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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西企业养老金

发布时间:2023-06-14 00:08:43

『壹』 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有多少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增强调整办法的激励性导向。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各地区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完善省级统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贰』 广西基本养老金是多少

法律主观:

从广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区自2013年1月1日起,为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5元。这是我区今年首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自2005年起的连续第九年调整。此次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区内所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渗皮的,且于2012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都可享受调整福利。按照文件规定,本次调整仍沿用国家和自治区历年来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的惯例,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调整如下:一是从公平及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角度出发,人均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5元;二是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敏羡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三是按退休人员年龄计算,每满桥喊拍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0.5元;四是对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此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50元。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对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要确保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1720元。

『叁』 2017广西养老金上调涨多少钱,广西养老金计算方法

是会上调的!广西自治区人社厅、省财政厅7月19日已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内退休人员基本容养老金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41号),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已力争在7月底发放到位,并从2017年1月份起补发。

『肆』 北海社保缴费基数

2021-2022年圆岩北海市社保缴费基数档次、标准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等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所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数据进行的。
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1594元,月平均工资5133元。
北海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按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橘羡御为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工资统计口径计算)。在职参保人员本人2017年平均工资高于2017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3元/月)300%(15399元/月)的,按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5399元/月)为缴费基数;低于2017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3元/月)60%(3080元/月)的,按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80元/月)为缴费基数。即北海市2018年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399元,下限为3080元。
北海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7.5元,个人缴0元。
北海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北海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3元)60%、70%、80%、90%、150%、200%、300%确定,对应的缴费基数为3080元、3593元、4106元、4620元、7700元、10266元、15399元。参保人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3元))的60%(3080元)至300%(15399元)之间,选择一个定额作为本人的缴费基数。
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3元)的60%(3080元)为缴费基数。
北海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医疗保险:5.5%或10%;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90元/年
北海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3080*20%*12=7392元/年
医疗保险:3080*5.5%*12=2032.8元/年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90元/年
总计:7392+2032.8+90=9514.8元/年
按照最高缴派兄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15399*20%*12=36957.6元/年
医疗保险:15399*10%*12=18478.8元/年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90元/年
总计:36957.6+18478.8+90=55526.4元/年

『伍』 广西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在广西退休金的答族计算方法也是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话,就是用养老保险金当中的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和退休年龄是有关的,至于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和缴费年限以及广西上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等都是有关系的。
一、在广西退休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广西养老金计算方法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李举搏×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二、办理退休手续所需材料有哪些?
1、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有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意见;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保缴费资料;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企业职工档案;
5、退伍转业军人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一寸免冠照片4张;
7、病退人员提供《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提退人员提供《特殊工种确认表》。
三、办理退休的条件有哪些?
哪祥(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事实上,在当事人办理了退休手续以后,下个月开始就可以领到退休金,那在此期间工作人员会按照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计算出每个月的退休金标准,由于当事人办理退休的年龄,缴费年限都不一样,所以退休金的多少不可能是固定统一的。

『陆』 广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什么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桂政发〔2006〕54号)规定了如下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从文号可见,该文件是2006年制定的。

(一)已参加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含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2006年1月1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单位和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以上的,退休后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1.建立个人账户后参保缴费、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2.建立个人账户前参保缴费、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二)基本养老金的具体计算办法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退休时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 缴费年限 1%

其中,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内的全部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工资收入的平均值。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退休时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缴费年限内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算术平均值。

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本人月实际缴费工资与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计算办法是:以参保人历年实际缴费工资基数分别对应除以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得出每年指数。其中,2002年至参保缴费前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内的全部单位职工月工资收入的平均值)计算。实施个人缴费前按自治区政策规定计算的视同缴费年限的每年指数记为1,实施个人缴费后至建立个人账户前计算的缴费工资指数低于l的按1计算,高于1的按实际计算。按上述办法计算出参保人每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后,将每年指数相加,除以计算指数的年数,即为参保人员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以每年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月数详见附表)

3.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退休时本人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1.4% 建立个人账户前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三)实施基本养老金新计发办法后相关政策的衔接

为保证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平稳衔接,设立5年过渡期:从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参保人员过渡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按本决定规定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改革前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以下简称老办法)计算标准的,2006年新退休人员在按老办法计发标准基础上,再按新办法高于老办法部分的20%加发基本养老金,从2007年至2010年新退休的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比例依次递增为40%、60%、80%、90%,从2011年1月1日起新退休的人员按新办法计发标准计发。

同时,对建立个人账户前参保缴费、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在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基本养老金基础上,在5年过渡期内,另加发过渡性调节金。标准为:以桂政发[1997]101号文件规定过渡性调节金计算金额为基数,2006年退休的按80%计发,从2007年至2010年退休的计发比例逐年递减为60%、40%、20%、10%,2011年1月1日起新退休的人员不再计发过渡性调节金。

过渡期间或期满后,按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标准低于按老办法计发标准的,按老办法标准计发。

该计发办法还规定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政策性提前退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提前退休等等情况的处理。

该计发办法有其特殊之处。第一,计算缴费工资指数时,2002年至参保缴费前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内的全部单位职工月工资收入的平均值)计算。实施个人缴费前按自治区政策规定计算的视同缴费年限的每年指数记为1,实施个人缴费后至建立个人账户前计算的缴费工资指数低于l的按1计算,高于1的按实际计算。第二,过渡期内退休,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老办法计算标准的,从2007年至2010年新退休的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比例依次递增为40%、60%、80%、90%。第三,对建立个人账户前参保缴费、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在计发基本养老金基础上,在5年过渡期内,另加发过渡性调节金。第四,过渡期满后,若按新办法算出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老办法算出的,则按老办法算出额发放。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规定:对于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对于在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桂政发〔2006〕54号文件是根据国发〔2005〕38号文件的精神制定的。比较这两个文件的规定可见,广西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结合了广西实际、在国发〔2005〕38号文件基础上有所调整。若对广西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进行精算测评,则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精算模型。

#广西# #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计发办法#

『柒』 广西从2017年1月开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社保局领取养老金吗

按月领取:

  1.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捌』 广西2019年养老保险上调了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人社发〔2017〕4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驻桂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7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人员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在2016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17年1月起按月发放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8元。
(二)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增加月基本养老金,即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退休人员按其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按桂人社发〔2016〕1号文件规定加发的退休补助费)的2.4%增加月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调整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在此基础上,每年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2.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16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第(一)、(二)、(三)点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305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305元计发。
三、调整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审核办法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其它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参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办法和标准进行调整,由所在单位(单位已撤销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五、资金来源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不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仍按原资金列支渠道解决。
六、调整要求
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市、县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务必在2017年7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各地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提高基金支撑能力。同时,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要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
七、及时报告调整情况
此次调整工作从正式文件印发之日起,实行周调度制度。每周四12:00前,各市社保局要向自治区社保局报告落实情况,重点报告资金筹集情况和调整发放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2)。各市人社局要及时进行总结,将调整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2017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附件:1.广西58个县(市)艰苦边远地区名单
2.2017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进展情况表
3.2017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2017年7月19日
附件1
广西58个县(市)艰苦边远地区名单
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决定中,广西有58个县(市)被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实施范围。具体名单如下:
南宁市:横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
柳州市: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
桂林市:全州县、平乐县、灌阳县、资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
梧州市:蒙山县;
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东兴市、上思县;
贺州市:钟山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
百色市: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田林县、靖西市、那坡县、乐业县、凌云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
河池市:金城江区、宜州市、南丹县、天峨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兰县、凤山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
崇左市:江州区、大新县、龙州县、宁明县、凭祥市、天等县、扶绥县;
来宾市:兴宾区、武宣县、象州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忻城县。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玖』 企业工龄27年,社保总额10万.广西退休金是多少

很高兴为您解答:27交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亲有10万块退休开多少答:亲亲,您好 ,27年工龄个人账户10万元,现在退休每月可以拿到2070元左右,因为,按照目前社会平均工资测算,27年工龄基础工资1350元,个人账户工资10万除以139个月大约是720元。两方面综合,如果是现在退休的话,每月可以拿到2070元左右数额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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