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盐城市盐都区三级残废交养老保险怎么交
各地对残疾人社保政策不一样的。
以天津市为例:
为解决缴费困难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对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
补贴对象:本次补贴的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自愿申请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比例参保的下列人员可以享受参保补贴: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农村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残疾人;城镇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残疾人
补贴标准:按照参保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比例,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个人 缴费给予全额补贴;对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给予50%补贴。补贴年限不超过15年。
补贴申请:
(一)自愿按最低缴费比例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应在每年1月1日至11月20日前,向户籍所在区县残联提出当年个人缴费补贴申请。
(二)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还需提供《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审核表》。经批准享受缴费补贴的残疾人应在每年1月1日至11月20日前,持《户口簿》、身份证、《审核表》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各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担,本人不需缴费,《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由本人留存;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残疾人,由本人持《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于核定缴费当月的20日前,到指定金融机构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比例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的50%,另50%由各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担。
⑵ 2022扬州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
2022扬州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
2022扬州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的。缴费基数越高,计算基础养老金的相关参数“平均工资指数”越高,相应的基础养老金也越高,2022扬州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
城乡居民:
我市城乡居保个人每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原先有12档,从100元至1200元,按每百元一个递增档次。而新增的三个档次,拉大了档距,分别为2000元、3000元、6000元。此外,各县(市)人民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或按要求探索行之有效的其他缴费方式。
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选择当月及以后月份的缴费基数档次;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缴费比例:
扬州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9%。其中用人单位21%,劳动者8%。
特殊人群可申请减额补缴
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相关文件规定,从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需补缴本结息年度(也就是7月份)之前的养老保险费,需按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100%确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
扬州养老保险断了可以补交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可以补交的,大多数地区都允许一次性补交,也允许在办理退休时,一次性补交。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前在部分地区是允许一次性补交的,但自从2018年1月1日起,就取消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启掘补交消息。
不过你在职期间,如果是企业没有给你缴纳养老保险的话,因为这不是职工个人的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补交的。你可以向原单位提出申请,请单位帮你补办,然后再根据个人情况到扬州社保经办机构去选择适合自己的缴纳档次缴纳社保费。
断交养老保险后可按以下处理:
1、继续缴费。继续缴费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代缴,一种是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2、养老保险转移:如果参保人需要前往异地工作,需要在新单位续保,那么需要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扬州养老金能拿到多少钱?
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的。缴费基数越高,计算基础养老金的相关参数“平均工资指数”越高,相应的基础养老金也越高;个人账户是由历年缴费逐渐积累起来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是计算养老金的组成部分,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这部分比例是要划入到个人账户中的`。
缴费基数越高,按照比例划入到个人账户的金额就越多,积累下来的储存额也越多,养老金也就越高;反之养老金就低。
扬州养老保险可以领多少钱一个月,其实养老金的计算就是按照月基础养老和月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总和来计算的。而基础养老金则是要按照(全省上年度所有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来计算,而月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则是按照个人账户的余额÷计发月数来计算。
缴费年限
扬州养老保险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缴费地点
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扬州市劳动和社保局开发区办事处
扬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缴方法
(1)审核户口是否属于向前补缴受理范围:户口须在广陵区、开发区。
(2)审核年龄是否属于向前补缴受理范围: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3)审核是逗灶否曾在工作单位有工作经历
①如果属于原固定工身份人员,须提供档案,如果档案提供不全,提供职工登记表、工会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如果不能提供档案等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一年提供一张)、单位证明(写明单位没有未其缴纳社保的原因);
③提供申请补缴人员的工商营业执照,亦可办理。注意:户口在扬州广陵、开发区,外地的工商营业执照也可以办理。
⑶ 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2、缴纳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神罩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册瞎咐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最高和最低缴费基数的计算比例,各城市可能不同,以各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计算比例和基数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州纯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⑷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20%。
2、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9%。灵位个人要交10元的大病统筹费用。
3、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5%,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
4、生育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5%。
5、工伤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按照行业的风险程度不同,0.2%至1.9%。
6、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
7、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12元。
8、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
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686元。
关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老保险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
⑸ 盐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09年7月1日起,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1232元调整为1369元;特困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缴费基数由1034元调整为1149元。市直、亭湖区、盐都区、市经济开发区参保单位都适用此范围。
2009年7月1日起,缴费基数的上限按全省2008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缴费基数,即7917元,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3倍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该标准适用时间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今年我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在省规定1583元的基础上下浮为1369元。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月人均工资额低于1369元的,按1369元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纳基数由1232元调整为1369元,上调137元,即每月增加缴费137×28%=38.36(元),其中,单位缴费每月增加27.4元,个人每月增加缴费10.96元。
困难企业(停产歇业3个月以上,以及发生活费的企业等)、下岗失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由1034元调整为1149元,上调115元。那么,从2009年7月1日起,下岗失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增加缴费115×20%=23(元)。
另外,大市区参加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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