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合肥养老保险怎么交
法律分析:合肥养老保险分为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由公司或者企业缴纳,居民养老保险由参保人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选择缴费档次,现场填写《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参保人根据选择的缴费档次进行现场缴费,办理完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㈡ 合肥五险一金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原则上为20%;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2%。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企业的缴费费率为1.0%,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缴费费率仍为0.4%。其他用人单位可选择1%或0.4%费率,职工个人不用承担费用。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费费率0.5%,职工个人不用承担费用。2、公积金交纳比例;最高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最高20%;最低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㈢ 合肥市职工社保缴费标准
2022年合肥五险最低缴费标准如下: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7%,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公积金:公司缴5-12%,个人缴5-12%。
缴费流程:
1.社保网上申报
2.委托银行收款:与开户银行签订借记合同、授权书-征缴中心办理银行托收业务。
3.单位自缴:查询当月应交数据-10日前转账至社保费账户-25日前服务大厅打印收据。
职工:由单位代缴。
社保缴费计算方法: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不同,缴纳费用不同,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生育基数×生育比例。公式如上:(注:比例=企业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
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参保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新增参保人员(含断保再次缴费人员),缴费基数按起薪月工资额申报。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这一法定义务已经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予以确认。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的该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就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如因该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第三项 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第一项 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㈣ 合肥航运公司职工养老保险
办理退休领取养老保险金不需要提交以前工作过所有公司的入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书。
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办理手续
(一)事业单位退休手续
经办人员带退休人员档案资料到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审核,再到社保中心窗口办理养老金计发手续,需带资料: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通知。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填写退休(职)人员增加申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4、一寸近照1张。
(二)企业退休手续
1、企业人员正常退休手续,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审核,需带资料:
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②填写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础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
③一寸近照4张。
2、企业两低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到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社保科审核,需带资料:
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②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填写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础信息表,有单位需加盖公章。
④一寸近照3张。
3、自谋(自由)职业者办理退休手续,到市就业管理处办理,需带资料:
①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失业保险手册》、档案寄挂单、一寸近照4张、自谋职业证或失业证。
②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企业退休人员基础信息表。
③送市政府办事大厅(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窗口)审核。
(三)办理时限:当月审批,次月发放。退休人员于次月10号后凭身份证、
退休证到社保中心财务(10号窗口)领取养老金发放证、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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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合肥市职工退休金的计算方法
企业退休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5、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1+a2/A2+……+an-1/An-1+an/An)÷N。
(5)合肥航运公司职工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根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第二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下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
(二)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
(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的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支付困难时,由市财政部门予以支持。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
(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第三十条企业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并将企业违法行为的信息依法计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给被保险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造成损失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企业赔偿。
第三十一条企业和被保险人或者其他人员采用多领、冒领等手段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骗取金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基金划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基本养老金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或者造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