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龄、档案与社保的关系是什么
个人档案与领取养老保险最直接的关系就是以后确定你缴纳费用的年限,简单地说就是以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你何年何月办理退休手续及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日期。
一、工龄:
1、与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因为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不交养老保险,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与建立社会保险之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有关,因为在没有建立社保之前参加工作的工龄视同缴费年。
所以,“工龄”其实质是参保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人们习惯于把它称谓工龄。
二、档案:
另外只要参保就有档案,档案除了记载你的工作经历、参保年限之外,更重要的是退休时的审批必须用档案。
三、社保:
1、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2、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1)档案交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工龄计算原则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