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关养老保险论文范文
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中之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成败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研究摘要: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养老金并轨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大家所热议的焦点。本文在对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历史回顾与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现行我国改革政策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并对“并轨”改革提出建议。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
2015年1月,国务院释出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该《决定》的释出标志著长期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方面的改革开始启动,将会对我国事业单位的进一步改革产生较深刻的影响。
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历史回顾与现状分析
从90年代起,我国开始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尝试改革,然而在《决定》出台之前并未有实质性改变。纵观整个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确立历程,从2012年3月在两会上得热议到2013年12月确定并轨方案,再到2014年12月改革方案的通过,最终,在2015年1月国务院释出《决定》预示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终于要实施。
二、现行改革中可能会存在的问题
与以往相比,本次释出的最新《决定》可谓是一套较成熟的改革方案,但这一改革方案在未来的推行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
一职业年金可能会维持待遇“双轨制”,进一步引发公平问题
在我国私营企业没有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也是自愿建立的,而从国务院释出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来看都要求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这似乎是在建立新的不平等。另外,职业年金的缴纳也是有弹性的且可能会和津补贴一样,成为一种隐性福利。我们不免怀疑建立职业年金的真实作用是否只是改革的“买路钱”,因此,并轨改革所带来的公平似乎只是表面的。
二缺乏法律制度的支援,理想与现实存在较大差距
虽然我国近几年出台了一些关于对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决定以及办法,但这些都不是具体的法律法规,缺乏制度的强制性。另一方面,改革的理想状态是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三者之间建立起统一的基本养老金制度,最终达到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但实际上,个人缴费只占养老保险缴费的小部分,基金支付和财政补助才是大头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初期参保中的个人缴费基数很小,预计短期内,三者的养老金替代率、缴费标准都无法统一。这种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差距,可能不利于改革的进一步推进。
三国家支付改革的初始成本造成财政负担
《决定》指出改革要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行,在增加工资的同时实行个人缴费。国家为使改革能平稳进行的确应该支付改革的初始成本,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增涨无疑会加大国家财政压力。另外,改革中提到“视同缴费年限”这一新词,那么“视同缴费”背后的钱到底由谁出?最终可能还是由财政拨款,这无疑又增加了财政的负担。
三、关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问题的完善建议
一为职业年金设立一个准入门槛,逐步下调职业年金
针对上文中提到的职业年金的建立可能会维持待遇“双轨制”这个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可以通过设定准入门槛或采用明文条件规定有条件有限制地享受企业年金。另外,相比突然大幅下调职业年金缴纳比例而言,采用逐年下调的方法逐步降低“替代率”更为可取。
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初期分立,后期逐步统一
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法律制度建设以及相应配套惩罚措施的完善,用法律法规确立该制核告世度的强制性,这样不仅能为改革提供强大支援,还能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随意性问题。另外,在友知《决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基础上联络我国实情,建议改革初期,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各自区分、为各自所用,待改革取得一定成效时再开始逐步统一三者的替代率与缴费标准从而缩小理想目标与实际之间的差距。
三有针对性提高待遇,积极改肢推动事业单位人员市场化、社会化首先,所谓“完善工资制度”并不是要求突然大幅度覆盖所有人员,可以先提高欠发达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基层人员的工资水平。其次,可以通过明令禁止地方随意发放津补贴以及明确制定不同级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标准来减少财政上不必要的浪费。最后,可以将养老金并轨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制度得改革同时开展,让他们实现市场化、社会化从而更加主动、有效地缓解改革带来的财政压力。
四、小结
虽然在改革实行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但这些并不能否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对事业单位改革产生的诸多积极影响,相信随着改革的不段深化,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会更加健全完善!
作者:王婧 单位:上海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樊琳.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可行性研究[D].吉林大学,2014.
[2]褚安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J].北方经贸,201503:20-21.
[3]张启元.准确理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 *** 员,2015,04:32-33.
[4]颜智.试论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完善[J].法制博览,201602:193.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讨摘要:我国养老保险面临基金规模过小、结构失衡依赖单支柱、投资收益率过低、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等问题。通过对智利、瑞典、美国的研究,我可资借鉴的经验启示是:建立多层次的三支柱结构,保证三支柱协同健康发展,以实现养老保险多目标的策略;放宽养老金投资限制,引入市场化运作,以提升养老金回报率;提高投保人的参与度,发挥投保人主观能动性;与其他改革共同推进、协同改革。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015年,我国老年人抚养比已达到7.7∶1。未来一段时间,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和老年人抚养比还将迅速上升。据估计,我国老年人抚养比将于2035年达到3∶1,超过当前西欧水平,2040年将超过同期的美国,老龄化形势严峻。为了保证老有所养,有必要现在开始就对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提前针对未来人口老龄化挑战作出战略部署。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基金规模过小、结构失衡
1.养老基金规模过小。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截至2014年末,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量为31800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存量为3845亿元,两者共计35645亿元,形成我国养老保险的第一支柱;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7689亿元,形成养老保险的第二支柱。这两大支柱构成我国养老保险的基石。此外,我国于2000年8月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通过中央财政拨款、国有资本划转等方式筹集资金,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调剂,是国家社会保障的储备基金。2014年末全国社保基金资产15356亿元。这些资金总量为58691亿元,相当于2014年GDP比率为9.2%,规模明显过小。与全球和其他国家相比,排名也明显靠后。
2.结构失衡,过于依赖第一支柱。一直以来,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组成的第一支柱,在养老保险资金来源中占据绝对比重。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占比达60.7%,加上全国社保基金的占比26.2%,第一支柱共占比约87%,而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占比仅为13%。可见,我国的养老保险三支柱结构失衡,过于依赖第一支柱,另外两支柱并没有逐步发展壮大。
二资产配置保守、整体收益率过低,未起到保值增值效果
全国社保基金由于投资范围较广、约束较小,可以进行境外投资,且高风险资产配置比重上限为40%,自成立以来年均投资收益率8.7%,明显高于通货膨胀率。然而,占比最大的社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却局限于国债和银行存款,风险虽低,但收益较差。在通胀较高时,这部分资金面临缩水的风险。以2011年为例,当年物价同比增长5.4%,而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和国债利率均在3%左右,因而社会保险基金当年实际收益率为负。从国际对比看,我国社保基金的收益率也明显低于其他国家。根据OECD统计资料,2014年,荷兰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收益率达到了13.5%,排名第一,与2/3国家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收益率相比,超出5%。相比之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率可能只有3%以1年期存款利率计算,扣除通胀影响,实际收益率仅为1%。如果按照3种社保基金的规模加权平均,我国社保基金2014年收益率为4.1%,实际收益率仅1.5%,远远低于其他国家。
三依赖财政补贴、隐形债务资金需求巨大,可持续性堪忧
目前,我国养老基金看似资金充足,但实际情况不容乐观。这些年,养老金中一大块是来自于财政补贴。自1997年建立统账结合制度以来,国家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贴金额从当年的2亿元,到1999年攀升至168亿元,2007年已高达1157亿元。加总来看,截至2014年,各级财政共补贴养老保险金2万亿元,超过了35645亿元结余总额的50%。这种依赖财政输血的养老金体系,可持续性堪忧。可持续发展的另一个问题是养老保险在明账之外还有隐形债务问题,其未来资金需求巨大。根据中国社科院2014年释出的《现行统账结合模式下隐形债务预测测算》报告,以2012年为基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下的隐形债务规模高达86.2万亿元,相当于当年GDP比率达166%,资金缺口巨大。
二、国外养老保险改革经验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面临的挑战,也是过去国际上许多国家经历过的问题,面临过的挑战。这些国家解决问题和迎接挑战的方式与经验,对我国改革和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智利:建立三支柱模式,引入养老基金竞争性管理
智利养老保险改革由于特点鲜明、效果显著,被认为是社保改革的样板,在世界范围内也受到广泛关注。
1.确立三支柱模型。在改革中,智利将养老金制度由原单支柱结构发展为三支柱结构:第一支柱针对贫困人口,主要由 *** 承担,为社会建立最低保障;第二支柱为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划,是三支柱中的主体,第三支柱为自愿性的个人储蓄计划,为自愿养老储蓄提供税收激励。三支柱结构为智利社会提供了多层次、具有灵活性的养老保险体系,使得养老保险制度足以应对扶贫、消费平滑等不同而有一定冲突的多目标。
2.五方参与者各司其职,分工清晰。在智利的养老保险体系中, *** 保障最低收益,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AFPs努力实现高投资收益率,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局SAFP监管行业秩序和制定细则,参保人可以按自己意愿选择AFP以管理自己养老金的个人账户,并且每年有4次机会可以在不同的AFPs之间转移,而央行则作为资金托管人保证资金安全。这五方各司其职,分工清晰,因而整个体系最终能够高效率运转。而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智利在养老保险体系改革中引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AFPs对养老金进行竞争性管理,极大提高了投资收益率。自建立以来,养老金年均实际收益率达5%,起到了保值增值的效果。也正是在良好的制度设计促进下,1985年~1995年间,智利养老基金相当于GDP占比从10%扩张至43%。
二瑞典:建立国家养老基金,引入名义账户
上世纪70年代以来,瑞典进入老龄化社会,全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7%,加之劳动力供给不足,养老金资金来源下滑,整个国家的养老保险体系面临可持续危机。为克服困难,1999年,瑞典通过了养老保险改革法案,不仅构建了三支柱体系和养老基金市场化管理,而且创造性引入了“名义账户”。
1.建立国家养老基金,引入市场化管理。为了规避国家财政风险,保障现收现付模式运转,瑞典针对旧制度结余建立了缓冲基金。这些缓冲资金交由多只基金AP1-AP4以及AP6投资非上市公司,以市场化方式管理,分散风险,鼓励竞争。
2.引入个人名义账户。名义账户是现收现付制与积累制,固定收益型与固定缴费型的混合模式。转入收入养老金计划的16%的工资是用于支付现期老人的养老金。同时,这部分缴费也会计入参保人的个人名义账户只计入数额,不做真正资本化积累运作,作为退休时个人领取养老金的依据。也即筹资方式是现收现付制,但在养老金支取时,退休金的给付标准原则上却是严格按“固定缴费型积累制”的规则执行的。名义账户集中了各类养老制度的优点,已引起我国专家学者的关注。
三美国:多层次养老制度体系形成多重保障
美国的社保养老制度已有上百年的历史,不过私人部门固定缴费制DC计划是在近几十年才快速发展的。经过长期的发展和不断调整,美国已形成了多层次的养老金体系,为居民养老提供多重保障,对整个社会以及金融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1.三支柱结构加上DB与DC型结合,提供足够灵活性和多样化选择。美国的三支柱结构中,第一支柱是 *** 强制性养老金计划,实行现收现付制,由联邦 *** 统一组织,基本覆盖全部就业人口;第二支柱是公共和私人部门雇主养老金计划。私人部门养老金计划上世纪70年代之前基本是固定收益型DB,70年代之后固定缴费型DC快速发展,很快超过DB型计划的规模;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完全由个人自愿参加的计划。按照美国现行规定,所有70岁以下且有收入者都可以开设个人退休账户IRA,不论其是否参加了其他养老金计划。
2.401k计划调动企业和员工积极性,成为美国养老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401k计划是补充养老保险计划之一,采用DC型,由雇员和雇主共同缴费,个人账户累积,税收递延,雇员可自主选择投资方式的形式,成为美国诸多私人部门雇主首选的社会保障计划。首先,通过个人缴费的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了国家、企业、个人三方为雇员养老分担责任的制度设计。其次,通过有力的监管对提前取款行为进行惩罚,有效地激励了储蓄。第三,个人账户的管理方式以及雇员的投资选择权,都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和员工参与401k计划的积极性。
3.与资本市场形成良性回圈。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资本市场已比较成熟,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健全,投资工具丰富。美国私人部门DC型养老金计划的资产配置一直从存款和债券向股票和共同基金转移。近年来,股票投资有所下降,主要投向共同基金。1978年~2013年,美国私人部门DC型养老金计划规模扩大44倍,年均增长率高达29%。截至2013年底,50%的资产投资于共同基金,26%的资产直接投资于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合计占比仅为10%。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既实现了保值增值的目的,也为资本市场引入了稳定的投资者,有助于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养老金增值和资本市场发展相互促进,形成良性回圈。
三、对我国的启示
一建立多层次的三支柱结构
从三国的经验看,都形成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以对个人养老形成多重保障,实现养老保险体系的多重目标,尤其以美国最为突出。美国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一个层次是国家立法规定的,低有保证、高有限额的强制性的基本保险,起到了保护社会安定、维持基本生活的作用;第二个层次是公共和私人部门雇主养老金计划,且选择了DC型的401k计划为主进行推进,该计划给予个人选择资产配置的权利,有助于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这种多层次的结构,保证了可同时实现养老保险的多个目标。例如,第一支柱可用于进行社会转移支付,减少贫困;第二支柱则可鼓励对养老进行储蓄,熨平消费。建立多层次、保证多样选择的三支柱结构是我国应努力的方向。另外,三支柱还需要协同发展,不能过于依赖单一支柱。目前,我国的第一支柱缴费比例过高,阻碍了第二支柱的发展,未来可考虑适当降低第一支柱缴费比例。
二放宽养老金投资限制,引入市场化运作
1.放宽投资限制。安全性是基金营运的第一原则,但并非是降低风险、提高收益的灵丹妙药。以前述国家为例,适当进入风险较高的资本市场,往往有能够较好实现养老金保值增值的效果。逐步放宽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大势所趋,包括提高投资股票、股票基金的比例,允许投资于海外资产等等。
2.引入市场化运作。三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都由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负责,同时引入多个管理机构进行竞争性管理,并在世界各地选择基金经理或基金产品,进行全球化投资,从而保证了资金的保值增值。
三提高投保人的参与度
目前,在我国的养老基金管理中,投保人的参与度几乎为零。作为保障基金的缴纳者,却对自己缴纳的资金不能参与管理,这无疑会降低个人参保的积极性。相比之下,美国私人DC计划中,个人具有相当的投资选择权;而在智利,参保人可在多个AFPs中自由选择,每年有4次机会可以调整;在瑞典,额外投保养老金计划采取自我管理机制,只有不做主动选择,才进入AP7基金中管理。正是具有高度的参与感,才使得居民愿意参与养老保险计划,将资金放入基金账户。
四与其他改革共同推进
最重要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是孤立的,需要与其他改革共同推进。
1.与国企改革相辅相成。从历史上看,国企改革就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辅相成。党的十五大以来,国企改革进入了改革攻坚战阶段。针对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中下岗职工增多的情况,党中央作出了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即“两个确保”的重大决策。社会保障为国企脱困改革贡献巨大,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当前,国企改革又到了一个关键阶段,通过划拨更多国企股权充实社保基金,一方面,增加了社保资金储备;另一方面,社保基金进入国企有利于促进国企改革的推进,有望提升国企治理水平。
2.与财政改革互为前提。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还存在城乡分割、群体分割、地区分割和管理分割等现象。其中,地区分割和管理分割的现状与我国的财政制度紧密关联。如果财政制度的改革不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也将非常艰难。
3.与资本市场改革相互促进。养老保险基金需要在资本市场中实现保值增值,而资本市场也需要社保基金作为最大、最稳健的机构投资者来提升效率和成熟度。因此,一方面,需提高社保养老基金投资风险资产的比例;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在资本市场中的权益。
作者:张梦云 曹玉瑾 单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巨集观经济研究院经济所
参考文献:
[1]楼继伟.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N].人民日报,2015-12-16.
[2]尼古拉斯•巴尔,彼得•戴蒙德.养老金改革:理论精要[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2013.
『贰』 养老保险未来发展趋势
当前,社保制度建设还存在的比较突出问题有:
一是尚有部分人群没有参保,其中私营企业、小微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各项保险的比率偏低;
二是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还不够顺畅,适应流动性不够;
三是待遇差距较大,公平性有待提高;
四是基金难以保值增值;
五是经办管理体制仍然存在部门分割的状况。
未来社保制度发展面临较大挑战:
一是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对参保和政府投入带来影响;
二是人口老龄化加速,可持续发展问题凸显;
三是城镇化加快,对制度适应流动性提出更高要求;
四是人民群众对公平享有社会保障的诉求日益增强。
完善社保体系的对策建议有: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享有社会保障。包括完善养老保险参保激励机制和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尽快出台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深化支付制度改革,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完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
二是继续深化改革,促使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包括整合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实现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增强基金统筹调剂功能。
三是建立健全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包括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基本支撑和保障。
四是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通过落实和完善税收支持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同时,鼓励商业保险发挥补充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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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什么是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是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其中重要的一环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目前个人账户空账年增1000亿元
从1997年起,中国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障制度,原则是:社会统筹基金现收现付,用于互助共济;个人账户基金实行积累,用于职工个人未来养老。
但实际上,由于养老保险基金过去没有资金积累,现有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发放,必须动用现在正在工作的职工所缴纳的个人账户基金。到今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73亿人,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4350万人,抚养比例为4∶1。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官员透露,社保个人账户的空账2004年达到7400亿元人民币,并以每年1000多亿元的规模扩大。
为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近5年来,中央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金额达2093亿元。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预计到2020年,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者将超过1亿人,届时抚养比例将达到2.5∶1,如果仅靠当期征缴的养老保险金和财政补助将难以为继。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能否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人心的安定,已成为摆在中国政府面前的迫在眉睫的重大课题。
做实个人账户,积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从2001年起,国务院开始在辽宁省进行做实个人账户试点。此后在吉林、黑龙江两省试点。国务院在《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称《决定》)中要求,继续抓好东北三省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抓紧研究制订其他地区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的具体方案。
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明年起个人账户规模由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决定》规定,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这次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对不同时间参保的职工,有不同的规定,即“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
“老人”是指本次《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
“新人”是指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新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中人”是指1997年国务院上述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本次《决定》实施后退休的职工。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本次《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官员表示,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是为了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计发办法改革后,参保人员工作时每多缴1年的养老保险金,退休后就能多得1%的养老金,上不封顶,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这对于做实个人账户有重要意义。
多项措施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国务院《决定》要求,各级政府要继续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不得发生新的基本养老金拖欠。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
《决定》还要求,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各地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务院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肆』 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出炉,养老金对我国的发展起着什么作用
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出炉,养老金对我国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世界上所有国家都面临或将要面临的社会和经济问题。上世纪末,西方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问题受到广泛关注。人口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可以追溯到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养老金制度是从自给自足到社会分工的经济发展阶段,后来诞生了凯恩斯主义证明了养老金制度有助于增加消费趋势和实现宏观经济平衡。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金体系在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体系中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伍』 重磅!人社部: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提高!从15年延长到25-30年
人社部官宣一条重磅消息:『陆』 指出收入分配公平的要求,分析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的积极作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从以建立制度、扩大覆盖对象为主要内容的外延扩张型发展阶段进入到了以完善和优化制度结构,提升制度公平性与可持续性为主要内容的内涵型发展新阶段。2013年,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启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工作,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我认为,养老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应当以实现制度的公平与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目标,坚持以下重要原则:
坚持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核心
如果说公平与可持续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那么通过城镇化与工业化实现现代化则是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坚持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发展道路,就必然要求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的核心。长期以来,我国的城镇化进程落后于工业化进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而全面实现人的各项社会保障权则是实现人的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城镇化的过程中,出现了包括进城务工劳动者和被征地农民等在内的各种群体,他们是中国实现工业化的重要支撑力量,但其在生活方式、社会保障权利等方面却未能全面实现城镇化。对于这部分群体,尤其是其中占绝大部分的劳动年龄人口,在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应当优先鼓励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而非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因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适用于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劳动者,制度的福利性更强,待遇水平也更高,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则适用于第一产业的劳动者和未就业的人群。目前,户籍已经不再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阻碍,而进一步提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福利性和统筹层次,确保劳动者在跨职业和跨区域流动时的养老保险权益不受损失,才是吸引这部分群体参加该制度的关键所在。
坚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账结合的模式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是我国在充分借鉴国际养老保险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确定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模式。社会统筹体现的是代际之间的互助共济,并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个人账户体现的是老龄化背景下,对代际之间负担的微调,同时也是养老保险制度中个人责任的体现方式。虽然统账结合的模式在实践中曾遭遇过“空账运转”的制度扭曲,但这种板块式的制度模式确实符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也适应我国的社会经济背景与文化传统。我国城乡居民的储蓄率较高,而资本市场的规范性与稳定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如果实行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规模过大,不仅有违风险分担的基本原则,也会使巨额积累资金面临较大的贬值风险。具体而言,应当尽快实现从混账运行向统账板块式结合的转变,并且在进一步缩小个人账户规模的基础上,做实个人账户,同时建立个人账户积累资金的投资管理体制。
坚持待遇与缴费相挂钩的社会保险模式
从全球的视角看,养老保障制度的模式主要有三种:以劳资双方缴费、待遇与缴费水平相挂钩为特征的社会保险模式;以政府税收筹资、待遇水平均等化为特征的福利国家模式;以及以劳资双方(或者是劳动者单方)缴费、待遇与积累资金的投资回报率相挂钩为特征的个人账户模式。其中,福利国家模式下均等化的养老金给付方式与我国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差异较大的实际有所矛盾,个人账户模式下的养老金水平则有赖于本身就充满风险的资本市场,并且无法有效应对长寿风险。相比而言,待遇与缴费相挂钩的社会保险模式能够通过责任的合理分担,实现养老金水平的理性增长,同时其现收现付的财务模式也避免了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是较为合理的制度模式。目前,我国不同类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有所不同,职工养老保险采取的是社会保险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取的则是均等化给付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坚持社会保险的模式就要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以社会统筹为主体,个人账户为补充。而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而言,近些年随着各地财政能力的增强和对民生重视程度的提高,均等化给付的基础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保险福利化的倾向非常明显。这种财政投入的方式不利于提高城乡居民的缴费意识和责任分担意识,不利于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针对这样的现象,建议将财政资金的支出方向从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转变为提高缴费补贴水平,从而激励参保者提高缴费水平、延长缴费年限,强化制度的保险属性。
坚持待遇水平提高与责任合理分担相结合
社会保险制度是工业化的产物,在德国等社会保险制度成熟的国家,劳资双方平等地分担缴费责任,不同层级政府也合理地分担财政补贴责任。合理的责任分担机制意味着福利水平的增长是由多元主体共同分担,而并非由某一个主体承担。只有实现了缴费责任的合理分担,才有可能实现福利水平的理性增长,因为福利水平的提升是以各方缴费的增加为前提的。就我国目前的缴费责任结构而言,在劳资关系方面,劳资双方的名义缴费率都较高,建议在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的前提下,适当降低企业缴费率,并通过加强稽核,将个人缴费基数做实,从而逐步实现劳资平等分责。在不同层级政府的责任方面,目前是中央政府责任重,地方政府责任轻,建议在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方案设计中,充分考虑调动两个积极性,综合考虑不同省份的财政能力与老龄化程度,建立有差别的中央和省财政分担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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