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单位辞退后的员工养老保险如何交
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悉坦姿式(一)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二)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三)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信咐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睁绝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2. 被单位开除后,养老保险工龄还算作视同缴费年限吗
这种状况,全国没有统一的答案。
大家都明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普通都属于国度公职人员,他们的待遇源自于企业和人民交纳的税收,请求严厉一些也是应当的。
3. 企业员工被开除还能领养老金吗
法律分析:
开除公职后是没有退休金的,但单位可以酌情给予生活补助。
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除公职后,其社会养老保险账户散行敬自动被冻结作废,恢复公职后才可继续以前的养老金账户。如果是到其他类型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则要自行重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被原单位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后经劳动人事部门正式批准录用为全民、大集体职工或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龄。属于临时工的,从缴费参加养老保险时计带并算投保的年限。
法律依据:
《关于原国有单位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人员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被原单位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后经劳动人事部门正式批准录用为全民、大集体职工或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龄。属临时工的,从缴费参加养老保险时计算投保年限。
第二条 被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人员,开除或判刑前原单位和个人已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实际缴费的,其重新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可同开除或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被开除或判刑前未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第三条 因过失犯罪被判刑情节较轻,或被判缓刑、监外执冲慎行未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判刑前的工龄也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判刑服刑期间不计算工龄(未离开工作岗位照发工资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