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把老人养老送终后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一、把老人养老送终后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1、把老人养老送终后财产分割的依据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尽量多分。果有财产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分割出的一半加上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为死者的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二、关于老人去世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关于老人去世财产分割的方法是: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1、遗产须按宽拦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誉枝,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3、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庆巧敏,没有明显差别。
❷ 农村老人养老应由子女共同分担吗遗产是否也该平分
农村老人的如何养老,应该由子女来一起分摊吗?我觉得这个问题是无可厚非的,并且是天经地义的,做为子女而言,那样孝敬自已的父母也是完全理所当然毋庸置疑的。农村老人很有可能相较于城市老人而言,它的这一经济发展工资水平更低一些,我们都知道更是需要子女的关心和关怀。
我们都知道抚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不过如果要让自己将来压力小一些,没有多少养老经济发展开支,那样最好的选择或是要为父母去交纳一份养老保险金,拥有一份养老保险金以后,起码大家父母可以按月领到一份养老金的收益,那样这样一来是不是你的经济压力这一块是有所缓解?
❸ 在农村父母养老送终女儿应平均出,财产归儿子,你怎么看
首先要明确的是赡养老人是法律义务更是道德标准,和财产继承是两码事。父母辛辛苦苦把我们养育成人,作为子女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应该是义无反顾,无论女儿还是儿子在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和道德标准一律平等,和继承财产无关。
现在不光是农村养老问题是儿女均摊。财产继承归儿子,就连城市也是如此,从直观的感觉女儿和儿子同样付出甚至付出更多没有和儿子平等继承财产有些不公平,但是要看明白作为女儿不也是认为理所当然的继承婆家的财产吗,以家庭为单位这是一种均衡,这种情况其实更合理公平更稳定。
在农村的养儿防老这种观念是祖上流传下来的。养儿防老传宗接代不但是农村传统,其实更应该是中国人的传统,继承家族财产历来是儿子为主,不仅仅局限于农村,古往今来中国始终如此,就目前的中国富豪家族财产和事业继承和接班依然是儿子为主。
当然男女要平等,父母的财产继承虽然法律赋予了公平,但是父母心中会有一杆秤,大多数父母都合理分配财产的,作为儿女对父母晚年尽孝才是根本,尊重父母的财产分配意见,作为父母根据子女经济条件及个人原因均衡分配财产才是平衡。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希望天下的父母能合理的处理好财产继承问题,子女在孝顺和赡养老人方面尽力尽量。让自己的父母有个美好的晚年生活。
在农村,养老送终都是儿子的责任,所以人们才要想方设法生儿子。那不小心生了女儿怎么办,该你走运,女儿比儿子更孝顺。
你老了,全靠女儿。儿子孝顺会给你钱,但是在村里,你基本找不到用钱的地方。女儿就不同了,钱会给你,还会三天两头打电话嘘寒问暖,四季的衣服鞋帽给你置办齐全。回家就是大包小包,吃穿用俱全。
如果你不幸挂了,哭的最大声的是女儿,儿子才不会哭你。要哭也是干嚎两声,女儿是真心舍不得你。以后回娘家都少了很多,女儿就失去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她是真哭。
但是,封建陋习在农村很严重的,如果有儿子,女儿就不能继承父母遗产。家境好的,父母临终前会给女儿一些值钱的东西,比如母亲给女儿一些金银玉器,父亲给女儿一些存款,这些都是偷偷进行的。
家境不好,女儿什么都得不到,甚至还要摊派丧葬费用,这也无可厚非,父母是你的父母,女儿也是父母养大的,给父母送终是应该的。
女儿再穷,也不会和娘家兄弟争遗产,她们心里一辈子都会向着娘家。作为娘家兄弟,我们真的不应该让出嫁的姐妹承担,父母已经去了,他们希望每个子女都好,不希望丧事大操大办,没钱就简单点吧,要姐妹出钱办丧事,谁都看不起你。如果姐妹有钱那就另当别论了。
世上本无公平事,
什么样是公平也无法说清!
作为赡养父母和送终!
男女姐弟均是父母养,
平均分摊也合情!
至于父母遗产传给谁?
遗产本是父母挣,
他们给谁都是公!
古语曰:好儿不吃分家饭,
好女不穿嫁娶衣!
1.从传统层面来看家产继承问题。农村对农村,这个问题没毛病,因为每个人都有儿子,财产都留给自己儿子都是公平的,因为女儿是嫁给别人的儿子,他老公也继承他自己家老子的,这个就是香火延传。
2.从当今 社会 来看家产继承。农村除了继承宅基地和父母平时省吃节用攒下的点点存款,还有一亩三分地和几个山头就没东西了,如果有更多的财产还需要儿子女儿平摊吗?再就是那宅基地给了女儿也没用,因为老家是按姓氏分宗族的,非族人不能长存,也就是女婿家的人在那个地方过的也窝囊,那就何必自讨没趣分女儿点家产(宅基地)呢?
所以农村的财产留给儿子就是这么约定所成了。
再分析养老:
1.农村的老人除非是躺在床上不能动的那种,一般老人都还是自己搞饭吃,儿子提供点米和菜就行,条件更差的就国家有补助,也勉强能过活。但如果瘫痪在床上了,是个大问题,如果一家人没一个儿子混的有模有样的,老人最后那几年是不好过。通常是做儿子的看不过去也无能为力了,才请自己的姐或者妹出手帮忙,分担压力。也有不通人气的人不答应的,我见得多了。
2.一般儿子女儿有平摊照顾老人养老,都是女儿女婿自己提出来的,就是他不愿意自己的一碗米放饭锅底给吃了,这个就是农村的话,意思就是我帮了我兄弟,我帮了我父母,我要上所有的亲戚都知道,哪怕巴不得全村的人都知道,他们是有能力的人,他们是有良心的人。其实你真出了一半,你自己不吭声,给自己兄弟留点脸面有那么困难吗?如果你家里也实在困难,就申请国家作为特困户要国家安排啊,反正要么就是真穷,要么就是真不要脸了。
对于这个问题,我是通过调查了解以后得出的。也就是说,这个标题的答案,是我们这个农村产生的结果。受到地区的局限性。
我看到这个标题以后,在我居住的这个村子里进行了走访调查。调查对象就是这个村的中老年人。也就是说,他们这些人都经过了在农村赡养父母,养老送终。我了解的总体情况是这样的。我们这个地方已经嫁出的女儿。一般不参加父母养老送终。也不参与财产分配。一般情况下,女儿逢年过节,父母有特殊情况的时候。她们也会尽自己的努力。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也就是说,我们这个地方养老送终的责任。都在儿子们身上了。家里有一个儿子那好说。就是一个人负责了。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儿子呢?我了解的结果是这样的。
上面几个家庭的情况。表明了 社会 上的各种人群。对于父母的养老送终。整体上还是好的。这也是我用具体事例回答了“你怎么看?”欢迎大家讨论。作者原创
按法律精神上说,子女有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意思是说男女平等,对老人有养老送终、财产共同分配的权力和义务。
而在实际生活中,还真不都是这样的,且“十里不同俗”,各地具体情况又有所不同。
受传统封建意识影响,一般的认为,男孩是家族香烟的继承人,女孩大了就要出嫁,“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就成了“外人”。因而形成了,男孩以赡养老人、养老送终为主。女儿一般不参与养老费用的平摊、老人遗产、房产等的分割。尤其是表现在农村,不过,也有子女平摊平分的,毕竟是极少数的。
如果,如题目所说,老人伺候、赡养、养老送终,子女平摊,老人的财产遗产都归儿子,这显然与法、与情、与理都是行不通的,太不公平公道了,女孩们必定不愿意接受。
做女儿的出于亲情,在老人伺候赡养、或平日、或老人患病等情况下,主动伺候、眊看、或给老人钱花、或买点什么吃喝穿用的等,这是当女儿的情分。或娘家兄弟条件不好,当姐妹的主动帮助支援,是又一码事。不能要求出嫁女儿平摊老人赡养,养老送终的消费。
各地习俗不同,其它地区怎样就不得而知了,我们这边就是这样的。现在子女都少,比如就一儿一女的,子女共同负责老人的伺候赡养问题也是个不错的办法。但是,最后老人的财产遗产都归儿子,没有女儿的分,这样的情况,女儿能接受?别人也没意见!估计是不可能的!
从法理上论, 儿女具有同等的养老义务,女儿如果因为家庭财产问题而不赡养父母,便是违法,也不符合传统道德规范 。法院虽然会给予调解,但不会支持。至于财产方面,父母为其所有人,在世时 他们有支配自己财产的自由权利 ,虽然法院支持义务与权益挂钩,但也是以调解为主,一般不会强制一个家庭的父母如何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
尽管如此,如果作为老人的父母在儿女的义务和权利上过分偏离,坏处还是非常多的,尤其对自己的晚年养老,相当于埋下了一颗“雷”,一旦引爆就难以收拾,所谓安详晚年可能就会化为泡影。
首先,父母把财产悉数给了儿子,养老义务上又要求儿女平摊,完全是一种传统思想在作怪。 而现代 社会 已经今非昔比,外用传统方式处理现代家庭问题,肯定不会公平合理,更不会和谐。
其次,父母把财产悉数给了儿子,养老义务上又要求儿女平摊,会引起女儿的极度不满和伤心,短期看会造成家庭矛盾,长期看则将淡化亲情或亲情不再 。矛盾也会错综复杂:女儿和父母的矛盾;女儿和兄嫂或弟媳的矛盾等等。
再次,虽然女儿迫于压力会拿钱赡养老人,但那种没有亲情或亲情扭曲的赡养还有多大意义? 要知道,人到晚年离不开钱,更离不开人,尤其离不开亲情。
还有,在这种情况下,做儿子的也未必会尽心养老,还有可能相反。 一方面他们认为女儿养老理所当然,养老时就会推诿给姐妹;另一方面他们认为父母的钱财都是他的,他可能会因为心疼花费而放弃给父母提供好的养老条件或者医治,这对养老都是不利的。
所以, 做父母的,千万不要在财产分配上走极端,要学会“中庸”、“平衡”、“适可”,尤其要学会把权利和义务结合起来,最好要以理服人。不止一个儿女的家庭在儿女们长大以后,他们便不再是一个家庭里的孩子,而是两个家庭的亲戚,在这种状态下,只有以理行事,才能行得通做得顺结果好,而亲情也不会被损害。
希望我的观点对做父母的有所参考,不当之处愿和朋友们交流探讨。
在农村父母养老送终儿女平均出,最后财产归儿子是普遍的现象。
农村这种现象也是随着 社会 的变化而变化的。二十年前农村是:父母生老病死都是儿孑的,那时还是以小农经济为主,也就是说土地给谁了,谁负责老人的一切。而随着种地没有多少产出,纷纷以务工为主,这样就产生了盼比,也就同生同养。我们村就有两家现在是四儿一女共养母亲的现实。
共进孝道也是对儿女的体现人都有老的时侯,伺候老人,第一让你在晚辈面前树立一下形象,也不要有什么怨气,再者说女儿在婆家也有姑嫂,都一样,至于老人的财产,到老了以后也就是两间破房子,几亩地也没有什么大钱,不是大城市的房子,动辙几百万,几十万的也没什么家财,况且同样你家的财产,你丈夫的姐姝也不去分,这样 社会 不还是一个平衡。
兄弟姐姝情为重。作为一母同生的亲人,更不能为财产伤了和气。常言说:姑舅亲,辈辈亲,打断骨头连着筋。下辈的孩子就是姑舅的后代,他们关系处好后,在过去都互相帮助往来几辈人,在现在也要二,三辈不断往来,又要为一点小财而失几辈的和气。
这就是乡愁。一但老人去世后,姐姝兄弟间的延续就靠自己了,为财而断情的有,为情而延续几:代人的还有。就看你自己走那条路。保持姐姝兄弟情,让下辈人共同团结,互帮互助过曰子,才是中国几千年们文明延续,才是乡情的绵绵延续,才是中华文明的具体体现,才是中华民族的具体乡愁。
对于题主的这个问题,在我们农村普遍存在。
一,八九十年代,女儿出嫁,父母与儿子一起生活。如果有几个儿子的话,只能与其中一个儿子生活,那时候,农村老人靠做庄稼,养牛等省吃俭用,积攒一些钱,但数量不多,一防自己有病,少拖累儿女们。老人百年后,留给儿子的大多是土坯房几间,能值几个钱呢?
二,二零年后,农村人开始重视教育,支持供养儿女们读书上大学。有的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即种地,有闲空时间又出门打工,大多干的是建筑工地的活,拼命挣钱,只要孩子们读书上进,不论儿子还是女儿,都愿意供养,不能耽误了儿女们的前程。儿子娶媳妇是大事,农村人此事看的重,父母肯定舍得添钱。要说积攒财产,必定是很有限了!
三,目前,老人愿意生活在农村,必定习惯了,主要靠儿子养老送终。农村房子宽敞,院子大,出进方便,自己房前屋后种些菜,生活费用小一些,与儿子生活在一起,遇上大病小病的,行动不便,是儿女们共同照管。
农村老人百年后,安葬老人,事情办的大小,儿子说了算。只于开资划消,儿子出,女儿按自己的情况,大到万元、五千、小到一千随礼。也有AA制的,很少很少! 至于题主所说的,财产归了儿子,养老送终儿女们平均出的问题,没有决对的公平。养儿防老,是中国千百来的传统,儿女们给老人养老送终,从法理、道德上,是每个儿女应尽的义务,与财产分配是没有关系的。但实际中,大多是兄弟姊妹们,相互容让,着情妥善处理的,是复合实际情况的。在农村的父母大多数没有退休工资的,生活的养老问题显然就得靠儿女赡养和自己挣了,身体硬朗的还不错,自己还可解决很多自身问题,如儿女照顾了,儿女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兄妹之间赡养父母有那么认真摊平均吗?各有所能,量力而为不好吗?我们的老爸老妈能吃多少呢,还是能玩多少啊,她们用钱比较多的地方也许是医院,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照顾的时候,也就困难较大的时候,兄妹之间可能需要打点商量......
至于老后的财产问题,兄妹之间都赡养了那就都有权参与财产的分配,一般的情况下儿子占主权,传统以来,儿子为继承人.除非儿子不孝,父母留了遗书的或交代了的财产的归属权,那也没办法的,总之兄妹之间的感情是靠自己呵护好的[玫瑰][玫瑰][玫瑰]
❹ 关于老人财产分割问题老人的房产该怎么分
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是继承法规定,一般来说,父母留下的东西,也就是说,当父母去世以后,他儿女们是可以平均分这个财产的,也就是说,可以继承财产,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是他的朋友,还有他的子女,比如说父母两个人按摩,父亲先去世了,那么留下了母亲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在母亲一个人没有去是的话,这个房产是不能分割的,也就是说,暂时先有你母亲住着,等你母亲什么时候去世了,可以分割,南京惩罚规定,也就是说,当父母都去世以后,他的继承人分别是他的配偶,然后是他的子女,比如说这个房子老人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几个子女可以平分?如果留下医嘱的话,一组分割就可以了,比如说两个人都已经去世了,这时候你有两个儿子或者是两个女儿,那么可以把这个房子估一下价格,然后平均分四分就可以了,所以留下房子说你给别人出钱就可以的,如果是谁也不愿意住的话,可以把这个房子卖掉
,以后四个人平均分这些钱就可以了,但是说前提是第一个孩子必须要正常的赡养父母,如果有一个孩子不赡养父母了,这个可以不分财产或者少分,因为你没有给老人等到赡养义务,所以说
少分或者是不分也是,也是可以的,首先明确一下,不管这个财产是不是有你的?但
是说高搏必须把两个老人赡养好,对他们的生活还有他们的花销,别人给多少,你也给多少,给老人病重住院的时戚誉祥候要及时拿出钱来给老人治病虚运
❺ 农村老人子女多,养老费用怎么分担
农村老人子女多,养老费用怎么分担?对于这个问题其实大家应该都有可能会遇到,毕竟大家如果有子女的话,就能够明显的看到,在实际的发展之中,如果等到大家年老以后,没有孩子照顾自己的话,其实还是非常的不好的一件事情的。另外,如果是在农村地区,子女比较多的情况下,大家可以让这几个孩子共同来养育父母亲,这样的话,大家共同承担的话,父母的压力也会小一点。当然了,我们大家应该也能够看到的是,在农村的这些子女多的老人眼里,其实孩子都应该付出自己的一份力的,这样的话,才能够真正的保证自己的父母的养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