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江西省2022年退休养老金上调多少
一、江西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1、调整时间
江西省消息:自2022年6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同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2、调整标准
(1)增设3个缴费档次,提高补贴标准
新增设3个缴费档次,即:4000元缴费档次,对应的补贴标准为150元;5000元的缴费档次,对应的补贴标准为190元;6000元的缴费档次,对应的补贴标准为230元。
(2)基础养老金,实现3年连调
自2018年以来,江西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现3年连调。由最初的105元,提高至现在的143元,增长率为36.19%。
㈡ 江西省:关于做好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 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
按照《人力资源 社会 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和人社部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视频会议要求,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应于7月底前完成。为确保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准备,确保调待工作顺利进行
(一)提前做好待遇项目清理。 前期,要求各地清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发现部分社保经办机构将统筹外支付项目纳入社保基金统筹支付范围,挤占挪用了社保基金,同时也影响了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水平。各地要协调统筹外支付项目资金来源部门,在调整基本养老金前剔除出统筹支付范围,待国家批复我省待遇项目清理方案后再进行资金结算。同时,要做好统筹外支付项目发放平稳衔接,确保相关人员待遇不“断档”。
(二)提前做好业务经办准备。 今年是我省对接全国统筹系统后第一年实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根据省社保中心统一安排,抓紧时间测试系统中调待相关功能,确保相关功能符合政策要求并运行顺畅。同时,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养老金发放金融机构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共同做好保发放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省社保中心已向各银行省级机构提出了发放时限要求。
(三)提前做好发放资金安排。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精准测算本统筹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调整所需补发资金,及时向本地人社部门及财政部门进行汇报,采取有力举措,确保补发资金7月10日前全部安排到位。对原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等待遇由主管部门管理发放的,要主动对接并指导相关主管部门做好相关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测算及资金安排。对资金筹集有困难的县(市、区),各设区市要重点关注,督促落实好发放资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调待所需资金,各地上报统支计划后,由省财政厅统一拨付。
二、抓实抓细,确保节点任务有序完成
(一)仔细核对调待数据。 退休人员调待文件下发后,各地要按照文件及全省调待工作视频会要求,抓紧生成调待数据,组织力量对调待数据进行核对,确保调待范围及金额准确无误,特别注意需清理待遇项目退休人员的调待情况。(完成时限:7月10日前)
(二)按时上报统支计划。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仔细生成、核对、确认退休人员调待统支计划。各设区市要按时将企业退休人员调待统支计划通过业务信息系统汇总审核上报省社保中心,上报程序与每月统支计划上报一致。(完成时限:7月11日前)
(三)尽快组织发放到位。 当地备用金足够支付今年企业退休人员调待补发的,可将企业退休人员调待补发的养老金先行发放到位;当地备用金不够支付的,待省财政厅拨付调待补发资金到位后立即发放。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调待补发资金提前拨付到位的,可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待补发的养老金先行发放到位。(完成时限:7月15日前)
(四)科学宣传调待情况。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回应 社会 关注,营造良好 社会 氛围。要设置专门咨询窗口,统一解答口径,耐心细致解答好退休人员疑问。不得对外公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分项调整比例和水平,避免使用“养老金十八连涨”等宣传用语。要结合实际工作对风险点进行梳理,特别要关注重点群体反映,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厅职保处和省社保中心报告,确保养老金调整工作平稳进行。(完成时限:7月底前)
(五)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各设区市社保经办机构要结合调待组织实施工作,及时汇总数据,认真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报告报省社保中心。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调整落实的基本情况;组织实施工作好的做法,取得成效和反映的主要问题;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完成时限:8月底前)
三、整体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一)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发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保障措施。省社保中心成立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发放落实工作小组(附件1),负责对各地发放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和指导。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也要成立工作小组,负责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发放落实工作。
(二)实行每日调度。 请各设区市填写《2022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调度联络表》(附件2)于7月8日前报省社保中心。从7月11日起,请各设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每日下午4时前填写《2022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发放落实工作进展情况表》(附件3),报告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调待资金筹集情况、发放落实进度、舆情舆论等情况。
联系方式:
企业养老保险处 周家家 :0791-86656286
机关养老保险处 许 波: 0791-86658292
江西省 社会 保险管理中心
2022年7月7日
㈢ 江西省2022年退休金调整方案
江西省2022年退休金调整方案:
1、调整时间:江西省消息:自2022年6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同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2、调整标准:增设3个缴费档次,提高补贴标准,新增设3个缴费档次,即:4000元缴费档次,对应的补贴标准为150元;5000元的缴费档次,对应的补贴标准为190元;6000元的缴费档次,对应的补贴标准为230元。
基本构成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即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中,由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90年代才开始逐步建立,因此过渡性养老金作为一种过渡性安排,不是每个人都享有的。只有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参加工作。
㈣ 2021年江西省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
1、定额调整提升了。2021年,江西省养老金定额调整增加40元。去年的定额调整金额是36元,今年在去年的基础之上,增加了4元。
2、缴费年限挂钩金额下降。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方面,江西省2021年养老金调整细则显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增加18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每满一年增加1.2元。
3、养老金挂钩比例提升。2021年江西省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增加1.35%。
4、高龄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更加细化。根据江西省2021养老金调整方案,满70岁不满75岁,倾斜增加30元。75岁不满80岁,倾斜增加35元。年满80岁不满85,倾斜增加40元。85岁以上,倾斜增加45元。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第三条 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㈤ 定了!2022年江西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具体能涨多少
近日消息,江西省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不超过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预计全省将有371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调整范围
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
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方案和标准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案,具体按以下法规办理: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3元。
二、挂钩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因素挂钩。
1.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6.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1.1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23%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