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山西晋城农村养老金标准
山西养滚物镇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12个档次,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未蚂困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山西养老保险新政策:个人缴费分12个档次可自主选择,多缴多得一直以来,山西农村户口居民养老待遇低于城市户口居民养老待遇,抑制了农村居民养老缴费的积极性。对此,2012年起,山西省在实现新农保、城居保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探索两项制度的合并实施。意在通过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之间的互联互通,对居民基本养老需求进行兜底设计,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2014年2月,国务院印发文件,要求各地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目前,山西省已有灵石、山阴等46个县(市、区)整合资源,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标准分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这46个县(市、区)建立了统一的政策衔接、经办规程,制定一级经办、二级操作、三级管理的经办模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的缴费档次、财政补助标准和养老金待遇水平全部统一。
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山西省于6月24日出台《意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政策即日起在全省统一施行。今后,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将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部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以后将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新政策在个人缴费部分的设定上体现三个“亮点”:按照社会保险制度的普遍原则,明确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履行缴费义务是其获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前提,多缴可以多得;把原来大粗新农保和城居保分别设置的100元至500元5个缴费档次和100元至1000元10个缴费档次,统一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给予城乡居民平等的自主选择权;增设1500元、2000元两个档次,为有更高缴费意愿和能力的居民提供更多选择。
法律依据:
《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调整。其中本人养老金水平含单位发放的比照机关同类人员执行的退休生活补贴。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
(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8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9元。
(2)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303元的补到3303元。
B. 2020年农村养老新政策是什么
2020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什么
一、农村户口养老保险新政策
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参保流程:
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
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3、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二、农村户口养老保险制度
1、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3、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4、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5、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三、农村户口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来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等12个档次,地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增设另外的缴费档次。参加保险的居民可以根据上述档次自行自由选择,多缴则多得。国家也会依据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长的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缴费的档次。
四、农村户口养老保险补助
【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可以对参保人进行缴费补助。补助的相关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的村民会议民主确定。积极鼓励其他的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政府补贴】:政府对那些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进行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保险金,当中中央财政要对西部地区按中央所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东部地区则是50%的补助。
五、农村户口养老保险养老金如何计发
1、养老金有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领取额,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2、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3、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六、农村户口养老保险离退休年龄规定
按照规定,新农保政策开始实施时,把60周岁以上的人称为“老人”,把年龄在46至59岁之间的人成为“中人”,把45周岁以下的人称为“新人”,对这三类人分别实行不同政策。新农保试点开始时,已满60周岁的,只要其子女参保,均可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在46至59周岁之间的农村居民,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实际年限缴费,也可采取一次性补交保费的办法,最多不超过所差年限,地方财政补贴应同时到位。试点启动后,45周岁以下参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补缴政策,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七、农村户口养老保险金能否继承
1、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等。养老金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2、继承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种是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我们知道,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限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3、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正式针对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其意义已远远超出了它对部分农民提供的经济保障。然而,由于在制度设计中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农民并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社会人员的分化,要求我们对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全新的思考。
八、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养老金的区别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C. 山西省2020年养老保险最低基数
根据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山西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确定。6月8日,省人社厅发布数据,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448元、12242元。
,我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8969元,以此作为我省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1月至12月,以2448元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高出300%的,以12242元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
,我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已确定。1月至12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分为三档,分别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和40%,即4081元、2448元和1632元,对应金额为9794.4元、5875.2元、3916.8元。
山西省人社厅提醒,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代理人员,需于6月15日至8月31日到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一楼6号窗口,书面确认缴费档次和金额。确认时需提供:个人代理手册、养老保险代理合同、中国银行卡。
此外,从7月到6月,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预计为2700元,省人才市场将按医疗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的月份扣款,参保者需确保晋商银行卡中余额足够扣款。
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448元,12242元
D. 2020年山西社保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2020年山西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山西社保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分为三档,分别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和40%,即4081元、2448元和1632元,对应金额为9794.4元、5875.2元、3916.8元。
山西社保缴费比例: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全省统一,参保单位20%,个人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员缴纳12%,雇员本人缴纳8%)。
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省直管单位的缴费比例是,单位6.5%,在职职工个人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各个统筹市的单位缴费比例有所差异,最高为6.8%,最低为6%。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生育保险:单位按工资总额的0.5%-1%缴纳,个人不缴费。省直管单位按工资总额的0.5%缴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费平均缴费率,原则上要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左右。各级统筹地区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左右、1%左右、2%左右,具体由各级统筹地区确定。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四条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E. 山西农村基础养老金是多少
1、参加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来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等12个档次,地方孙粗罩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增设另外的缴费档次。参加保险的居民可以根据上述档次自行自由选择,多缴则多得。国家也会依据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长的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缴费的档次。 2、新型凳租农村养老保险的领取标准:新型农村则闹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F. 山西农村个人养老保险
农村的人可以在60岁以前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具体政策是:
一、保基本:保证老百姓基本生活费,中央政策每人(60周岁后)每月补贴55元。
广覆盖:低缴费标准(按农民年纯收入6%计算)每年缴费205。
有弹性:随着生活水平提高,每月的55补贴逐年提高(随中央政策,有可能二三年一提高,有可能年年提)
可持续:一是让老百姓缴费能持续,二是政策的补贴可持续。也就是说在收益与缴费找一个平衡点。让老百姓交的起(每年205),政策也补的起(60周岁每人每年660)
二、机构:人劳局下设的副局级单位农保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三、缴费:每人每年205元,每月十几元。分三个阶段:
60周岁以上,一次交够15年3075,年长一岁免一年,61--14年,67岁以上--8年(按你在2009年7月1的时间的年龄,7月1日为基准日)
45--59周岁,按205补缴后,逐年交纳(46先补交2年,--59要补交15年)
16-44周岁,逐年按2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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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山西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是多少
一、2021年山西农村养老基础养老金是多少?
2021年山西省农村养老金是88元
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为88元。
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全国统一的最低标准是88元每月。
各个地方可以在国家要求的基础上额外提升基础养老金,不过就需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费用了。国家明确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中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全额补贴,东部地区有中央财政补助一半。因此也有一些中西部地区明年经济不发达,但是基础养老金会比东部地区高的情况。
二、山西省农村养老金怎么计算?
山西农村养老金额针对不同的缴费档次有不同的数额。
一、基本发放标准: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1、按照缴费档次每月补贴标准为:第一档15元,第二档35元,第三档50元,第四档60元,第五档70元,第六档75元,第七档80元。
2、按照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每月补贴标准为:第一档5元,第二档10元,第三档20元,第四档25元,第五档30元,第六档35元,第七档40元。
3、政府补贴累计不超过每人216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
举例来说,假设王大叔今年50岁,缴费档次每年500元,缴费到60岁,那么退休后王大叔每月的养老金发放标准=(500元+30元)×10年/139+55元=93元。
二、已年满60周岁、选择缴费参保的参保人,可按月领取养老金;选择不缴费、且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是由财政出资建立,在山西,其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1个月,以基础养老金为基数,加发0.1%。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三、山西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一、山西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
(一)基本发放标准
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1、按照缴费档次每月补贴标准为:第一档15元,第二档35元,第三档50元,第四档60元,第五档70元,第六档75元,第七档80元。
2、按照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每月补贴标准为:第一档5元,第二档10元,第三档20元,第四档25元,第五档30元,第六档35元,第七档40元。
3、政府补贴累计不超过每人2160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
举例来说,假设王*叔今年50岁,缴费档次每年500元,缴费到60岁,那么退休后王*叔每月的养老金发放标准=(500元+30元)×10年/139+55元=93元
(二)60岁农村养老金领取标准
已年满60周岁、选择缴费参保的参保人,可按月领取养老金;选择不缴费、且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是由财政出资建立,在山西,其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1个月,以基础养老金为基数,加发0.1%。
(三)60岁以上农村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可申请领取养老金。养老金从参保人申请的次月起按月发放,直至终老:
1、本办法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2、本办法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本办法实施时距领取待遇年龄的年限;
3、本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选择缴费参保的参保人(一次性补缴15年的应缴金),可按月领取养老金。选择不缴费、且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实行固定没人110元/月)。
四、山西省2021年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
山西农村养老金2021年发放标准如下: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今后随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和个人资助+上述金额产生的利息;
假如你今年46岁,每年按100元标准缴费,连续缴费15年,个人共计缴费1500元,年满60周岁时的月养老金标准=[55元+0(缴费满15年后每多 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100+30)×15年+0(集体补助、社会及个人资助等)]+利息(本次测算是按银行最新利率3%的不变数计算的 复滚利息)}÷139= 72.39元。 按照上面每月72元只是个简单估算的结果,这个数目应该是有浮动的。但是按照每月72元的养老金水平,日子显然不会很宽裕。
商业养老保险应该说,可以是弥补手段之一。
对于享有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来说,商业养老保险可以说是锦上添花之事
因此,量力而行是关键。一般来说,用于支付商业养老保险的费用占年总收入的15%~20%为佳。高收入者可主要依靠商业养老保险保障养老,社会养老保险及其他投资收益作为补充;中低收入者,可主要依靠社会养老保险养老,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补充。
H. 山西省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晋政发[2008]32号
颁布时间:2008-11-14发文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1992年以来,我省各地陆续开展了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缴费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并取得一定进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8〕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晋发〔2008〕11号)要求,就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型农保)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新型农保制度要与我省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以保障农民老年基本生活为目的,以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盖农村适龄人口为工作任务,逐步建立“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的新型农保制度,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
(二)基本原则。新型农保制度要坚持个人账户与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合理确定筹资额度和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坚持农民自愿参保的原则,在体现公平的同时,建立激励机制。
(三)目标任务。新型农保试点要在坚持基本制度的框架下,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新型农保工作发展任务目标为:2008年启动试点,从2009年开始逐年扩大试点,争取2012年试点县(市、区)适龄参保人数达到50%以上,2015年覆盖所有县(市、区),适龄参保人数达到80%以上,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鼓励各市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扩大试点范围,加快建立新型农保制度。
二、参保范围和资金筹集
(四)参保范围。本省农村适龄(16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居民,均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保。
被征地农民和农民工按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资金筹集。新型农保制度实行个人账户与基础养老金相结合制度,资金通过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方式筹集。新型农保基金由个人账户基金和基础养老金构成。
个人缴费与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村集体(或其他经济实体)的缴费补助计入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实账管理。个人账户基金在积累期内,按照银行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实行分段计息,年内以单利计息,逐年以复利计息。
政府补贴部分计入基础养老金,纳入当地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
(六)筹资标准。个人账户基金,由农村适龄居民按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人均纯收入5-10%的标准缴费;有条件的村集体(或其他经济实体)可对参保农民给予一定数额的缴费补助。基础养老金,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分担,自试点开始,参保的农村适龄居民,在其缴费达到规定标准和年限的条件下,确定为每人每月30元;缴费每满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对于试点开始时已达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居民,按每人每月30元确定。基础养老金由省、市、县按1∶1∶1的比例分担。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并对计划生育优待户等特殊群体给予照顾,所需资金由当地政府承担。
鼓励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在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配套发放的同时,对缴费期的参保农民给予酌情补助。
三、领取条件和享受待遇
(七)领取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年满60周岁次月起,按月享受新型农保待遇。
1.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自试点开始,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且逐年足额缴纳保险费的。
3.未按上述规定缴费年限缴费的,可延长缴费期5年。如缴费年限仍不满上述规定,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保险费的。
对未享受过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已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取得社会保险资格后,方可从试点开始时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八)待遇支付。参加新型农保到龄领取待遇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两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除以计发月数(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计发)。
基础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与按缴费年限增加部分之和〔30+(30×1%×缴费年限)〕。
自试点开始已满60周岁及以上的农村居民,未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政府按月支付30元基础养老金直至身故。
参保对象因身份改变或身故的,原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本人或法定继承人、指定受益人。
(九)待遇调整。养老金计发标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变化定期调整。省劳动保障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标准。
四、基金管理和制度衔接
(十)基金管理。新型农保基金以县级为核算平衡单位,个人账户基金与基础养老金分账管理,实行全省统一预决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列账,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办法”运营管理。要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风险防范和调剂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基础养老金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预算、核定、发放流程进行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按劳动保障部门编制的基础养老金预算安排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十一)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基金管理,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强化基金监督,杜绝虚报、冒领、拖欠、挤占、截留、挪用基金和违规操作基金问题的发生。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对养老金的全程监管,强化行政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确保农保基金安全。
(十二)制度衔接。开展新型农保制度试点工作,要妥善处理好与原农保制度的衔接。
1.对于已经参加农保、年满60周岁且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在原有待遇不变的同时,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
2.对于已经参加农保还未达到领取年龄的人员,应按新型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原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型农保个人账户,按新标准进行核算。对原个人缴费部分,可按新型农保个人缴费标准折算缴费。
3.参加新型农保人员跨市、县(市、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转移。
五、组织领导和服务宣传
(十三)组织领导。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保试点工作,省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劳动保障、财政、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山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省新型农保领导组),研究重大政策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负责试点的有关具体工作。
各市要从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统筹规划,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选择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报省新型农保领导组审定。试点县(市、区)要在充分调研、缜密测算、多方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新型农保领导组办公室审批后组织实施。
(十四)经办服务。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规范业务程序,逐步推广和运用新型农保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个人账户等基本要素的完整准确。要将新型农保管理纳入“金保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网络为新型农保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切实做好做实账户管理、政策咨询、查询服务、养老金支付等工作。
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再提取管理费。另外,根据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的特殊性及工作需要,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确保必要的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大信息系统建设投入,提高经办机构管理服务能力。建立与服务人群和业务量挂钩的经费保障机制,原则上按每位参保农民补助3元的标准,纳入试点县(市、区)财政年度预算,用于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基层经办人员不足的问题。
(十五)宣传发动。建立新型农保制度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试点工作意义、基本原则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了解、熟悉新型农保制度,理解、支持新型农保工作,使更多的适龄农村居民参加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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