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 养老保险待遇 :退休待遇的内容,一般包括:(1)退休金。从退休的第二个月起停发工资,每月按规定标准发给退休金,直至去世为止。(2)医疗待遇和死亡待遇与在职职工相同。(3)其他待遇。如易地安家补助费、易地安置车旅费、住房补贴、冬季取暖补贴,均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离休待遇,实行“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原则,其水平高于退休待遇。主要内容有:(1)颁发离休干部荣誉证,提高干部级别。(2)原下资照发,并每年按离休前标准工资增发一定月数的工资作为生活补助费,还按规定标准每月加发补贴。(3)享受公费医疗和司局级以上干部的保健医疗。(4)按规定标准发给 安置补助费 和护理费。(5)其他非生产性福利待遇与同级在职干部相同。 退职待遇的水平低于退休待遇。其主要内容包括:(1)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退职前基本工资一定比例的退职生活费,其数额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2)医疗待遇和死亡待遇与在职职工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