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陕西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养老金怎么领取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征收。单位缴纳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搜手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一、陕西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征收。单位缴纳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
个人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二、陕西养老金领取1、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余皮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
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1)月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全省统一测算形成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相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表,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等确定本人视同缴费指数。
(2)月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月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4%。
(4)全省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2、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世毁嫌3、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4、我省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由同级财政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中央驻陕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发放及相关待遇调整仍由原渠道保障。
5、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已退休的人员,继续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综上所述,
陕西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与其他地区大致一致,都是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共同承担,即20%来自于用人单位,而参保人需自付剩下的8%。按此比例缴纳15年以上,各位参保人在退休后就可按月领取相应的基本养老金。
㈡ 西安养老保险缴存标准
西安养老保险缴存标准
以灵活就业身份缴费:
缴费基数以陕西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准,陕西省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纳伏基数上限标准为200988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缴费比例为20%。
职工养老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个人缴8%,单位缴16%
居民养老:
2020年1月1日起,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调整为10个档次,参保人员自选缴费档次,按年缴纳。每个档次都有省、市、区县3级财政补贴。
缴费标准:
缴费档次 | 200 | 300 | 400 | 500 | 600 | 800 | 1000 | 1500 | 2000 | 3000 |
补贴金额 | 30 | 45 | 60 | 75 | 80 | 90 | 100 | 150 | 200 | 300 |
本年度缴费包括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芦前10个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省、市和区县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补贴,多缴多补。对应200元-3000元10个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分别为:30元、45元、60元、75元、80元、9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
特殊人群类型 | 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 | 重度残疾人 | 中度残疾人 | 轻度残疾人 |
最低缴费档次 | 100(保留) | 100(保留) | 200 | 200 |
财政代缴金陪茄清额 | 100 | 100 | 100 | 50 |
1、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以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时保留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
2、对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为其每人每年代缴100元补助标准不变
3、对中度残疾人,由市财政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标准的50%(100元)
4、对轻度残疾人,由区财政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标准的2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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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参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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