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人不在了,退休金能不能返还
退休之后死亡,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退休养老金。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余额加利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并且领取丧葬费,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可以领取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的多少,根据当地规定办理,各地不是一样的,丧葬费一般是几千元,抚恤金大约三万左右。『贰』 人死后养老保险能退吗
养老保险人死后,养老保险一般情况下是给退还的,具体情况如下:
1、到达退休年龄前死亡的,个人缴纳部分连同利息一次性退回参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有单位的可以向单位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
2、退休后死亡的,个人账户的余额(扣除已经领取的)可以退,还可以向社保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
申请养老保险缴费退回申领范围:
1、在达到法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参保人,可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退回个人账户存储额;
2、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退休后,可申请一次性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3、参保人员移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领取养老待遇的;
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死亡后,其家属可申请退回个人账户余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叁』 退休金死了还能领吗
一、退休人员死亡后退休金是否还能领
1、退休人员死亡后的次月起停发退休金。
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者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以参保者死亡后,其家属可凭身份证,死亡证等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参保者个人账户余额。同时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者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以参保者前慧死亡后,其家属可凭身份证,死亡证等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参保者个人账户余额。同时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申请领养老金需提交的资料
(1)《养老失业保险死亡待遇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殓葬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之一;
(4)申请人与死者具有法定继承此旅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委托办理出具委托公证书等材料之一),如单位代办的,同时提供单位证明;
(5)死者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申办人需提慧扒答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
1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
2其他的出具司法公证书;
3供养直系亲属是已满十六周岁的普通学校(含职业高中)学生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册证明。
(6)殡葬部门的丧葬费收据;
(7)申请人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代办的,死亡待遇发到死者生前领取养老金的存折)。
需要注意的事项:
(1)申请人必须是死亡人员的直系亲属或法定委托人;
(2)离退休人员当月死亡后其养老保险金从次月起停发。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者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以参保者死亡后,其家属可凭身份证,死亡证等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参保者个人账户余额。同时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肆』 社保人过世多久可以退养老保险
死亡后就可以去办理,要有死亡证明和经办人员与死者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去当地社保局去办理退费手续,可以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及医保账户余额里面的钱。死亡后可以领丧葬费和抚恤金。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一、退保所需资料: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退保办理程序:以上资料齐全,由养老、失业、工伤基金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到中心财务室核报。服务承诺:对企业和个人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帐户支付,手续齐全,即时办理。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三、注意事项:
社保非因以下情况不得退保退费。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退个人账户人员范围。在职死亡;家住农村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完的人员;重复参保的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