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养老金最低标准
我们辛苦工作了一辈子,交了一辈子的养老保险,就是为了在自己退休之后,照样能够每个月领到一份养老金,那么我们国家最低养老金标准是多少呢?最低养老金标准是多少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最低养老金标准具体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贰』 合肥市60岁农民可拿养老金多少
根据中国的养老金政御睁策,合肥市60岁以上的农民可以享受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种形式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指政府根据法律规定,向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按照一定比例支付的养老保险金,金额由国家统一制定。而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指在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用的基础上,由国家为个人设立的账户,一旦退休可以按照规定领取。
对于合肥市60岁以上的农民来说,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是每月70元。而个人账户养腊拆卖老金则是根据个人缴费以及缴费年限的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按照目前的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平均余额不得超过当年城镇职工月度平均工资的3倍,也就是目前的18045元。同时,个人账户养老金也要根据实际的缴费情况进行结算,如果缴费多的话,领取的养老金就会更多。
总的来说,合肥市60岁农民的养老金发放标准还比较低,但是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相信今后会有更多的改轮逗善措施出台,提高农民的养老待遇。
『叁』 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首次全国统一提标
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首次全国统一提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首次全国统一提标
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人社部、财政部已正式印发文件,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将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并明确此次增加的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我国于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首批试点,2011年开展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试点,2012年实现了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盖,2014年国务院决定将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14年12月底,1.43亿城乡老人受益。
据人社部有关人士介绍,在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试点、推广过程中,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全国统一规定为每人每月55元;许多地区按照国务院有关政策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已经提高了标准。该人士解释,由于城居保制度覆盖面是逐步扩大的,为避免地区之间的.不平衡,一直没有统一提高过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随着两项制度的全覆盖和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全国统一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条件已经具备。
这位人士介绍,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一项重大惠民政策,将使1.43亿城乡老年居民及其家庭直接受益。据了解,2014年中央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增幅达到14%,大大高于中央财政收入增幅。据记者了解,人社部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水平。
;『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岁后每月领多少
法律分析:目前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如下:养老金0+个人账户储存额/1390+(300+30)*15/13905.61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以前叫新农保,现在统一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各地标准不一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金保险,60岁后能领到的钱,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目前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这也是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这个钱是国家免费给你的,而且还会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的情况,适时提高。而且,各地的基础养老金普遍高于70元。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伍』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标准如下:
1、最低补贴标准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至600元补60元、缴700至900元补70元、缴1000至2000元补80元;
2、对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3、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个人不缴费的不予补贴,事后追补缴费的也不予补贴;
4、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年龄: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理流程如下:
1、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2、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1-20日到申报地社保所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初审;
4、乡镇社保所对养老待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社保局居民养老科,居民养老科1-24日进行资格复审;
5、县社保局按月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范围如下:
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具有我县户籍的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如下:
每年缴费标准设定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一个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缴费年限如下:
未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可选择档次进行补缴,到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待遇领取人员条件如下:
1、具有临泽县户籍;
2、年满60周岁;
3、未享受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
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