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养老金补缴费新政策
上海市社保补缴申办条件:1、参保人员未满60周岁时,可以补缴未缴年度的
养老保险费。2、新农保、城居保政策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不足年份应当逐年缴费,在年满60周岁时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养老保险费,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关于社保,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对我们都是百益无害的,其实现在国家的参保人数统计下来也并没有得到全面的覆盖的,有很多的灵活性就业人员,包括市劳动关系变化的比较频繁的这部分人社会保险的缴纳可能都是陆陆续续的,一般在上海工作的绝大多数的劳动者还是比较关心社保补交政策的,那么上海社保补缴新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社保补缴新政策的规定是什么?一)上海市社保补缴申办条件:1、参保人员未满60周岁时,可以补缴未缴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2、新农保、城居保政策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不足年份应当逐年缴费,在年满60周岁时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养老保险费,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上海市社保补缴申请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二)上海市社保补缴补交流程:1、已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直接向办理机构提出补缴申报,选择缴费标准;未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到办理机构申请参保登记的同时进行补缴申报,选择缴费标准。
2、办理机构审核补缴申请,符合条件的,打印《业务申请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
3、审核未通过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交申请人。
三)上海市社保补缴办理期限:只办理补缴申报的当场办结;需同时办理参保登记、补缴申报的,自服务中心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
四)其他事项:1、补缴标准为十二挡: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
2、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3、个人须在扣缴日前(每月10日或20日)将缴费资金足额存入指定银行个人实名制银行卡中,由指定银行进行扣款。
五)一次性补缴的对象: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六)一次性补缴的时间: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4年 11月;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12月。例如:张三,1953年10月出生,他从1974年1月--1982年12月期间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临时工,现申请一次性缴费,那么按上述临时工的补缴起始时间规定,在他工作期间本市还未有建立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按张三工作年限的情况其不符合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条件。
七)次性补缴年限:
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
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
对上海市社保补交的方方面面的内容都进行了一个非常详细的解释,比如说在上海补交的条件,补交的时间,补交的对象和年限等,其实在上海肯定也是个人补交和用人单位补交的时候的细节上是不一样的。
2. 上海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法律主观:
养老是可以补缴的,个人是在社保局由社保局提供单据和金额,带着去指定的邮局交钱就可以了,如果是单位的话,由单位走地税务局来补根据养老保险相关条例,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用人单位就应与个人 签订劳动合同 ,为其办理 基本养老保险 。因此,任职单位应从与员工 建立劳动关系 之日起参保缴纳社保费。如需补缴期间无任职单位,则不能办理补缴。如目前已参保,单位补缴时填写《 社会保险费 征收账目出错(补缴)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办理补缴费款涉及3个月之前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就近选择任一区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理时间为散橡每月6号到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已经 参加社会蔽改保险 的企业因办理社会保险分户、并户、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签订劳动合同滞后等原因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新建企业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 补缴社会保险 费的,应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持《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申请表》宏掘判(一式四份)、《招用人员花名册》、补缴期间开头和结尾月份的原始工资凭证(补缴跨年度的每一年提供两个月的原始工资凭证)及复印件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补缴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和 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其中,市内各区参保单位申请补缴时间超过一年的,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处申请;其他情况到参保所属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全文》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 工资 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3. 上海怎么补缴养老保险
上海单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费补缴流程是什么,来看看我的整理。上海单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费补缴:一、办理条件因各种原因单位从业人员、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二、所需材料1、农村合同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上海怎么补缴养老保险的知识,跟着一起看看吧。
上海单位从业人员养老盯橡保险费补缴流程是什么,来看看的整理。
上海单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费补缴:
一、办理条件因各种原因单位从业人员、有雇工谈则腔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所需材料1、农村合同制人员,需携带该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复印件
2、经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限期整改指令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等。
3、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四、办理时限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五、办理地址1、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由所在地开业服务机构代为申报)
2、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记地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区(县)社保分中心
3、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至本市户籍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记地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含衫或区(县)社保分中心。
4、停止缴费人员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记地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区(县)社保分中心。
提示: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由所在地开业服务机构代为申报)。
以上就是为你介绍的关于上海怎么补缴养老保险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