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吉林省养老金2023年涨多少
又到了年末,人们开始为春节做准备,这意味着旧的一年即将过去,此时也是人们缴纳来年社保的时期。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是可以以个人身份进行缴纳的,所以很多人比较关注养老金可以领多少的问题,那么2023养老金能涨多少?
一、2023养老金能涨多少
2023年养老金调整,3000元涨7%,4000元涨5%,5000元涨3%,这种调整好处不言而喻,可以有效缩小养老金收入差距,特别丛谨是对于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企业退休人员、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是一个利好消息,可以享受更高涨幅力度。
而且养老金上涨4.5%的可能性,也是比较大的。从目前来看,未来经济复苏是必然的。
二、2023年养老金有什么新规
1、年满16周岁的居民,且非学生身份,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保险。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有12个档次,分别为100-1000十个档次以及1500和2000两个缴费档次。
3、为每个城乡居民建立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就是说,一经建立,社保部门将为其提高终身服务。
三、2023年养老保险缴费有几个档次
不同地区的缴费档次设置可能不一样,总共有14个。
我国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总共为14个,最低缴费档次为100元,最高缴费档次为6000元。大家在进行参保的时候,可以根据自己的实租悉际情况来选择相应的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一般来说,建议大家尽量选择比较高的缴费档次,因为缴纳的越多,退休后可以享受的福利也旧越好,所遵从的原则是多缴多得,以及长缴多得。也正是因此,养老保弊郑乎险的出现也能够推动社会劳动力生产力,也有利于劳动力的更迭。
关于2023养老金能涨多少,据推测可能上涨幅度大概率可以超过4.5%,但是这些都是推测,大家还是应以实际的情况为准,希望的介绍可以帮到大家。
⑵ 吉林省2022年养老金调整细则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月增加额为2021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1.33%。
(三)倾斜调整
以下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1年12月31日,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25元;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35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45元。
2.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四)其他事宜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4年10月1日)后新退休人员,若目前领取临时核定待遇,暂按目前临时核定待遇为基数确定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待按改革后的办法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后,已领取的待遇多退少补。
2.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基本养老金按前述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和标准进行调整。其中,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计算待遇调整标准。
3.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其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中列支,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全部从统筹基金中列支。在计算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时,过渡性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合并计算。
三、资金渠道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可参照执行,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二)符合机关坦槐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的,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尚未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的,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仍由原渠道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面实施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由各级财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
四、审批和发放
(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由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局按照调整办法核定新增待遇,安排资金,组织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增养老金发放仍按照原渠道组织实施。
(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由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局按照调整办法核定新增待遇,安排塌陪资金,组织发放。其中,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暂未参加的,由各地人社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原资金保障渠道组织实施发放。
五、工作要求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让衫友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