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重庆养老保险发放标准
重庆养老保险的补缴规定:在2011年上半年及以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保险费,且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人员,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而2011年下半年及以后申报保险并缴费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再办理退休。
重庆市出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政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或一次性缴费,在缴清费用的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对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将分三种情况处理,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延长缴费满5年仍不足15年的人员;2011年7月1日及以后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到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批准退休之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本人不愿延长缴费或一次性缴费的可退则扒费。知识延伸——养老保险新政策2013年养老保险新政策规定全文,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缴费不足15年,可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享受长期养老待遇。2013年养老保险新政策一、城镇职工基清盯亏本养老保险规定1、职工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1)缴费规定:企业(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个人缴费工资的8%)。(2)统筹基金于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帐号的存储额用于职工养老,不得预支;但是可转移、继承。(3)计发办法。26号文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构成。38号文规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均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满一年发1%;个人帐户养老金以个人答神账户存储额除以计发月数。特殊规定:A26号文实施前退休的,按国家原有规定发养老金,同时执行调整。B26号文实施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号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2、38号文件的新要求。(1)扩大覆盖范围所有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发放。(2)做实个人账户继续抓好东三省的做实试点;抓紧做好其他地区扩大做实试点的具体方案。(3)建立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水平,不断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2010年企业职工人均养老金超过1200。(4)提高统筹层次在完善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尽快提高层次实现省级统筹。(5)发展企业年金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建立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市场化管理和运营。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新农保制度的创新有两个方面:1、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帐户养老金相结合的要老待遇,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2、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3、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非学生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4、基金筹集(1)个人缴费:每年100-50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国家可适时调整缴费档次。(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集体应给予补助,标准由村民会议确定。(3)政府补贴:政府对基础养老金中西部全额支付,东部支付50%。地方政府补贴标准不得低于30元,对困难人群地方政应部分或全额代缴最低档次养老保险费。5、建立个人帐号:除国家支持的基础养老金外,其他各项补贴,缴费,资助等都计入个人帐号。6、养老金待遇与调整:养老金=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号/139;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帐号中个人缴费的部分可继承。7、养老金领取条件:年满60岁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有户籍老年人。特殊情形:A实施时已满60岁的,不用交费,可享受55元/月,其子女参保就行了。B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8、相关制度衔接凡参加了老农保,且在享受的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但未满60岁的应将老农保并入新农保,按新农保标准缴费。2013年养老保险新政策规定解读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社会保险法》的目标:建立没有缺失,覆盖上没有遗漏,衔接无缝隙的社保制度,使全体人民在养老、医疗这些方面都能做到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其正式实施,标志着“全民社保”跨越设想,进入实施阶段。缴费不足15年,两条途径可享受长期养老待遇“累计缴费满15年,是养老保险参保人领取养老金的的必备条件之一,”长期以来,那些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存储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他们的老年生活缺乏稳定长期的有效保障,对此,《社会保险法》进行了重大完善和拓展,增加了两种处理方式:允许个人缴费至满15年;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种途径都可以让参保人获得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缴费满15年是享受长期待遇的“门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最低缴费满15年是参保人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必备条件。省人社厅副厅长张瑞书介绍说,最低15年的缴费年限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首先是,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已经达到73岁,为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收支平衡和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其次,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就业,缴费都累计年限,多数人可以比较容易地达到15年;最后,从国际经验来看,实施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基于缴费与待遇领取长期资金平衡的精算结果,大都规定有最低缴费年限。相关部门制定的养老保险新政策,更适应我国发展国情,更贴近民生。
㈡ 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重庆有补贴吗
重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每人每月至少增加135元。这是我市自2005年以来第9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的月人均水平从去年的1800元涨到近2000元。政策内容有哪些?1、重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每人每月至少增加135元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又涨了!从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企业册游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镇超龄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待遇,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普调标准在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的基础上,再按本人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加发基本养老金3元。这是我市自2005年以来第9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的月人均水平从去年的1800元涨到近2000元。2、政策内容有哪些?前两个月养老金将补发据了解,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范围包括去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但不含去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同时,去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州稿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也属于本次调整范围,仍不含去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据估算,全市受惠人群达近150万人。此外,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两航起义退休人员、原南侨机工服务团退休人员不执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这项政策执行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计算,前两个月的养老金将进行补发。3、养老金普调多少?每人每月至少增135元“企业退休人员及个人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市人社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普遍调整适用于去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在此基础上,再按本人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加发基本养老金3元。也就是说,假如企业退休人员刘某,在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的基础上,如果缴费年限刚好达到15年,每满1年加发基本养老金3元,每月则可领取45元。依此计算,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至少增加135元。4、享受倾斜政策啥内容?年满75周岁增发高龄养老金“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将有五类对象享受倾斜政策。”该人士解释,对退休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具有两种及以上资格的,不重复享受)的,在普调的基础上再适当倾斜,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磨指局另行制定。对去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2013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5周岁之月起,由原规定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改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此外,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包括黔江、武隆、巫山、云阳、城口、巫溪、奉节、石柱、彭水、酉阳、秀山11个区县,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对1953年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此次城镇超龄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待遇也将上调,调整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对象为已按相关规定参保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并在去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城镇超龄人员和征地农转非人员,不含去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据了解,调整标准为:从今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养老待遇35元,在此基础上,再按本人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加发养老待遇3元。同时,对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5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2013年1月1日之后年满75周岁的人员,从其年满75周岁之月起,由原规定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改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增发高龄人员养老待遇。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调整本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第二条 (一)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㈢ 重庆养老保险政策
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介绍(一)正常参保:
1、可参保范围:
(1)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中青年参保人员”),可在户籍地所在区县(自治县)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在户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之月(我县为2009年8月31日)起年满60周岁以上且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以下简称“老年参保人员”),可在户籍地所在区县(自治县)申请参加居民养老保险。PS:时间节点2009年8月31日,区分老年参保人员和中青年参保人员。
2、不可参保范围:
(1)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2)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不得同时参加居民养老晌裤桥保险。
纯段3、参保所需材料:
新参保人员可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卡),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在户籍地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申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4、缴费档次:
宴猛中青年参保人员,可在一档200元、二档300元、三档400元、四档500元、五档600元、六档700元、七档800元、八档900元、九档1000元、十档1500元、十一档2000元、十二档3000元,十三档4000元13个年缴费档次中自愿选择缴费标准。
PS:对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1、2级重度残疾人员,将政府代缴的养老保险费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100元。新的代缴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缴费标准提到到13个档次是自2022年1月开始执行,之前只有5个档次,最高900元。
5、政府补贴:
政府补贴实行不缴不补原则。政府补贴额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中青年参保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后,政府对其进行缴费补贴,其补贴标准分别为一档40元、二档50元、三档60元、四档70元、五档80元、六档90元、七档100元、八档110元、九档120元、十档130元、十一档140元、十二档160元、十三档175元。
(二)养老待遇给付:1、按月领取条件及支付时间:
1.中青年参保人员,达到60周岁时,从开展试点之月前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必须达到15年;从开展试点之月前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符合条件(2009年参保,且无中断缴费)的鼓励缴满15年,从本人年满60周岁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2.老年参保人员,选择缴费的,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选择不缴费的,从申报的次月起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
2、基本养老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125元,今后依据国家基础养老标准调整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因素作适时调整。缴费年限超过15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的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时,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中青年参保人员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老年参保人员选择缴费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按参保时缴纳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确定;老年参保人员未选择缴费的,无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列支,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3、增发养老待遇:
1.独子待遇: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从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10元基本养老金。
2.高龄补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时已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从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每月增加10元基本养老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之后年满70周岁的人员,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月增加10元基本养老金。
4、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简称“领保人员”),应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次年起,每年应在本人出生之月持居民身份证,到就近的社会保障服务所或设有指纹采集点的社区参加资格核查。逾期三个月未接受核查的,社保经办机构从第四个月起暂停发放其基本养老金,待通过资格核查后,补发暂停期间的基本养老金。
5、领保人员被处拘役以上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行的除外)的,服刑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及其调整;从服刑期满的次月起,按服刑前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
6、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被判处拘役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年满60周岁的,服刑期满后再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并从期满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
7、仍在服刑未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且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刑满释放之月已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从刑满释放次月起,本人可自愿申请参加居民养老保险。选择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人员,从申请参保的次月起按月发放基础养老金;选择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按月发放养老待遇。刑满释放之月未满60周岁的人员,从刑满释放次月起,本人可自愿申请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8、领保人员死亡后,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其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应在30日内将有效死亡证明提交给参保地社会保障服务所,并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基本养老金乘以12个月。逾期未提供资料导致领保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金超期支付的,多支付的基本养老金在发给的丧葬补助金及领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中予以抵扣,不足以抵扣的,按规定予以追回。
9、在2015年1月1日后死亡的中青年参保人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发给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标准,参保人员死亡前每缴费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发给1个月的丧葬补助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三)个人账户的建立及管理:
1、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及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社会资助)、政府补贴、转移收入、个人账户支出等信息内容。
2、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3、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4、中青年参保人员在年满60周岁前且在2015年1月1日后出国出境定居的,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账户储存额的本息一次性退给本人,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中青年参保人员在年满60周岁前且在2015年1月1日前死亡的,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集体补助的本息一次性退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中青年参保人员在年满60周岁前且在2015年1月1日后死亡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本息一次性退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5、领保人员在2015年1月1日前死亡的,其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应将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做一次性退还处理。2015年1月1日后死亡的,其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应将个人账户余额按规定进行一次性退还处理。
(四)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均只能在参保缴费状态才能办理,若已领取待遇则不能再办理转移。
1、市内跨区县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向原参保地提出申请(需户籍已迁到我县),由原参保地社保局将其参保信息迁出,并将参保档案交给参保人。参保人将参保档案交到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科,由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科操作迁入。
2、跨险种或跨省市转入:
先在我县参加居民养老,由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科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到转出地。转出地收到《联系函》后,将申请人养老保险关系及其个账部分转移至我县,待我县收齐资料及财务确认到账后,由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科在业务系统维护。
3、跨险种或跨省市转出:
申请人在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科发《联系函》,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科收到《联系函》后,再将其养老关系及个账转出。
(五)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
文件依据《关于处理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通知》(渝社险发〔2011〕11号)、《重庆市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处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31号)
1、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认定:在我市范围内,参保人员在一个或多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复参保后,同时领取了多份养老保险待遇的行为。
2、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含独生子女待遇和高龄待遇,下同)应予以退还。参保人员退还后,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
3、根据《重庆市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处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31号)文件规定,骗取或者协助他人骗取社保基金的,人社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有权调查、核查骗取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移交相关部门。
㈣ 重庆市高龄补贴2022发放标准
据重庆市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解读文件,重庆市已经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高龄养老金增发机制,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仍按原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
按照规定,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高龄养老金增发机制,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对年满70周岁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发50元。
第帆唯二、对年满75周岁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发100元。
第三、对年满80周岁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发100元。
第四、对年满85周岁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发100元。
第五、对年满90周岁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发100元。
也就是说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年满90周岁,合计可以颂册享受每人每月450元的高龄养老金增发。
如果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2021年年满70岁,缴费年限15年,基本养老金2000元。
按照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定额调整40元,缴费年限态樱培挂钩30元,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9元,倾斜调整50元,合计上涨129元,涨幅6.45%。
如果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2022年8月年满70周岁,缴费年限40年,基本养老金6000元。
按照政策规定,2022年1月至7月可以享受定额调整40元,缴费年限挂钩80元,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27元,合计上涨147元,涨幅达2.45%。
从2022年8月起,可以享受定额调整40元,缴费年限挂钩80元,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27元,倾斜调整50元,合计上涨197元,涨幅达3.28%。
也就是说从2022年8月起,该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增发高龄养老金50元。
如果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2022年1月年满85周岁,缴费年限45年,基本养老金9000元。
按照规定,从2022年1月起,可以享受定额调整40元,缴费年限挂钩90元,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40.5元,缴费年限超过20年增加50元,从1月起每月再增发高龄养老金100元,合计上涨320.5元,涨幅达3.56%。
㈤ 重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是多少
重庆城乡居民闷贺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是多轿信少?
一档40元、二档50元、三档60元、四档70元、五档80元、六闭罩轮档90元、七档100元、八档110元、九档120元、十档130元、十一档140元、十二档160元、十三档175元。
从2022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最高缴费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4000元。
调整后,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缴费档次为:一档200元、二档300元、三档400元、四档500元、五档600元、六档700元、七档800元、八档900元、九档1000元、十档1500元、十一档2000元、十二档3000元、十三档4000元,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参保。
对残疾等级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仍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仍为每人每年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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