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义务兵养老保险怎么算
按照国家规定,义务兵参军的军龄都可以算视同缴费年限,当兵年限就可以抵社保。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尚未参保缴费的,可持有效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军龄手续,原有军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军龄)满15年的,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义务兵退伍后有那些规定?
部队只给缴纳了两年的养老保险费用。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应该缴满15年后,等待到60岁退休时方可按月分期提取。部队缴纳了两年的基本费用,余下13年的费用,若找到工作后,可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负责大部分费用,个人只从工资中扣除小部分。若没有工作单位,或者自己创业,那么就只有自己每年按期缴纳,大约每年4千元左右。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标准。关于以上问题,建议仅供参考。“养老金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综上所述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十六条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⑵ 当兵有社保吗
法律分析:当兵是有社保的,当兵(义务兵)不用个人缴纳社保,由政府出钱,购买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和意外保险。义务兵,不购买失业、与生育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三条 国家保障现役军人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待遇。现役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军官实行职务军衔等级工资制,士官实行军衔级别工资制,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奖励工资。国家建立军人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休假、疗养、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现役军人的福利待遇。
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军人服现役期间,享受规定的军人保险待遇。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现役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