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辽宁凌源个人社保查询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特殊工种职工办理退休,需经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办理,在1个月时间内办结。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养老保险科(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核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核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二、服务对象:单位
三、受理部门:养老保险科
四、受理地址: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112号(邮编:122000)
五、联系人:姚海臣
六、联系电话:略(因为网络不能提交电话省略)
七、法定办理时限:无
八、承诺办理时限:对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核工作,正常情况下市直1周内,县(市)区1个月内完成;养老保险待遇核定7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收费情况:不收费
十、监督投诉电话:略
十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3.《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政发[2001]24号)
5.《关于贯彻辽宁省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1]81号)
6.《关于调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辽劳社发[2002]105号)
7.《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4]50号)
8.《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辽劳社发[2006]81号)
9.《关于印发朝阳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发[2006]14号)
十二、受理条件:
职工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
十三、申请材料:
1.职工本人档案原件;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手册、缴费收据原件;
4.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表;
5.个人申请;
6.如果办理病退或退职人员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十四、办理流程:
1.单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养老保险科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并符合政策规定的,予以审批;对材料不齐全、及时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告知原因。
『贰』 朝阳社保养老科电话
北京朝阳社保局位于朝阳区十里堡北区18号楼,其社保政策咨询电话为010-12333,各科室咨询电话如下:
1、财务科:010-85823170,主要受理参保单位五险款项欠缴查询及支付到账情况;
2、登记科:010-85828100,主要受理社保登记、社保登记证补办、社保注销等业务;
3、权益科:010-64332770,主要受理社保卡领取及补办等业务;
4、稽核监察科:010-85822960,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投诉、举报的相关问题。
5、基金支付科:010-85824401,主要受理生育津贴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工伤认定等业务;
6、基金征缴科:010-85831369,主要办理社保补缴、人员增减等等;
7、转移接续科:010-85828631,主要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
朝阳区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非业务咨询)
1、CBD劳动保障服务中心:010-59001697;
2、双井劳动保障服务中心:010-67771522;
3、酒仙桥劳动保障服务中心:010-64316637;
4、奥运村劳动保障服务中心:010-58236104;
5、机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010-64567063。
参考资料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叁』 补交养老金该怎么补单位补还是个人补
这种情况是需要自己补缴了,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业务科咨询。
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3)朝阳养老保险查询扩展阅读: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额到账后,县社保机构将个人缴费额和政府对个人缴费的补贴同时记入个人账户。政府对个人缴费的补贴未按时到账产生的利息差,由地方政府补足。个人缴费、补助、资助按到账时间记账,从次月开始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