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村60岁以上老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法律分析:部分规定如下:1、每年给农村六数帆十岁以上的老人发放固定养老补贴金,并且是完全免费的;2、自费养老保险,六十岁之后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额,包含固定养老金在内一同领取;3、农村老人高龄津贴,是国家专为70岁以上老人出台的政策。
法律依册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五十四条 国家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支持乡村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国家支持农民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具备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国家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支持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四条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医疗待遇和其他待遇应当得到保障,有关机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欠或者挪用。国家根据经济发展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州毕衡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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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60岁以后国家补贴老人养老金
补助金额根据60岁老人所处环境的不同而不同,并没有一个固定数额。
一、基础养老金
不管农民是否参加了
农村养老保险,即新农保,达到60岁
退休年龄以后,国家都发放基础养老补贴,前几年是每月55元,现在增加到了88元每月。另外,参加了新农保的农民,60岁以后就可以领到养老金了,金额多少根据参保时交纳的养老保险数额决定,多缴多得。
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近几年随着新农村的统一建设规划,以及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国家大型建设项目也是越来越多,农民的土地常常被征用。
俗话说土地是农民的根,农民失去了土地就失去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尽管征地补偿不少钱,但这些钱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总有用完的时候,养老就成了问题。为了让失地农民老有所养,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60岁以后国家发放养老金。
三、农村计划生育养老补贴
前些年,农村很多人积极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只生育了一个孩子,成为
独生子女家庭,这些人年老以后养老压力更大。
对于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除了年轻时给予奖励,子女上学有教育补贴外,年老了到了60岁以后,国家给予一定的养老补贴,夫妇双方都有,一年几千元。
四、贫困农民生活补贴
这几年,为了解决农民贫困家庭生活问题,出台了农村低保政策,对农村低保家庭、五保户家庭,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困难救助,除此之外,这些农民年老以后,国家还给予一定的老年补贴,让他们可以安度晚年。
五、农村老人高龄补贴
国家自2016年起出台政策,对农村高龄老人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至于多大年龄算高龄,各省份规定也不一样,补贴数额也不一样,有的地方70岁以上,有的
80岁以上,还有的
90岁以上。比如有的地方从80岁算起,每10年算作一个年龄段,分别补贴每月100元、200元、300元不等。
(2)支持给农村60岁老人发放养老金扩展阅读世界各国的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制度各不相同,按照筹资机制和待遇水平,其养老金制度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种:
1、以德国、美国、日本为代表的“传统型”。这一类型坚持“选择性”的保障原则,即对不同的社会成员适用不同的保障标准,保障费用由国家、雇主和雇员三方负担,待遇保障的给付标准同劳动者的收入和交纳社会保险税(费)相挂钩,强调劳动者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2、“福利型”,主要实行于英国、瑞典等西欧国家。这一类型制度坚持“普遍性”的保障原则。保障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税收,保障的范围包括“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需要,保障待遇水平较高,国家负担过重。
3、“国家型”,前苏联以及东欧等国家都曾实行这类制度。它坚持“国家统包”的保障原则,保障费用由国家和用人单位负担,职工个人不必缴纳保障费用,保障的范围包括了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这种制度的弊病主要是国家和企业负担过重。
4、“储蓄型”,主要被新加坡、马来西亚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采纳。这类保障制度实行“个人帐户积累”的原则,保障费用由劳资双方按比例交纳,以职工个人名义存入个人帐户,在
职工退休时,将该费用连本带息以一定形式发给职工个人。
这种制度有利于树立职工自我保障的意识,具有较强的激励机制,但同时也存在着难以兼顾社会公平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