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湖北2023年养老金上调多少
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
1、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每人每月以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6%。
一,2023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按照社会保险法,第18条明确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会根据职工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从2005年到2022年,我们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经历了18年连续调整,相信今年也不会例外。
2023年养老金调整受益的老人,主要是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待遇的老人。1~3季度,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增长了5.1%,消费者价格指数增长了2.0%。刚刚过去的10月份,我们的广义货币(M2)增长了11.8%。从以上客观因素来讲,2023年养老金会继续增长的。不过,2015年以来,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总体水平是呈下降趋势的。养老金调整幅度由2015年的10%下降至2022年的4%,近三年来的调整幅度分别是5%、4.5%和4%。根据物价和工资增长情况,预计2023年的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会在3%~4%之间。
二,2023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养老金计发基数,最终的目标是要过渡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3季度我国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为15678元,占全部可支配收入的56.7%,同比增长了5.1%。预计明年全国各地的社会平均工资会在4%~8%的速度增长。不过,相应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要综合考虑到养老金的增长速度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2021年我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9.7%,城镇私营单位工资增长8.9%。但是我们的养老金计发基数,2022年的平均增长速度只有4%~6%,不过上海达到了10.2%。总体来说,明年各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增长速度预计会在3%~6%左右。养老金计发基数提高受益判塌的老人,是2023年1月1日以拍嫌后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退休人员,正好跟养老金调整的受益人员实现无改液缝衔接。
三,丧葬补助金。从2021年9月份开始,人社部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在全国统一了有掘仿圆关的遗属待遇标准。有关丧葬补助金标准,是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倍计算。根据国家统计局数字,2022年1~3季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482元,同比增长4.3%。按照这一趋势,明年的有关待遇情况肯定会继续增长。受益的人群实际上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去世人员的遗属,这项待盯歼辩遇能够用于减轻他们安葬老人时的家庭负担。第四,袭宽手抚恤金待遇。抚恤金待遇也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规定的,同样也是跟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会跟丧葬补助金同比例增长。这一部分待遇主要是帮助参保人的遗属,尽快适应参保人去世后的生活。退休职工能够领取到的最高待遇是9~24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地方能达到十五六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凯缺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③ 湖北省2023年上调退休金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退休金也会为了适合时代的脚步不断进行调整。湖北最新退休养老金调整从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获悉,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纳梁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5.1%,8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预计将惠及全省54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具体调整办法为:一是定额调整。按退休、退职时间划分三档: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二是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4%。三是适当倾斜。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5.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38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6.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7.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记者了解到,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是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三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退休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三次同步调整待遇。此前,省人社厅已召开全省视频会议,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2018年调待工作,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千方百计筹集调度资金,确保将调待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含今年1月起补发的金额)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退休人员的洞高运社保卡或银行卡里。对于企业退休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要求7月底前发放到位;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纳入参保的由发放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尚未纳入参保的由发放其退休费的单位代调或预调,都要求8月底前发放到位。退休金是保障我们的养老生活的重要制度,因念州此大家在生活中要及时缴纳养老保险。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省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3〕20号),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根据国家批复,今年我省调整水平按2012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办法为:一、对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6元;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增加3元。二、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以下标准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三)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四)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五)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6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10元。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10元;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对同时符合本条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加一项。三、对高龄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四、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五、对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六、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七、按照《湖北省试点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04〕12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发〔2005〕28号)精神,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
④ 2022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多少
2020湖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变好,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也在不断变化,想要了解2020湖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是什么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2020湖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是什么2020湖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是《湖北省关于2019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4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对象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调整对象)。二、调整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三、调整办法(一)定额调整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二)挂钩调整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5%。(三)适当倾斜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5.2018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39年1月1日至194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8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38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6.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7.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根据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尚未纳入经办的,由原单位垫付,实际经办后结算)。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五、工作要求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及时调度资金,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政策,不得擅自提高调整水平,不得自行突破政策规定。要通过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扩面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调剂基金和补助资金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确保调整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各部门要准确解读政策,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进行。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告。各位读者阅读到这里已经对文章有了基本的认识,如果您还要了解其他“2020湖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是什么”的相关内容,请登录官方网站进行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以便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