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南京的养老保险转到常州手机上可以操作吗
可以。
操作方法:1、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竖祥,进入“关系转移”页面。
2、点击“社保转移申请转入地开通地区查询”,带纤誉确认蠢段转入地经办机构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后进行转移申请。
3、填写“社保转移申请”页面所需信息,提交申请后可进行“社保转移申请审核结果查询”。
B. 在徐州交的社保可以转到常州吗
徐州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旦仿漏办理的手续,徐州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转移大数,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
办理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2)户籍在徐州市区,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我市用模烂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规定确定我市为待遇享受地的人员。
(5)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
包括农民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区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医疗关系的转移接续。
C. 以前在外省交的社保怎么转过来
在外地买的养老保险,可以转回老家去。当事人在外地交纳社保,如果想要转回本地的,应该按照以下程序:
1、在原社保缴存地的社保中心申请社保转移,填写申请表
2、打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凭证
3、携带身份证、社保转移的申请表、社保缴费凭证到本地社保中心,提交材料
4、本地社保中心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社保中心会给你办理转移手续
5、两地的社保中心会进行对接,把缴纳的社保资金进行转移。
社保也就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D. 上海社保转回常州市
社保可以进行转移,职工社会保险转移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所需要的材料:
1、《申请书》;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旦蠢》;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乱唯材料哗迟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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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在外地买养老保险可以转回本地吗
亲你好 可以办理转移了。 对樱羡于转移,你需要分别向2地社保局提出申请才可以。 不过,现目前政策只能转移养老保险,而医保,工伤等社保只能在参保地使用。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预计今年7月,国家将施行医保的异地转移了。 国家政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 所有手续需要45个工作脊模拍日就可以完成。 依照这个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一个正常参保人员从提出申请,到最码羡后完成办结,在所有材料准备到位的状况下,最快在一周之内就可以办理完成
F. 宿迁社保怎么转到常州社保
宿迁社保转到常晌饥州社保方法:
1、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原件、复印件一张(省外转入可直接申请办理),转移人身份证(代办: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保《参保凭证》各一份。
2、转移人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保《参保凭证》交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同意接收,发送转移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常州。常州市社保机构收到上述联系函后,生成转移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并转出相应基金。
3、转移人在常州市区已正常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转移人携带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医保《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到转移窗口申请转入(可代办:代办人身份证,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医保《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转入条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发送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生成转移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宴橡返更信息表》发送到常州,并转出相应基金。
5、常州市区社保机构接收信息表并确认转移基金到账后,审核无误,记入转移人账户。
6、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社会保险关系从异地转如迹入的需所转险种在常州已正常参保缴费,非本地户口的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可以办理社保转入手续(常州本地户口无此年龄限制)。具体请到常州市社保中心(化龙巷2号)二楼社保大厅28号窗口申请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G. 在外地交的社保能转回来吗
法律分析:可以转回来的。在外地交的社保能转回来,当你不在外地工作了,带好原单位给你的离职证明,去原单位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社保转移业务,然后转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累积并入亮启社保年限。
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芦滚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陪键余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H. 异地社保要怎么转到常州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关系告旁拍从异地转入的需所转险种在常州已正常参保缴费,非本地户口的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可以办理社保转入手续(常州本地户口无此年龄限制)。具体请到常州市社保中心(化龙巷2号)二楼社保大厅28号窗口申请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启悄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袜羡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