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杭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越来越散橡多的居民参加居民 养老保险 ,这个养老保险能够对自己以后的养老问题是一个保障,居民养老保险领取 养老金 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参保人注销了居民养老保险,那么居民养老保险是不会发放养老待遇的。在 杭州 居民养老保险 注销登记 条件是什么?下面 网 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杭州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已经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等原因,申请注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 二、杭州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1. 承诺书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3.有效 身份证 件 三、杭州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法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蔽改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 社保 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 法定继承 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过后是从次月开始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金,本月还是可以领取养老金的,但是我们注销居民养老保险的话,那是自己空闲了再去办理就行了。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全文》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 工资 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宏掘判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贰』 从什么起停止支付养老保险金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向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其标准按参保人员死亡当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0个月确定,所需资金由县(市)人民政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