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养老金档次划分
现在不少人都非常重视养老保险配置的问题,想要完善个人的养老保险规划的话,配置基础养老保险肯定是必不可少的,大家都会比较关系具体的缴费情况、缴费要求、领取到的养老金的额度扥等,下面就通过文章分享了解下养老保险分几个档次,看看我们余档的具体的养老金申领情况吧!
一、养老保险分几个档次
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共有12个。
不过不同的地区的档次设定是不同的,具体跟参保人所在的地区相关,不同的地区是有区域化的标准差异的,比如在一些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区域,我们缴纳养老保险可以选择的档次最低为100元,最高为2000元,对应的缴费档次的选择还有200元、500元、1000元、1200元等等,但是一些经济水平更发放的区域,缴费档次也相应更高。
它们对应的最低缴费标准为200元每年,也是按照12个缴费档次划分的,最高的缴费标准为5000元每年,相应的缴费档次的选择还有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等等,要看具体的社保情况。
二、养老保险选择哪个档次好
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选择是非常灵活的,不同的参保人适合的缴费档次肯定不同,就拿每年100元来说,我们这样缴费的话肯定是“划算的”因为通过一两型坦年就可以“回本”了,但是实际的养老待遇品质肯定是不高的,因为只能每月只能发放一百左右,肯定是不能满足养老必要需求的。
小编建议大家选择合适自己的缴费档次,是对应的养老金发放额度能匹配我们的最低养老待遇需求的,或者是有基础的条件下,配置最高档次,选择2000元或者是5000元每年的缴费标准。
三、养老保险金能发多少
养老保险能发多少的问题,是可以通过统一的公式进行测算的,包含了两个部分的额度,分别是:
1、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是按照个人账户的累计金额/计发月数来计算的,这里的计发月数是有统一额度设定的,退休年龄(申请年龄)越低的计发月竖租乱数越高;
2、基础养老保险金,是当地的社保养老规划部门统一指定标准报审批之后执行发放的统一额度的,不同的缴费档次对应的发放金额也是不同的。
以上就是全文整理的关于养老保险分几个档次的专题内容,大家所在区域不同的话,具体的养老缴费档次约定是不同的,差异较大而且不同的人群适合的参保档次的选择也不一样,一般会建议有经济基础的选择最高档的缴费,以确保未来的基础养老待遇。
B. 养老金等级划分
居民养老保险等级分为12档: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仅限低保(含五保)家庭成员选择。
一、养老保险等级都有什么
居民养老保险等级分为12档: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仅限低保(含五保)家庭成员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或集体补助(含其他资助)均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对重度残疾人,市、区(市)政府按500元的标准代缴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
二、双轨制的养老保险体系的规定
在主要的养老保险方式体系中,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已基本成型,形成企业、个人、国家三者分担的缴费模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多延续上世纪50年代确立的退休制度,保留着个人无需缴费、财政拨付退休金的旧模式。
《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规定,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基本与聘任制公务员养老保障标准相同,包括三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的标准为缴费工资的18%,单位缴10%,个人缴8%;购买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的1%,由单位缴纳;考核合格的,由财政每月按月工资总额的8%(超过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按9%)缴交职业年金,待退休后领取。
三、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
按照缴费比例测算,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月度养老金约为缴费工资的28%。
一位在福建省某市社保局工作的翁女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财商》记者表示:双轨制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金一般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总额的70%~90%左右,教师为100%,不同省市根据经济情况的不同略有调整,但大体不会相差太多。
而目前北京市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中个人缴费8%,企业缴纳20%,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社平工资40%的,按4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社平工资4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最高不得高于社平工资的300%。
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2012年北京市对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作出调整,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72元;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4016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869元。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显示,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照人均21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月人均年养老金水平从每月2058元提高到2268元,增幅10。2%。与此同时,2011年北京市最低退休金标准为每月1100元。
我们国家对于养老保险等级大致分为12个档次,其中最低的是100元,100元的档次是低保和五保家庭的,除了100元的剩下的全是自己以前主动缴费,主动缴费越多老了之后得到的保险金就会越多。我们一定要了解相关的规定,因为每一个人都会有老的时候。
C. 养老金等级怎么划分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一共分为四个档次,最低档、一档、二档、三档。根据参保人自主自愿原则,无论是选择哪一个档次,只要连续缴纳15年并且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养老金。最低档不得缴纳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一档不低于60%,二档不低于80%,三档不低于100%。也可以选择个人缴费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老金。
养老保险的基本种类
【1】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统一的法规政策强制建立和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企业和职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退休职工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也称“退休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58.5%;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2】企业补充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
【3】个人储蓄
1、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方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
2、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凭个人账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总付或分次支付给本人。职工跨地区流动,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随之转移。职工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记入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D. 养老金的组成都是哪几部分
法律分析: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就有四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企业的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三十五条 社保缴纳基数的具体确定方法,应分为两类一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的,要以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二是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要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