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老年人养老服务项目包括哪些内容呢
养老服务项目如下:
1、生活照料类:为老人提供托老、购物、送餐、代购物品、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顾的服务;
2、医疗保健类:建立健康档案,为老年人提供陪护、陪伴看病、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健康教育等服务;
3、文化教育类:为老年人提供老年学校、知识讲座、学习培训、书法绘画、图书阅览等服务;
4、法律维权类:为老扰散年人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法律援助及盯肆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利等服务;
5、体育健身类: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等服务;
6、志愿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邻里互助、定期看望、电话问候、谈心交流等服务;
7、应急救援服务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有需要的独居、有突发疾病的老年人安装“一缓则氏键通”电话,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平台,及时发现并紧急处理老人遭遇的各种疾病和意外事件。
❷ 农村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经济方面的压力,对于农村的老年人来说,他们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靠务农耕作,在通过耕作的物品进行销售而获得金钱来维持自己的生活,但由于已经年迈的关系,农村老人无法再进行大规模的农种,所以经济来源受到了限制。再加上子女的工作大多是外地打工,所以也不能给予老人相应的补贴,甚至需要老人为他们补助一些家用。所以经济压力十分巨大。
二是生活缺少照料,因为农村老人的子女大多不会留在乡村,要出去打拼,所以老人在日常的生活无法充分的得到照顾。长时间下来,老人在心理上会得到一些影响。其次是由于农村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医疗设施也是如此,所以在农村的医疗技术跟不上,并且很有可能就连一些基本的药物都得不到供应,导致平时一些大病小病老人都舍不得,或者不方便出行去看病。久而久之,身体方面会得不到很好的治疗,身体机能会逐渐下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❸ 社区该如何面对社区居民养老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尚需进一步完善。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由政府提供,没有有效带动市场和非盈利机构的积极参与,缺乏市场力量,阻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规模发展。
2.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目前,市场上所存在的养老服务多由政府和社会组织提供,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规模上都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另外,养老服务的准公共产品属性,致使企业提供养老服务数量不足;再次,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处于发展初期,规模不大,缺乏统一的运作标准,社会影响力不足。
3.基金筹集渠道单一,覆盖范围小。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财政补贴、慈善捐助、福利彩票等,养老行业缺乏多元化的筹资渠道,也不能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只能小范围开展,不能大范围开展,形成规模效应。
4.服务内容单一,优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现阶段,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所提供的服务多为照顾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帮老年人料理家务、陪老年人看病就医等。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需求,优质、全方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缺乏阻碍了我国养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5.管理经验不足,资源整合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仍处于发展期。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服务标准,管理水平低下,无法提供优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6.缺乏专业化的服务提供者。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人员普遍缺乏系统化和标准化的培训,专业化程度低,且待遇较低,甚至不如一般家政服务人员待遇好,导致许多专业人士不愿进入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短缺和专业化素质低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❹ 大连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种类少
种类少的原因可能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企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条件不达标
由于实施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中标企业为外地企业,仅指派一名项目经理在当地开展工作,办公场所临时租赁,缺乏必要的设施设备。如:未按合同要求建立呼叫中心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针对服务对象的智能呼叫和全天接线服务无法实现等。服务人员为当地临时招聘,文化程度较低,流动性大,且未对其进行专业培训,缺乏养老服务相关知识和技能,服务质量较差。
(二)确定服务对象程序不规范,存在为完成任务凑数现象
在服务对象的确定上,主管部门未通过摸底调查来甄别筛查确定服务名单,而是由服务企业通过各村(社区)通知60岁以上的老人到规定地点,集中一次性登记身份信息的简单方式确定服务对象,导致部分行动不便无法到场或未接到通知符合条件的老人未能纳入,而服务企业为了完成人数任务,将部分不符合条件人员直接登记为服务对象。通过数据分析并核实,不符合条件人员占比达到35.7%,这与政策的初衷背道而驰,致使部分特殊群体老人得不到相关服务。
(三)服务方式简单、内容单一,居家养老服务流于形式
入户走访时,享受服务的老人普遍反映,服务人员未按合同规定入户“一对一”开展包括: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紧急救助、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人文关怀、体育锻炼等内容的个性化服务,仅仅通知到村委会一次性发放了牛奶、牙膏牙刷、洗衣粉等少量生活日用品,现场给部分老人测血压、女性梳下头、男性发几张理发票就完事,即使有个别入户的服务人员,也仅仅是为了留下影像资料,其服务项目大多实际未开展,摆拍现象严重,居家养老服务流于形式,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四)监管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及评估机制
一是部门监管不到位。主管部门对服务企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缺乏有效跟踪监督,且未落实第三方对服务质量予以监督考评,项目完成后的评估工作也仅依据服务企业提供的资料作出评价,未对服务的真实性进行抽查,考核评估工作流于形式。二是社会监督缺失。由于对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宣传不到位,干部群众对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知晓率低,服务对象对应享受的服务项目不明确,无法有效监督企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
二、相关对策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播媒介、信息网络等途径,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通过乡镇、村组将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涉及的享受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限等信息层层公开,并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媒介,宣传这项惠民政策,做到群众心中有数,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二)严把进入关口,督促服务企业提升服务能力
在选择服务企业时,应对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进行全方位考察,把好进入关口,落实必要的设施设备,督促企业对新聘服务人员及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切实提升服务企业的服务能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体系,保障服务效果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服务企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督促服务企业严格按项目要求开展服务。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必要时可以引入第三方开展全过程的跟踪评估,杜绝作秀式服务和虚假服务,切实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
(四)积极探索尝试服务新模式,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鉴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数量多、范围广、居住分散,按现行模式,中标企业仅靠有限的工作人员入户开展服务工作,一是交通费等运行成本相对较高,二是服务次数和服务的及时性难以保证,直接影响政策效果。应积极探索尝试以村为单元,组织村医、有责任心的留守妇女成立服务专合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他们对本村老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既能充分发挥他们就近、便利、及时服务的优势,又可以将用于企业管理费用、运行成本和利润方面资金节约出来,更多的用在为老人真正服务上,同时还可以增加当地群众的收入,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让特殊群体的困难老人真正享受这一政策的红利。
❺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有哪些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如下:
个人卫生护理:
包括洗发、梳头、口腔清洁、洗脸、剃胡须、修剪指甲、洗手洗脚、沐浴等护理项目。生活起居护理:包括协助进食、协助排泄及如厕、协助移动、更换衣物、卧位护理等护理项目。
协助进食:
用餐前老年人和服务人员须洗手;对有咀嚼和吞咽功能障碍的老年人,要将食物切碎、搅拌;喂食时服务人员位于老年人侧面,由下方将食物送入口中;每次喂饭前应先协助老年人进汤或水;协助进食时让老年人有充分时间咀嚼吞服,防止哈噎,进食完毕后用清水漱口。
协助排泄及如厕:
对有能力控制便意的老年人适时提醒如厕。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扶助如厕及协助使用便器。对失禁的老年人及时更换尿布,保持皮肤清洁干燥,无污迹。对排泄异常的老年人观察大小便的性状、颜色、排量及频次并作记录。
协助移动:
器具性能良好,轮椅刹闸稳固,轮椅刹闸后定点放置;将轮椅靠近老年人身体健侧,轮椅与床或椅子呈300 -400,固定轮椅,将老年人稳妥地移到轮椅或椅子上,叮嘱老年人扶好轮椅扶手;动作轻柔,为坐轮椅的老年人固定好安全保护带。
更换衣物:
了解老年人的肢体功能,注意更换的顺序;保持肢体在功能位范围内活动,防止牵拉受损,防跌倒、坠地;根据老年人意愿及时更换衣物。保护老年人隐私。
卧位护理:根据不同的身体状况及护理要求调整老年人体位;翻身后适当按摩受压部位;保持姿势稳定,并在受压部位垫海绵垫、气垫或垫衬枕头等;翻完身后整理床单位,各肢体关节保持功能位。
助餐服务:
上门送餐:尊重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做到荤素搭配、干稀搭配、粗细搭配合理,每周有食谱。给予老年人充分的用餐时间,服务过程细致、周到、亲切;注意观察老年人用餐安全,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助洁服务:
家庭保洁是指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家庭清洁服务。物品清洁,是指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物品清洁服务。卧室、客厅整洁,地面洁净,无水渍、污渍,垃圾篓外观干净,篓内无垃圾。厨房洁净,抽油烟机外表无油污。卫生间马桶、浴缸、面盆洁净无异味,镜面无水雾。
洗涤服务,
上门清洗:是指由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清洗衣物。告知老年人或家属贵重衣物不在洗涤范围。送取衣物时,应做到标识清楚、核对正确、按时送还。疑似传染性衣物送取时要用专用污(洁)衣袋。先消毒后清洗,消毒液浓度及消毒方式、浸泡时间应符合消毒隔离要求。
助行服务:
是指由服务人员陪同老年人在住宅附近周边区域户外散步。陪同外出:由服务人员陪同老年人就近购物、探访等。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准备手杖、助行器、轮椅,或其它辅助器具。助行过程中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服务过程中注意保护老年人安全。
代办服务:
代购物品:是指由服务人员代替老年人釆购日常生活用品。代领物品:是指由服务人员代替老年人领取养老金、邮局包裹等。
代缴费用:
是指由服务人员代替老年人缴纳公共事业费用。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确认代购物品名称。代领时仔细核对养老金金额、物品的名称,发生异议当面核实。代缴公共事业费需持有水、电、燃气、电信等缴费通知单。提供完整的代购、代领、代缴完成凭证,钱款当面点清。
谈心服务:
谈心交流:是指服务人员采取倾听、对话的方式,对老年人进行心理上的关爱,舒缓心情,排遣孤独感。读书读报:是指服务人员采取读书读报(网络查阅)的方式,帮助老年人了解时事、激发兴趣、促进身心健康。
❻ 农村老人如何居家养老
受各种因素影响,农村老人养老,还是以家庭式养老为主,由子女轮流或者固定一家照养,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情况已经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空心村。
如果换在以前,很难想象,一个村子里面,基本90%的家庭都生了两个左右的孩子,到现在居然是冷冷清清,没几个人的样子。
换做以前,村里的小孩早就围在一起研究着去哪里抓鱼了,而现在,农村的田地大多都租出去了,小孩也没几个了,年轻人基本看不到,剩下的大多都是50多岁以上的人,以60岁70岁的老人居多。
这个也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农村人大量的外出打工,一直到现在,很多人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过了,这样的家庭,子女都不回来了,老人去找什么子女养老呢?
无非就是自我养老罢了,这也是农村孤寡老人被迫选择的结果,如果可以,谁不想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在一起。
2、子女经济压力大。
相对于那些空心村,那种靠近县城的村子情况会好一点,但也存在着自己的问题。
虽然老人的子女没有因为打工的事情离家太远,老人还是可以依靠子女进行养老的,但在农村里面,大多数家庭,都只能局限于解决老人基本的吃穿住行的问题,其他方面的问题,只是有心无力了。
3、老人与子女不和。
谁都想家庭和睦,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去为这个家努力奋斗,但总有各种问题,让家里面的老人与子女与儿媳妇等相处不和睦。
对于老人来说,自己需要靠子女养老,但他们心里大多都认为这是子女应该做的,子女一句有意无意的话语、一个无意的动作,总会让这些老人去揣摩其中的意图,到最后让自己内心很难受,也让子女很难受。
❼ 农村居家养老建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与机构养老相比,社区居家养老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养老模式,同时也是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最大短板。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是 “十三五” 期间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重中之重,对于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提升社会养老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20XX年灶行,山东社会科学院人口学研究所对山东省东、 中、 西部的48个社区及1200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问卷调查, 调研组认为,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供需错位。老年群体作为异质性群体,存在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目前,老年人对体育娱乐、上门看病、文化学习和助餐等服务的需求和利用率较高,需求比分别为56.1%、 54.1%、 47.3%和39.7%。随着年龄增加,老年人对上门看病和助餐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而对体育娱乐和学习活动方面的需求不断减少;
男性对于上门看病服务需求最高 (61.5%),而女性则对体育娱乐活动的需求最高(53.3%)。但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大清务在供给数量、质量或结构上较为趋同,多以提供日常生活服务为主,缺少专业化的医疗保健和精神文化服务。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医养资源结合不够。随着老年人身体机能的下降、患病几率的增加,他们对自身健康更为关注,对医疗和日常保健的需求也更为迫切,但目前医养结合不足导致老年人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其主要表现有:一是对医养结合重视不足,78.5%的老年人有1种及以上慢性病,主要是心脑血管疾病和运动系统疾病, 但是只有68.3%的老年人建立了社区健康档案;
二是缺少专业人才,目前有九成以上的社区缺乏医疗健康服务人员,包括全科医生和专业护理员;
三是基层医疗机构缺乏执行力度,只能为老年人开展定期体检、举办健康讲座等常规服务,上门看病、康复护理、心理咨询、应急救助等专业性较强的服务无法提供;
四是老年人健康意识相对薄弱,社区健康管理滞后,缺乏正确合理的健康行为和生活习惯引导。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扶持力度不足。虽然近年来政府增加了扶持支持政策,但养老服务政策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老年人基本保障水平仍有待提升,目前山东省老年人主要收入来源为退休金(或养老金),平均水平为1863元,城市平均水平为2377元,农村平均水平仅为1343元,购买服务的能力相对不足;
二是城乡和地区差异明显,农村地区发展明显滞后于城市地区,东部地区所享受的各项补贴要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
三是服务设施不足,虽然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的数量增速明显,但由于运行机制障碍和政府补贴不足导致作用发挥受限;
四是信息平台建设滞后,目前只有10.4%的社区拥有养老服务平台,难以实现老年人需求和养老服务资源的无缝对接。
(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足。目前,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仍存在一些体制和政策障碍:一是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政策有待完善;
二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及配套法规不健全;
三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监管薄弱。此外,社区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服务机构以及社区之间的关系松散,联动性不强。
(一)释放需求,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率。一是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地位,社区居家养老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的核心与重点,居家养老是基础,社区养老是依托;
二是加大服务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纸等主要媒体,传播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信息及服务内容,以提高公众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知晓度和重要性认识;
三是平衡各地区间的经济差异,提高老年人整体收入保障水平,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消费意愿,扩大服务购买力,通过建立资金补贴方式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老年人潜在服务需求向显性需求转换。
(二)提高质量,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性。
一是服务对象精准化,滚辩前通过建立老年人动态评估机制,对老年人信息进行个性化追踪,为实现服务分类精准供给提供有效支撑;
二是服务内容标准化,通过对养老服务内容重新定位,明确日常生活服务、医疗健康服务和精神文化类服务等三大类服务的不同责任主体;
三是服务组织专业化,将医疗健康类服务纳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范围是当务之急,通过大力培育专业化的组织和企业, 实现专业人做专业事;
四是服务平台智能化,基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需要,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化服务平台在资源整合、服务转介、标准化评估方面的功能,引进智能居家养老服务技术手段,以普惠性为目的,切实为老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三)完善制度建设, 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长效发展。一是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制度,明确界定政府职能和部门职责,通过增加保障收入与健全服务体系两方面,对社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
二是建立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制定出台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等具体标准,并加强对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三是加快服务设施建设,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地区,鼓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嵌入型小型养老机构的发展;
四是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探索建立老年人家庭照顾者支持以及相应的财政津贴等家庭养老政策。
(四)加快人才培养, 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待遇。一是政府出台养老人才激励政策,培养服务人员的为老服务职业理念和职业道德;
二是建立服务人员资质认证体系和持续培训制度,加强对专业人员的职业规划和引领;
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挥社会组织、公益团体、志愿服务和专业社工的力量,逐步实现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化和常态化;
四是明确服务标准,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规范化考核指标。
(五)改革创新,激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活力。一是政府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和增强政策优惠导向,通过市场化机制使养老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二是树立大社区、大整合、大服务的理念,以社区服务覆盖养老服务,真正发挥社区在资源整合、服务生产与转介中的功能作用;
三是对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的功能进行提升,推行 “政府搭建平台、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志愿者参与”的运营机制。
(六)扩大社区参与,增强老年人的自身价值。一是进一步引导老年人树立自力更生、老有所为理念,增强通过自身努力提高生活和生命质量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
二是支持老年人才自主创业,开发老年人力资源,重点帮助有意愿且身体状况允许的贫困老年人和其他老年人接受岗位技能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三是鼓励引导老年人参加基层老年协会、老年志愿者组织等基层社会组织,让他们在社区治理创新中充分发挥自身特长,服务社区。
❽ 养老服务存在哪些问题
(1)养老服务业整体发展缺乏长远规划。部分地区养老服务业起步晚,还处于摸索阶段,在整体发展上缺乏长远规划。
(2)政策缺乏灵活性,未充分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缺乏有效的政府投入资金的绩效考量机制。目前有关政策法规对于些具体事项的规定过于呆板。
(3)养老机构比例不合理,城镇养老床位占比较少。总体来看,大部分床位面向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人员、农村老年人,面向城镇区域老年人的服务设施占比较少。
(4)未有效实现市场化运作,养老机构产权不清晰,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缓慢。民办养老机构相对较少,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多为政府投资设立,产权不清晰,缺乏明确的权利义务主体。
(5)社会化养老优势未充分体现,尚未在社会上形成广泛认同。由于社会化养老行业尚未发育成熟,加之目前社会养老机构参差不齐,部分养老机构设备不到位、服务水平不高、护理员大多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缺乏专业性的老年护理和心理知识等原因,无法满足人口老龄化过程中养老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