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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3-06-01 02:45:33

⑴ 深圳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指南

深圳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郑陆颂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搜索进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

2.受理和审核:点击“转移申请管理”,选择所需的对应转出功能——根据系统提示,录入转出信息(即时);系统审办完毕,符合条件的办理成功。
3.送达:出具参保凭证,由申请人自行打印。
后续流程:
(1)申请人携带缴费凭证凭证到转入地;
(2)转入地同意后,转入地向深圳发送联系函(15个工作日,属于转出地办理机构办理环节,不纳入承诺时限);
(3)收到转入地的联系函,审核并完成信息表和基金转移(10个工作日)(4)准予转出的,审批寄出信息表和转移基喊郑金(5个工作日)。
办理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悉游、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等。

⑵ 深圳养老保险要交多少年

最少要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
在深圳,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达半年或一年以上,平时也是可以享受报销的。
养老金的计算就是按照月基础养老和月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总和来计算的。而基础养老金则是要按照(全省上年度所有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x1%来计算,而月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则是按照个人账户的余额÷计发月数来计算。
根据通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但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广东省户籍的非深户参保人员;或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未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继续缴费条件的深户参保人员,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向我市社保机构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然后申请在深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二)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第三条 参保人不得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在市外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经本人申请,可不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纳入本市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居民养老保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市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纳入本市社会养老保险范围。

⑶ 今年养老保险交多少钱在哪里交附2022年养老保险缴费攻略!

今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又开始啦,最近也有不少朋友问,2022年的养老保险有没有涨价,要交多少钱,在哪里交等等问题。
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给我们的养老福利政策,受物价等影响,可能每年的价格会有一些变动,但整体来说还是非常便宜实惠的。
今天就来跟大家详细聊一聊“今年养老保险交多少钱?在哪里交?”附非常详细的2022年养老保险缴费攻略,要给父母交养老保险的朋友们快来看啦~
2022年养老保险要交多少钱?
今年养老保险在哪里交?
商业养老保险有哪些类型?
总孙模缓结
一、2022年养老保险交多少钱?
其实每年的居民养老保险价格变动都不大,一般都分为好几个档次来缴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第四条规定: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金额可以分为以下12个档次:
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12个档次。
各地区的政府可以按以上标准根据各地的条件对缴费金额和缴费档次进行相应的调整。
下面我们以深圳市为例,看看2022年养老保险要交多少钱:
可以看到,深圳市的居民养老保险是分为9个档次的,最低一年只需要交180元的保费,最高需要4800元一年。
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合适的档位来缴费,整体来说,居民养老保险的保费还是比较低的,性比价非常高。
那今年的养老保险在哪里交费呢?我们往下看。
二、今年养老保险在哪里交?
其实每年的居民养老保险交费方式都大同小异,不过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这几年也新增了网上交费的方式,下面给大家总结2个常用的养老保险交费方式:
l 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或者当地的社保中心现场缴纳。
l 在参保地政府开通的官方则模网上渠道
如果你是初次缴纳参保人的话,可以先去社保经办单位进行参保登记,它的参保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申请书和相应的保费等。
在这里也提醒大家一定要在官方渠道进行交费,不要因为贪图一时的方便而掉进不法分子的坑中去。
当然,除了能保障基础养老生活的居民养老保险,如果你还有更高品质的养老需求,也不妨考虑一下最近很热门的商业养老保险。
顺带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商业养老保险有哪些类型,大家可以接着往下看。
三、商业养老保险有哪些类型?
一般来说,像居民养老保险这些社会养老保险都是只能保障我们最基本的养老生活,就相当于未来养老的“底裤”。
但是我们都明白,想要晚年生活过得舒心,光靠这条”底裤“明显是不够的,所以能补充社会养老保险的商业养老保险才会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市面上最多人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主要是年金险和增额终身寿险,我们先来看看它们的特点:
可以看到,这两款商业养老保险共同的特点是安全性高,收益稳定。
其中年金险是专款专用的,把钱管到老,最高收益有4%左右,适合有明确养老需求,看重中后期收益的人群。
增额终身寿险长期收益率在3.5%左右,灵活性比较高,一般支持加减保和保单贷款,可以中途取钱出来改善养老生活,适合看重资金灵活度,追求长期稳定收益的人群。
总的来说,这两款商业养老保险都能够稳定增值,可以很好地补充社会养老保险的短板,能让我们过上理想的晚年生活。
当然,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在买商业养老保险之前,更重要的是先配置好人身保障类保险哦~
四、写在最后
受物价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每年的养老保险价格都会有轻微的变动,2022年养老保险交多少钱?
这需要结合各地的养老保险交费标准来测算的,按深圳市的标准来看今年养老保险最低一年只需要交180元的保费,最高需要4800元一年。
那养老保险码唤在哪里交呢?可以在当地的社保局或者是线上的官方账号上交费。
当然,如果你经济条件允许,还想提升自己未来的养老生活水平,那搭配上一份合适的商业养老保险也不错。

⑷ 2022年个人养老保险交多少钱怎么交费一文详解!

当前,我国的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养老规划问题日益受到大家的重视,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早早开始规划好个人养老保险了。
最近也有很多朋友咨询我,2022年个人养老保险怎么交费?要交多少钱?
今天我就统一来回答一下“2022年个人养老保险怎么交费?要交多少钱?”这个问题。
主要内容如下:
个人养老保险怎么交费?
2022年个人养老保险交多少钱?
总结
一、个人养老保险怎么交费?
一般的个人养老保险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
那个人养老保险怎么交费呢?下面我分点为大家介绍下: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交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初次缴纳参保人要先去社保经办单位进行参保登记,它的参保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岩乱激一寸照片,申请书和相应的保费等。
然后可以通过以下2种途径进行自主缴费:
l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或者当地的社保中心进行缴纳。
l 当地政府开通的网上渠道,比如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等。
2、职工养老保险怎么交费
至于职工养老保险一般都是由企业单位统一缴纳,会直接在我们的薪资上抵扣的。
那2022年个人养老保险要交多少钱呢?下面我们详细说说。
二、2022年个人养老保险要交多少钱?
我们上面说到个人养老保险包括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
由于全国各地的个人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不一样,为了方便大家参考,下面我以深圳市的个人养老保险为例,看看居民、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要交多少钱:
1、居民养老保险要交多少钱?
以深圳居民养老缴费保险缴费标准为例:
可以看到,深圳市的居民养老保险分为九个档次,最低为每年180元陪岁,最高为每年4800元。
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合适的缴费档位。
2、职工养老保险要交多少钱?
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对象分为企业和员工。
企业要为员工缴纳 13%,而个人需要缴纳 8%,累计高达 21% 的缴纳养老保险。
当然,这里说的 21% 并不是个人工资的 21%,而是缴费基数的 21%,那缴费基数是怎么算的呢?
我致电社保局咨询得知,深圳市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是2130 元 — 22440 元之间,企业可以在这个区间内自由选择,不过大部分公司都会按最低标准来交职工的养老保险。
不过也不能说缴费基数高就一定好,因为缴费基数越高,那么个人交得就越多,每月工资拿到手的钱就少。
下面我们来举例看看深圳市的职工养老保险需要交多少钱:
例如刚参加工作的小蓝,按他的基本工资 5000 元来交,那么缴费构成如下:
单位每月缴费:5000 x 14% = 700 元
个人每月缴费:5000 x 8% = 400 元
那么小蓝同学每月养老保险累计缴费:700 + 400 = 1100 元 。
也就是说小蓝个人每月要交400元的个人养老保险费,那一年大概就要4800元。
3、灵活就业人员要交多少钱?
具有深圳户口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为缴费基数*21%。
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这个区间自主决定缴费基数。
比如: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是2300元/月:
那么养老保粗袜险的最低缴费标准就是2300x 21%=483元
也就是说,按最低的最低缴费标准灵活就业人员每年个人大概需要交5796元。
总的来说,2022年个人养老保险要交多少钱,具体还得看我们买的是哪一种养老保险,交的是什么档位等,相应的价格也会有所差异。
三、写在最后
个人养老保险的交费方式具体要看我们交的是哪一种养老保险:
如果是居民养老保险可以在当地的社保局或者是线上的官方公众号等缴纳;
如果是职工养老保险那就由企业统一帮我们交费。
至于2022年个人养老保险要交多少钱?同样的也要看我们买的是哪一种养老保险,交的是哪个档位,相应的价格也会有所差异。

⑸ 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所称参加工作的时间是指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计算时间。
第三条 参保人不得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在市外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经本人申请,可不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纳入本市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居民养老保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市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纳入本市社会养老保险范围。
第四条 参保人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重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清退手续;选择清退本市重复缴费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本人,其余划入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参保人在本市重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其本人选择保留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其他重复缴费部分予以清退,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本人,其余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已缴纳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不予清退。
第五条 在本市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已在市外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停止享受本市养老保险待遇;已在本市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市社保机构)追回;市社保机构追回相应待遇后,清退其在本市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本人,其余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已缴纳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不予清退。
在本市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在市外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市社保机构停止发放其养老雹历保险待遇;本人提供终止享受市外养老保险待遇纤肆绝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可申请恢复享受本市养老保险待遇,市社保机构核实后,自市外社保机构停止发放的次月恢复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参保人在《条例》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自流动次月起改按其流入单位所适用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第八条 用人单位由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或由企业转制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自转制下月起改按其转制后所适用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转制前已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市社保机构应当完善网上个人社会保险服务平台,方便参保人查询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与市社保机构约定以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纸质信件等形式获取个人权益记录的,市社保机构应当每年定期提供一次;未约定或约定所提供的联系信息不准确的,参保人可以直接向市社保机构获取。
第二章 缴费年限
第十条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与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有重叠的,重叠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为企业和职工个人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后按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包括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按照国家及广东省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转移到本市的市外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第十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为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时仍在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职工,其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后毁姿,未向当地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固定职工,未缴费期间不计算为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由市社保机构依据原固定职工本人档案记载、相关文件规定的应缴费起始时间以及转出地社保机构做出的记载等予以确认。
第十三条 在1997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取得本市户籍并已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其在原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作为固定职工的工作年限,按本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
第十四条 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其从事特殊工种期间的缴费年限在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时不予折算。
第三章 缴费指数
第十五条 按照《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计算统筹养老金时,缴费年限未满1年的,每缴费1个月按1/12年折算缴费年限。
第十六条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办法为: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参保人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为:参保人退休时缴费年限的每月缴费指数之和÷缴费年限的月数。
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每月缴费指数为:参保人每月缴费工资÷缴费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参保人,其缴费指数按本细则重新计算。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的月缴费指数为:
(一)1992年7月31日前在本市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其1992年7月31日前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
(二)经本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本市(以下称调入)的参保人,以及安置到本市的退役军人和部队在编职工,其参加工作至1992年7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
(三)非经调入而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参保人,转入的1992年7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月缴费指数按0.4计算。
(四)1992年8月1日至2001年1月31日期间调入且已按原规定补交共济基金或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其1992年8月1日至调入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1992年8月1日至调入前已缴费且缴费指数高于1的月份,按实际缴费指数计算。
(五)1996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已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其超龄年限中属于1992年8月1日后的缴费年限的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已缴费且缴费指数高于1的月份,按实际缴费指数计算。
(六)1992年8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前安置到本市的退役军人和部队在编职工,其1992年8月1日至安置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已缴费且缴费指数高于1的月份,按实际缴费指数计算。
(七)2009年12月31日前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参保人,1992年8月1日后没有转移缴费工资记录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月缴费指数按0.4计算;转移了缴费工资记录但按缴费工资计算缴费指数低于0.4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月缴费指数按0.4计算。2010年1月1日后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参保人,没有转移缴费工资记录的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月缴费指数按0.4计算。
(八)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按其应缴费期间的工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年份的月缴费指数为:月补缴工资基数÷应缴费期间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非按其应缴费期间的工资总额而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年份的月缴费指数为:月补缴工资基数÷补缴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补缴年份的月缴费指数最高不超过3。
第十八条 按广东省有关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缴费指数按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未在本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本市户籍人员,依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在本市的,其待遇计发按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按照《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当年开始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下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下一年开始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调整金额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一条 供养亲属的范围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
《条例》所规定的遗属是指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二条 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退休人员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领取抚恤金。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一人的,支付基数的六倍;供养亲属为两人的,支付基数的九倍;供养亲属为三人及以上的,支付基数的十二倍。
本细则实施后,国家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标准和享受条件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符合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规定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领取条件,或者在市外已领取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不支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第五章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四条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包括过渡性补助和地方补助,由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第二十五条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本市户籍,且具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享受地方补助。
地方补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18.5+20(元)。
第二十六条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且具有1992年7月前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享受过渡性补助:
(一)1994年7月31日前在本市招录为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的;
(二)1994年7月31日前在市外招录为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经本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本市的。
过渡性补助=1992年7月31日前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11+60(元)。
第二十七条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与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之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以年为单位计算,不足一年的,每月按1/12计算。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为参保人2001年2月1日以后缴纳本市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2001年1月31日前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其取得本市户籍之日至2001年1月31日期间的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不包括因调入、安置到本市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共济基金或个人账户的年限;
(二)调入本市且已经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的超龄年限;
(三)调入本市的参保人1992年7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以上年限重叠部分不重复计算。
第六章 养老保险管理
第二十八条 参保人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向市社保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前本人应当核实其养老保险的缴费情况,对缴费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市社保机构提出。
市社保机构在受理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照受理当月的规定和标准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因情况特殊不能如期核定的,经市社保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期核定,但延期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市社保机构从受理的次月开始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受理以前的不予补付。
第二十九条 符合《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继续缴费人员,应当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0日前由用人单位或者本人向市社保机构办理申报手续;未申请的,市社保机构从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停止其缴费,停止缴费后申请继续缴费的,从申请的次月恢复缴费。
第三十条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已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0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继续缴费的,按《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的标准执行;其他继续缴费人员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的继续缴费人员缴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 参保人在办理基本养老金、病残津贴领取手续时,应当按市社保机构规定的指纹采集方式提供其本人的指纹,并在以后每年的相应月份内向市社保机构提供1次指纹;未提供的,市社保机构自次月起暂停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补充提供指纹后,市社保机构自提供次月起继续支付,并补付暂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本金、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本金。
市社保机构应当妥善保存退休人员、病残津贴领取人员的指纹资料,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退休人员、病残津贴领取人员无法提供指纹的,应当采取其他方式每年提供有效生存证明。
第三十二条 申请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员应当提交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第三十三条 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病残津贴的出国定居人员、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定期提供一次有效生存证明,或者到市社保机构自行证明其生存状况。
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病残津贴的出国定居人员、外国人、港澳台人员,未按时提供有效生存证明或者自行证明的,市社保机构自次月起暂停支付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补充提供生存证明后,市社保机构自提供次月起继续支付,并补付暂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本金、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本金。
第三十四条 市社保机构为符合领取条件的遗属、供养亲属发放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个人账户余额,其他遗属、供养亲属对上述金额的领取和分配有异议的,应循法律途径向领取人追索。
第七章 个人账户管理
第三十五条 参保人个人账户每年按广东省规定的计息办法计算利息,利息划入个人账户。
在广东省调整计息标准前终结个人账户的,按终结时的计息标准计算未计息期间的利息。
第三十六条 参保人在《条例》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之间流动的,不更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停止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未转移出本市的,其个人账户积累额继续计息。
第三十七条 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或离退休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由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结手续的遗属领取。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按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标准执行。
退休前出国或者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本市,重新返回本市就业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积累额可以累积计算。
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不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
第三十九条 《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城市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过渡办法》中规定的城市化人员的养老保险按照《条例》和本细则执行。
第四十条 本细则所称本市户籍人员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的人员。
第四十一条 《条例》实施之日至《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实施之前,在本市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其退休后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和基金支付渠道按原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条例》实施之日至本细则实施之日期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手续的人员,其养老保险待遇按本细则重新计算。重新计算的待遇高于原待遇的,按新待遇发放并补发差额;重新计算的待遇低于原待遇的,按原待遇发放。
第四十三条 符合《条例》第五十三条情形的,依照本细则重新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不作调整。
第四十四条 参保人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不改变本人首次缴费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
第四十五条 关于养老保险补缴的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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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养老保险 深圳养老金领取流程是什么

深圳养老金怎么领取?本文为大家介绍深圳养老金领取流程。1.参保人准备材料,填写《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A3纸正反面打印),并提交申请;2.养老保险窗口审查材料;3.受理并出具《深圳市参保居民申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收件回执》和《深圳市...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深圳养老金领取流程是什么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深圳养老金怎么领取?本文为大家介绍深圳养老金领取流程。
1.参保人准备材料,填写《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A3纸正反面打印),并提交申请;
2.养老保险窗口审查材料;
3.受理并出具《深圳市参保居民申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收件回执》和《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受理通知书》;
4.核定待遇;
5.出具《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镇碧宏险待遇决定书》;
6.参保人签收、采集指纹;
7.养老保险部门于受理之后30个工作日内生成台帐交财务部门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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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养老金领取材料
按规定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居民,未定期领取社会养老待遇的,年满60周岁,可从本人申请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那么,深圳养老金领取材料需要哪些呢?
(1)《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一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并与银行存折或借记卡(验原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本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银行借记卡(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发展行、平安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的户名账号页)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以下人员,须提供由迁入我市前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具的未定期领取养老待遇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1迁入前属农业户籍,且入户时年龄:男的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女的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的人员(在2006年12月31日前户籍迁入我市的不用提供);若户口本上未注明迁入前户籍为农业性质的,另须提供迁入时原户籍底册复印件证明其迁入时为农业户籍,未能提供的按迁入前属非农业户籍的情形处理。
2迁入前属非农业户籍,且入户时年龄:男的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女的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的人员(在1990年12月31日前户籍迁入我市的不用提供)。
深圳养老金领取条件
按规定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居民,未定期领取社会养老待遇的,年满60周岁,可从本人申请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一)本细则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居民,不用缴费;也可以个人慧缺申请在领取养老金前按参保当年的标准一次性缴御册纳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一次性缴费享受政府补贴。
(二)本细则实施时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居民,应逐年缴费至60周岁;也可以提前一次性缴纳以后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一次性缴费后缴费标准提高的,参保人不需再按提高后的标准补缴;对一次性缴费部分的政府补贴在缴费当年一次性划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在年满60周岁前应参保未参保或中断缴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视为中断缴费)的,应首先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一次性补足中断的年限,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三)本细则实施时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以上(二)、(三)种情况的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若缴费年限不足,又不愿意补缴或继续缴费的,不发放基础养老金,可以申领按月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发完为止。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我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⑺ 深圳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可以选择去劳动保障局申请补缴,但是会有一定的滞纳金,是按同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的,还有就是您要注意的是只有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医疗、工伤险是无法补缴的。
一、深圳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如果是深圳户籍的居民,到退休年龄时如果尚未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是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补缴前已在我市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补缴时间段为入深户后、年满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前应缴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个人补缴时间不早于1987年3月;
(4)申请补缴的时间段未在其他地市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符合上述条件的深户个缴人员,可参照个人缴费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属的社保机构办理补缴。但是,如果不是深圳户籍的居民,目前还不能享受以上政策,需要申请延期补缴。今后如果补缴政策有新规定,以最新规定为准。
二、深圳养老保险缴费的规定
1、《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新增了3个条款,明确了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的内容和计算方法。实际缴费年限是指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固定员工在1997年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工龄。
2、《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有重叠的,重叠部分的视同缴费年限不予计算。
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补缴金额包括补缴本金和滞纳金。滞纳金是从应缴之日起,以补缴本金为基数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而来。滞纳金将记入基本养老统筹基金。根据规定,不能补缴未在用人单位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三、深圳养老保险参保的范围
1、对于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参保,《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不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
2、由于养老保险不得重复参保,《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纳入我市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在市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办理内部退养的人员,不纳入本市养老保险范围”。
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符合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可参加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同样,由于内部退养人员的养老保险费仍由原单位缴纳,双方存在缴费关系,为避免重复参保,此类人员也不纳入深圳市养老保险范围。
上述内容回答了关于深圳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问题,中断的养老保险根据相关的规定是可以补交的。针对不同中断时间,缴纳的费用也是不同的。补交养老保险是为了达到退休年龄以后可以按时领取养老金,因此,小编建议出现养老金中断的朋友可以根据要求进行及时补交。

⑻ 深圳基础养老金是多少

2021年深圳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裤做嫌是多少?那些人可以享受待遇?
一、异地已退休人员是否可以在深圳领取退休金?
按照国胡手家、省以及我市《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异地已退休人员不能在我市领取退休金。
二、2021年深圳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是多少?
1、自2020年1月起,具有本市户籍不满8周年的,每月322元;具有本市户籍满8周年的次月起,每月483元。
2、参保人缴费15年以上的,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
3、自2020年6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年满65周岁的,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具体标准:年满65周岁的,每月加发50元;年满80周岁的,每月加发100元。加发的基础养老金,从达到规定年龄的次月起按相应标准加发。相关链接:深圳个人社保查询
三、参保人死亡,社保关系胡碧该如何处理?

⑼ 深圳居民养老保险每年交多少退休能领多少如何办理

朋友们都知道,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分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两种,职工养老保险我在前面的文章里已经分享了很多,今天就来聊一下居民养老保险。
一、首先来看一下谁可以参保居民养老保险:
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深圳市户籍(其它各地也是一样要具有当地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居民;
2、16周岁至60周岁之间已在深圳市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以上两类人员均可自愿参加深圳市的居民养老保险。
注意:
60周岁及以上的市外户籍居民将户籍迁入深圳的,不能参加深圳市的居民养老保险。
二、要交多少钱?
各地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还可以享受政府补贴,缴费档次不同,补贴金金额不同。
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标准,有以下几个档次可以选择:
交得越高,退休后领的越多。
三、什么时候扣费?
居民养老保险跟职工社保不同,不是每月缴费,而是按年缴费,每年1月可自主选择任意一个档次缴纳一次。
当年1月以后首次参保的,于参保当月缴纳。
注意了:
参保人未按规定按时缴费事后补缴的,政府对补缴部分不给予补贴。
四、交多久可以领退休金?
参保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1、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2、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规定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3、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4、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含合并计算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申请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但一次性缴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5、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不继续缴费(含一次性缴费)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不领取基础养老金,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至个人账户储存额发完为止,或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五、能领多少退休金?
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同的是,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高低与入户时间长短有关:
1、从2020年1月1日起,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具有深圳市户籍不满8周年的,基础养老金猛升为每月322元:
2、自其具有本地户籍满8周年的次月起,基础养老金为每月483元,参保人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
3、2020年1月1日起,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年满65周岁的,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具体标准: 年满65周岁的,每月加发50元;年满80周岁的,每月加发100元。
加发的基础养老金,从达到规定年龄的次月起按相应标准加发,2020年1月1日前已达到规定年龄的,从2020年1月1日起按相应标准加发。
4、除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根据个人缴纳的档次,个人账户的累计金额(包含历年个人缴费+政府补贴+个人账户金额历年的利息,记账利率约6%)除以139(60岁退休),缴费档次越高,缴费年限越久,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高。
举例说明肆好:
1)A参保人以最低档缴纳,每年缴纳180+30元政府补贴=210元,累计缴满15年,年利率以6%计算,15年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约3326元,则60岁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可领取3326/139=约24元。
2)B参保人以最高档缴纳,每年缴纳4800+150元政府补贴=4950元,累计缴满15年,年利率以6%计算,15年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约78408元,则60岁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可领取78408/139=约564元。
六、在哪里可以参保呢?
1、微信办理:
关注“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便民枝雹老服务”-“个人业务办理”:实名登录后,在“办事”这一栏选择“查看更多”;点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2、市社保局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登录个人社保网上服务网页,点击“在线办理”,选择“个人参保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3、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
(1) 深圳本市户籍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搜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点击“在线办理”;选择“个人参保登记”-“居民养老参保登记”
(2) 港澳台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搜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港澳台居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点击“在线办理”;选择“个人参保登记”一“居民养老参保登记”。
最后再次提醒:
参保人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累加计算为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而从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则只能转入个人养老账户金额,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能累加到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⑽ 2022-2023年深圳养老保险新政策实施细则

近日深圳实施了养老保险新政策,其中具体是怎么样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深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提取
本次《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明确了个人账户提取情形,避免争议。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参保人养老,除符合国家规定情形的,不得提前支取。不过,在参保人或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依法继承。
二、深圳养老保险参保的范围
1.对于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参保,《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不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
2.由于养老保险不得重复参保,《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纳入我市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在市外已享高悔受养老保险待遇或办理内部退养的人员,不纳入本市养老保险范围”。
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符合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可参加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同样,由于内部退养人员的养老保险费仍由原单位缴纳,双方存在缴费关系,为避免重复参保,此类人员也不纳入深圳市养老保险范围。
三、重复参保以及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
1.参保人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重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清退手续;选择清退本市重复缴费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本人,其余划入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2.参保人在本市重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其本人选择保留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其他重复缴费部分予以清退,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本人,其余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3.已缴纳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不予清退。
四、深圳养老保险缴费
1.《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新增了3个条款,明确了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的内容和计算方法。实际缴费年限是指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固定戚缓正员工在1997年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工龄。
2.《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有重叠的,重叠部分的视同缴费年限不予计算。
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哪碧定,补缴金额包括补缴本金和滞纳金。滞纳金是从应缴之日起,以补缴本金为基数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而来。滞纳金将记入基本养老统筹基金。根据规定,不能补缴未在用人单位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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