面,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良性运行。
(2)建议将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分离并平行进行
目标管理的检查作为修正目标的经常性工作,其结果仅作为绩效考核的参考项目之一。
(3)建议推行全员绩效考核
上一年度仅对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进行了绩效考核,而忽视了对高层的绩效考核,从而使考核效果大打折扣,本年度人力资源部在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之后,将对全体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4.本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起止时间为xxxx年1月1日到xxxx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部完成此项工作的标准就是保证绩效评价体系平稳、有效运行。
三、绩效考核实施计划注意事项
1.绩效考核工作牵涉到各部门各员工的切身利益,因此人力资源部在保证绩效考核结果能科学合理利用的基础上,要做好各部门绩效考核的宣传与培训工作,从正面引导员工用积极的心态对待绩效考核,以期达到通过绩效考核改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绩效的目的。
2.绩效评价体系对于公司来说还是一件新生事物,由于经验不足,难免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问题,人力资源部将在操作过程中着重听取各方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法。
3.绩效考核工作本身既是一项沟通的工作,也是一个持续改善的过程。人力资源部在操作过程中需注意纵向与横向的沟通,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需支持与配合的.事项和部门
1.修订后的各项绩效考核制度、方案、表单等文本需经公司各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董事会共同审议。
2.为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推行,公司需成立绩效考核推行委员会对绩效考核的推行与实施负责。建议公司至少应有一名高层领导参加,人力资源部作为具体承办部门将承担方案起草、方法制定、协调组织、记录核查及汇总统计等职责。
为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卫生部和省、市关于分配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指导思想
医院经济管理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同时吸取现代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运行,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准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基本思路
1、积极推行准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
2、以科室或医疗组为基本核算单元;
3、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科室效益挂钩;
4、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即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按规定报批后记录在职工的档案中,作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发退休费的依据。实际工资由档案工资扣出一部分作为绩效,参与奖金分配。
绩效工资范围:
绩效工资范围包括:医生个人技术绩效、活工资、科室效益绩效等。
1、个人技术绩效:具有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责任重的项目,按其实现的综合效益按比例计入个人绩效部分。
2、活工资:从档案工资中扣出一部分,与科室收入指标挂钩进行考核,作为绩效工资进行发放。
3、科室效益绩效:以医疗组、科室为核算单位,通过经济效益核算结果,结合工作质量,按比例计入科室的部分,即奖金。
科室效益绩效分配原则
1、科室应按照各自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参考个人工作量、创造的效益因素,本着向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责任重的岗位倾斜的原则,进行奖金的二次分配。
2、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的范围:每人所扣的活工资(300元、200元、100元)、科室奖金,由科主任、护士长制定二次分配方案,进行二次分配,不得进行平均分配。
3、科室在进行内部分配前可以按照奖金5%的比例,提取科室基金,作为科室公益金,用于科室对外学术交流及社会公益活动,使用情况应在科室内公开。
4、科室主持工作的主任、护士长分别享受科室人均奖金系数的0.5,由医院支付。
医院核算单位
内一科、内二科、外一科、外二科、骨一科、骨二科、妇产科、小儿科、放疗科、肿瘤病房、痔瘘科、针灸科、急症科、手术室、皮肤科、重症监护室、分院门诊部、检验科、B超室、CT室、心脑电、药械科、查体科、磁共振室等
新建科室根据医院业务发展规划进行具体核算。
个人技术绩效核算办法
一、门诊个人绩效计算办法
门诊医生个人绩效,按照门诊辅助检查收入(包括放射、B超、CT、磁共振、心脑电)、化验收入(含化验、病理、细菌免疫等)2%,手术收入2。5%计算到医生个人。
二、住院部分个人绩效计算办法
1、按照首诊医师原则,每收一个住院病人,按5元/人计算到收治医生个人;(不包含观察病人)
2、住院辅助检查收入(包括放射、B超、CT、磁共振、心脑电)、化验收入(含化验、病理、细菌免疫等)2%,计算到科室或医疗组,由科主任或医疗组长负责分配并上报医院分配表,由医院划拨到医生个人帐户;
3、手术收入按2%计算到主刀医生个人,1%计算到助刀医生个人(不分助刀医生人数,共按1%计算);
麻醉收入(麻醉费)按2%分配到麻醉医生个人(不分麻醉医生人数,由麻醉科具体上报分配名单)。
科室效益绩效核算办法
核算公式:收入—支出=结余
科室效益绩效=结余*提成百分比*有关控制指标
有关控制指标:包括临床医技科室质量考核指标、行政后勤科室考核指标
活工资计算发放办法:
按照人员承担的风险不同,每人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一定的金额参与绩效工资的二次分配;科主任、护士长、高级职称人员每月扣300元,中级职称人员每月扣200元,初级职称、劳动服务公司人员每月扣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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