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地社保如何转到武汉市来
去找当地村委会
B. 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吗
可以申请转移 社保 或退保两种处理方式. (一)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然后凭本人 身份证 , 养老保险 本本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 是这样的, 医疗保险 并不支持异地转移,且只能在购买地消费使用和享受报销待遇.也就是其它除种只能在本地使用. 在统筹区域内可以随便办理转移关系,而在非统筹区域,转移社保中,只能转移养老保险,且只能往户口所在地社保局转入,因此,如果说你的户口是当地,是可以办理转移的. 对于跨省市转移,其手续需要分别向两地社保局提出申请,且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不能将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一起取走,做好心理准备. 公积金 可以自 解除劳动合同 之日起两年后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退. (二)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退保申请书,交纳社保情况(养老本本, 医保卡 )等材料即可。 且只能退养老,医疗保险.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如果拿出来的话就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里面的金额。但,大多数的钱都是进入统筹帐户里面,本来个人帐户的钱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个人帐户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取决于交纳时间段和交纳档次等。以上就是对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吗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C. 养老保险转到异地可不可以,怎么转
社保的话:
这个稍微复杂一点。先讲我理解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跨省转移的两个基本原则:一、只能往户口所在地转移。如你的户口是A省城镇户口,但你在B省参加工作,那么,只能将B省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往A省转移,而不能将A省的转移到B省来(当然户口变更了就另外一回事了);二、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单位缴费划入社会统筹部分不做转移;不过在计算养老金时没有太大影响。还有一个转移前提,要想把B省转移到A省,应该先在A省参保有个人帐户信息了,否则就只能等到退休时才能转往A省。
外省转移的一般做法是,如果单位新增一个员工,该员工以前在外省参加过养老保险,则首先在北京按照新参保参加保险,然后取其身份证复印件到北京当地区县社保中心领取社保中心银行帐号开户行等信息(有的是盖个戳,有的是介绍信,反正就是说明其银行帐号信息,让外地社保往北京这个帐号寄钱)。这个信息让他本人到异地办理跨省转移,外地的社保中心寄钱(个人帐户部分)后,会给其本人一份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上面记录有参保年限、缴费基数、汇寄个人账户部分金额等信息)。北京的到帐后再办理补填。详细步骤如下:
外省转移(B省转A省)的经办流程是:
个人:交身份证复印件(A省户籍)到A省现参保单位→A省现参保单位:执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到A省当地社保领取社保中心银行帐号开户行等信息(有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有的是盖个帐号信息戳,有的是介绍信,反正就是说明其银行帐号信息,让外地社保往北京这个帐号寄钱。注意:一般来说,需加盖社保公章)
个人:交A省当地社保帐号信息到在B省原参保单位→B省原参保单位:执A省当地社保帐号信息到B省当地社保办理转出手续
材料:社保减少表、A省当地社保帐号信息(有的是联系函、介绍信等其他形式)、有的还需要本人写的转往外地的申请。
B省当地社保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汇寄到A省当地社保,并给一份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上面记录有参保年限、缴费基数、汇寄个人账户部分金额等信息)。有的还有基金转出确认函等材料。
B省原参保单位办结后,将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交给本人。→将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交A省现参保单位→
A省现参保单位:执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到A省当地社保财务查询是否到帐,如到帐,请财务在转移单上加盖公章确认到帐;然后填写《A省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转移单补填用)》(3份)(这是北京的名称,其他地方的可能不一致,需本人签字),并执B省保险转移单或缴费明细情况(名称有可能不一致,原件,并经财务盖章确认外省转移金额已到帐)→A省当地社保办理补填。
另:保险缴费记录补填
材料:外地保险转移单或缴费明细情况(名称有可能不一致,原件,并经财务盖章确认外省转移金额已到帐)
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转移单补填用)》(3份)(需本人签字)
如果需要长期离开原保险合同签订地时(省与省之间),您可以申请保单迁移,同时提醒您一并变更续期交费账号,以免对您的后续服务产生影响。
申请资格人:投保人
受理时间:保单效力终止前
申请限制条件:如果您的保单之前存在未清偿款项,需先清偿后方可申请办理。个别险种因在迁入地没有销售有可能不能迁移,请提前咨询您所购保险所属公司的客服中心给予确认。
办理方式及应备文件
1.客户亲临客服中心办理应备文件:
①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客户信息变更类)
②投保人身份证件
2.客户委托业务员/他人前往客服中心办理应备文件:
①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客户信息变更类)
②授权委托书
③投保人身份证件
④代办人身份证件
PS:此项保全业务部分公司可能无法办理,实际上对于很多保险公司来说不用办理迁移,大部分公司现在都支持异地卡转账,并且全国联网支持异地办理生存金领取和理赔。所以实际上在很多没有这项保全业务的公司不用办理迁移,直接办理续期账号变更与地址变更就好,出现领取生存金或理赔需要时直接去您所在的的网点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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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养老保险能够转移到外地吗
养老保险能够转移到外地。
如果当事人是因为因工作变动需要转移社保的,带齐养老保险手册、个人档案、新应聘单位的名称以及新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所在社保机构出具的接收函,到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转移职工携带身份证件和离职证明到原社保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把缴费凭证交给新公司或转入地社保局。转入地社保局向原社保局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两方对接后即可进行转移。
此外,除了线下转移社保关系,也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在线办理社保转移,转入地是否支持网上社保转移,请以实际开通情况为准。
而在发生跨省或跨制度流动时需要办理转移接续。跨省就业时,就可以把在原工作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转移到新工作地,与新工作地的缴费合并,两地的参保缴费信息累计记录,这样就能保证参保人员在各地的养老保险权益完整、准确。另外若参保人员之前缴纳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来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属于跨制度流动,也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
个人帐户的转移
20.职工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移基金。
21.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时,转移办法按如下规定:
(1)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
(2)对职工转移时已建立个人帐户的地区,转移基金额为个人帐户中1998年1月1日之前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记入的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
(3)对职工转移时仍未建立个人帐户的地区,1998年1月1日之前转移的,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转移基金额为1996年1月1日起至调转月止的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1996、1997年参加工作的职工,基金转移额为参加工作之月起至1997年底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1998年1月1日之后转移的,转移基金额为1998年之前按前述规定计算的职工个人缴部分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计算的缴费额累计本息。未建个人帐户期间,计算个人缴费部分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算。
(4)对年中调转职工调转当年的记帐额,调出地区只转本金不转当年应记利息;职工调转后,由调入地区对职工调转当年记帐额一并计算。计算方法按第15条规定执行。
(5)基金转移时,不得从转移额中扣除管理费。
(6)职工转出时,调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填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转移单)。
(7)职工转入时,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据转出地区提供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等资料,并结合本地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为职工续建个人帐户,做好个人帐户关系的前后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