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江西养老金怎么计算
企业退休需具备两个条件:法定的
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最低的社保缴费年限15年。二者必须同时满足。当月退休,次月领取养老金。
想知道江西省企业退休养老金是多少,需要掌握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下面就来看看江西省的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分
两
步,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文章最后举了一个养老金计算的例子。
第一步,要清楚退休人员的首次参保时间,首次参保时间不同,养老金的构成有差别。首次参保时间很重要,因为首次参保时间不同,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有差别。在江西,企业职工首次参保时间在1995年10月1日的,退休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首次参保时间在1995年10月日之前的,退休养老金除了以上两种养老金外,再额外增加一笔过渡性养老金。
第二步,要清楚江西省的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了解了养老金的基本构成,就来说说江西省养老金的具体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1、基础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1%。
养老金计发基数由江西省人社厅公布的数据,采用江西省上年度的城镇职工全口径的社会平均工资。2021年江西省养老金的月计发基数是6306元。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是个人历年实际缴费指数的平均值,根据个人每年实际缴费基数对应相应年份企业职工养老金保险缴费工资计算,计算出每年的数据后相加,除以累计缴费年限,就可以得出本人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比如20年的缴费指数之和是20,那么本人的实际平均缴费指数为1。
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就是累计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基数。
50岁退休,计发基数是195,55岁退休,计发基数是170,
60岁退休,计发基数是139。
3、过渡性养老金=
养老金计发基数×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3%。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的关键是平均缴费指数的计算,1992年9月30日之前,每年按照1计算,1992年10月1日到1995年9月30日指数的计算,按照江西省当年所在地市上年度在职员工月平均工资与当年全省上年度在职员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确定。
最后,案例分析计算王大爷是江西人,1980年7月在当地参加工作,1995年10月份开始实际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实际平均缴费指数为1.1,视同缴费年限为15年零3个月,也就是为15.25年,视同缴费指数为1,累计缴费年限42年3个月,也就是42.25年,个人养老金账户10万元,2022年60岁退休,2022年养老金月计发基数是6306元,养老金有多少呢?
基本计算过程:
基础养老金=6306×(1+1.1)÷2×42.25×1%=2797.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100000÷139=719.42元;
过渡性养老金=6306×(15.25×1+27×1.1)÷42.25×15.25×1.3%=1330.06元;
王大爷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2797.5+719.42+1330.06=4846.98元。
㈡ 江西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法律主观:
江西省退休养老金计算: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3元搏余局;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6.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1.1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其他。
法律客观:
《关于江西省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第二条 (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再按毁键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其中: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2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7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基让人每月增加42元;满85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㈢ 江西省职工退休养老金怎么算的
法律分析:具体计算要以当地政策为准。以下计算方式仅供参考: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1 本人平均工资指数)〕÷2乘本人全部缴费年限(工龄)乘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例:50岁195个月、60岁139个月)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本人全部平均工资指数乘本人97年以前缴费年限(工龄)乘1%
公民退休前的工作不同,退休后的工资发放标准也不相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工资,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资进行计算。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退休后的工资,按照本人退休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