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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长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3-09-02 05:55:46

『壹』 湖南长沙65岁以上老人有什么补贴高龄基础养老金待遇加发多少

湖南长沙65岁以上老人有什么补贴?湖南长沙65岁以上退休人员养老金是多少?下面同我来看看。

湖南长沙的待遇是65周岁到75岁周岁加发5元,76周岁不满85周岁加发10元,86周岁以上加发20元。年龄越大,加发金额越大。

而且在养老金调整方案中,针对高龄老人。是有倾斜调整方盯逗案的,各地针对高龄老人的年龄界定不一样,大部分地区是70周岁以上。部分地区会更低一些,比如上海地区就规则,女性职工年满60周岁,男性职工年满65周岁就能领到向老龄人员其他倾斜的红利。

其实退休人员不仅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也有以农民朋友为主要参保人的城乡居民养老基冲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部分65岁以上的退休人员从2022年,也能享受到一定的红利。此前呀,早在2018年呀,我国就号召有条件的地区,给65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此前,有部分地区已经施行相搏则歼关待遇。2022年,又有地区像湖南长沙、安徽的芜湖等地区,都陆续给65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加发这个高龄基础养老金待遇。

『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样计算领取金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计算方法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其中: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其他)/139;
基础养老金则是由各地政府自行制定的金额,且每年通常都有所变动,比如长沙基础养老金是每年的1月1日提高基础养老金10。此外,基础养老金还包括有年限基础养老金和老年基础养老金。其中,年限基础养老金就是指,参保人在满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最低缴费年限15年后,每增加一年,则每月可额外多获取一笔钱;老年基础养老金则是指高龄人员每月可以多拿一笔钱,比如某地规定65至75周岁参保人每人每月多发基础养老金5;76至85周岁参保人每人每月多发基础养老金10;86周岁及以上参保人每人每月多发基础养老金20。
举个简单的例子:长沙的老王2022年已经68岁,所以其每个月可以领取的基础养老金为238+5,假设并扮其60周岁前累计缴费养老保险15年,每年缴费选择了第13档3000,则其每个月还可以获得政府补贴160(对缴纳租带200档次,即第一档的给予政府补贴40,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个人缴费补贴增加10),在不考虑其他补助的情况下,那么老王每月可以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3000*15+160*15)/139=341。那么,老王在75周岁前弊蔽芦,每月可领取的月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243+个人账户养老金341=584。

『叁』 长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法律主观:

长沙 市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办法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的今天,如何养老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为了实现老有所养这个目标,我国在不断探索并完善现有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家养老保险基本方针政策,长沙政府制定并颁布了《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本办法对长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散橡、缴费方式、缴费标准及养老保险待遇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 【政策文件】:长沙市城乡居民基蔽改本养老保险办法 【执行时间】:2010年7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社会建设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 湖南 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9〕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具有本市 户籍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 第四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个人账户与基础 养老金 相结合,个人缴费、集体补助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制度模式。 第五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系统软件全市统一,数据集中市级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六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负责编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发展规划;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配套政策;组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开展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预决算;监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运营。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组织实施。 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市经办机构)负责制定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承担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编制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承担城宏掘判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编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务会计及有关统计报表,承担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第七条各区、县(市)政府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区、县(市)经办机构),要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专项预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和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区、县(市)经办机构具体承办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待遇核定与支付、年度预决算编制等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等工作。 第八条各乡镇(街道)要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务,区、县(市)财政要足额安排工作经费,列入年度专项预算。 第九条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将政府补贴资金纳入年度专项预算,确保经费按时到位。公安、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数据采集等工作。 第三章养老保险费缴纳 第十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采取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共五个档次,今后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适时调整。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第十一条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可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确定,不超过参保人最高缴费档次的3倍。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第十二条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全额积累,包括: (一)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利息; (二)集体补助和利息; (三)政府补贴和利息; (四)其他收入和利息。 第十三条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但本办法施行之日,参保人年满60周岁的,可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有条件的可按上述缴费档次和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费,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第十四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积累期内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五条政府对参保人缴费(不含补缴)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每提高一个档次缴费的,区、县(市)政府增加5元的缴费补贴。 第十六条对城乡三无人员,区、县(市)政府代其缴纳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 第十七条对城乡低保户中的重度残疾人,由区、县(市)政府凭《低保证》和《残疾人证》代其缴纳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对其他重度残疾人,由区、县(市)政府凭《残疾人证》为其代缴部分养老保险费,具体标准由各区、县(市)政府确定。 第四章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二)本办法施行之日,已年满45周岁的人员,按年缴纳保险费的。 (三)本办法施行之日,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其他退休待遇的城乡老年人,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第十九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139个月)。 全市实行统一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60元。鼓励参保人员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参保人缴费累计超过15年,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0.5元(不含补缴年限)。 第二十条建立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机制。具体调整方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参保人员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不符合第十八条规定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退还。 第二十二条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退给其 法定继承 人或指定受益人。 第二十三条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死亡的次月停止享受养老待遇,其个人账户资金的余额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第二十四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待遇的人员应进行领取资格认定,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或所在村(社区)应在其死亡1个月内到所属乡镇(街道)办理相关手续,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第五章制度衔接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施行之日已经按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领取养老金的人员,直接过渡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领取养老金。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未达到领取年龄的人员,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继续缴费,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计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施行之前,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虽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但缴费不满15年的,不符合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待遇的人员,可将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计发养老金待遇。 第二十七条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计算养老金待遇。 第二十八条因项目用地腾地 拆迁 ,需征收土地并符合《长沙市 征地补偿 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03号)规定的,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其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保险费,可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第二十九条要妥善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水库 移民 后期扶持政策、农村 计划生育 家庭奖励扶持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在国家出台相关衔接政策之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仍按现行政策享受其他社会保障待遇。 第三十条各区、县(市)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单位〈湖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8〕261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和保险费清退工作。 第六章基金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第三十二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集中市级管理,结余基金纳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专户,按年结算。区、县(市)财政每年1月10日前将上年度个人账户结余基金上解至市财政专户。区、县(市)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在全市统一的金融机构分别设立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 第三十三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基础养老金政府补助资金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管理。 第三十四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分账管理,基础养老金不能挤占个人账户基金,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参保人员年老时支付个人养老保险金,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转借、挪用、侵占和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基金结余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 第三十五条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或者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任何人以伪造证件或者其他手段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退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制度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全文》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 工资 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肆』 2018年湖南省养老金计发基数

一、最新规定
2018年,我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简称2018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为4491元,相比上涨了447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时,就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纳社保的基数;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纳社保的基数,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通知指出,2018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不得高于4491元/月的300%,即13473元/月;也不得低于4491元/月的60%,即2695元/月。
二、缴费基数
通知明确,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8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确定为高、低两档,高档为4491元/月,低档为2695元/月。参保人员可在两个缴费基数档次中自愿选择。按政策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2018年度缴费基数为1796元/月。此外,基准值发布前后的缴费及待遇计发以及相应的结算等方面的问题,按《关于2018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执行。其中,已按预缴基数缴费后停保(含调出、退休等)的人员,其缴费基数不再调整,但缴费工资指数应按2018年度基准值计算
三、社保基数
近期,各地平均工资数据陆续出炉。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了调整。据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至少18个省份(市、自治区)公布了2018年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情况。由于上年度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同比增加,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水涨船高,出现了不同幅度的上调。
随着我国养老医疗等等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和企业退休职工人数的增加,我国社会保障支出近年来快速增加,导致一些地区出现社保资金入不敷出的局面。为了弥补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足,政府只好逐渐提高企业上交社会保障费用的费率。然而,这样又导致了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企业承担为职工上交社会保障费用的压力过大,对于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而言,这种压力已经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政府当前面临一个两难抉择,社保费率低了,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入不敷出,难以承受,社保费率高了,企业同样难以承受。并且,我国又面临各项社保支出刚性增加和企业经营环境恶化经济效益下滑这个特殊条件的制约。因此,我国企业社保费率虽然未来还有下调空间,但是已经不会太大。
通常来说,各地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60%。那么,将基数上、下限调高,对什么人会产生影响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实际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是一个地区的大多数劳动者都能够达到的,在达到这一水平后,劳动者只需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为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而上调上、下限后,真正受影响的是那些工资收入不及60%标准和超过300%标准的人群。

『伍』 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月领取多少

60岁农民,如果参与了当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岁物,如果是在当地居民养老保险推出以前就年满60岁的,即便没有缴纳居民养老保险,也是可以免费获取一份基础养老金待遇的。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湖南60岁农民,每个月可以领取多少养老金?
根据湖南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年满60岁之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每个月领取到养老金待遇;如果满60岁之前还没有缴满15年,可以逐年缴费,也可以一次性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补贴;如果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岁的,可以在2014年10月起,免费获得基础养老金待遇;如果距离领取养老金年龄芹雀前超过15年的(也就是75岁),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根据湖南的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规定,目前有每年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共13个缴费档次,个人可以每年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并且享受不同的补贴。补贴标准最低30元,最高60元。
如果按照正常最低200元的缴费标准,缴纳15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就至少有3450元,获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就是3450/139=22元。
如果按照最高3000元的缴费标准,缴纳15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就至少有45900元,获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就是45900/139=330元。
由于湖南的居民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来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部分是固定的,目前湖南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13元,那么在湖南的60岁农民,按照最低标准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获得的养老金为每月113+22=35元;而按照最高标准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获得的养老金为每月330+113=443元。
当然,湖南对于养老保险缴费还是有激励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可以额外增加2元;同时,对于年龄超过65岁的居民,基础养老金也会额外增加一点。
此外,湖南各嫌清地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也是有差异的。比如长沙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也有13档,最低200元,最高3000元,对应的政府补贴分别为40元和160元。
那么如果在长沙按照最低档次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就至少有3600元,获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就是3600/139=26元左右。
如果在长沙按照最高缴费标准,缴纳15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就至少有47400元左右,获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就是47400/139=341元左右。
而长沙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要比湖南高一些,达到了238元,那么在湖南长沙的60岁农民,按照最低标准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获得的养老金为每月238+26=264元;而按照最高标准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获得的养老金为每月341+238=5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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