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教师辞职后养老金怎么领取
1、保留机关事业身份的职工。要凭辞职文件、人事代理协议、本人身份证前往社保中心办理。
2、教师辞职后以企业参保的。领取养老金的时候到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所参保。按企业退休计算退休工资,退休时不再享受机关退休待遇。
3、辞职后转为个人参保的。养老金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办理。按个人退休计算退休工资,退休时不再享受机关退休待遇。
4、如果参保年限已满15年。可以停止参保。到退休年龄时前往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所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时不再享受机关退休待遇。
5、辞职后自行找人力外包公司缴纳社保是可以的。也可以在55岁后领养老金。国家实施的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后,破除事业、企业退休双轨制,推动国家的退休待遇并轨。
② 教师辞职后社保怎么处理
教师辞职后社保可以按照如下流程办理转移:
一、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转移手续如下:
(一)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二、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三、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手续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工伤及生育保险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