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参保范围:具有本地农村户籍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二、所需证件: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二份;3.4张1寸免冠照(60周岁以上人员6张)。
三、办理方法:1.到所在村街填写《登记表》4份,《户籍表》2份,贴相片,并由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2.16—59周岁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100—1000)缴费,由村街经办人员开具收据并填写《缴费明细表》;3.60周岁以上人员不需缴费,填写《待遇申领表》2份,提交存折复印件两份。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第四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 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衍生问题:
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有哪些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2. 农村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办理流程是:一、参保范围:具有本地农村户籍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二、所需证件: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二份。3.4张1寸免冠照(60周岁以上人员6张)。三、办理方法1.到户口所在村委会填写《登记表》4份,《户籍表》2份,贴相片,并由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2.16—59周岁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100—1000)缴费,由村街经办人员开具收据并填写《缴费明细表》。3.60周岁以上人员不需缴费,填写《待遇申领表》2份,提交存折复印件两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3. 农村养老保险怎么办理的呢
1、参保登记: (1)农民申请(填写参保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村级初审; (3)乡(镇)审查并建立参保人基本信息数据库; (4)县农保中心审核,建立参保信息库。 2、保费缴纳: (1)参保人保费每年定期存入"新农保联名卡(折)"; (2)信用社代扣缴费; (3)县农保中心确认到帐,建立个人账户。 3、领取申报: (1)发放领取通知书; (2)农民申报(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村级初审; (4)乡(镇)审查; (5)县农保中心核定待遇。 4、待遇发放: (1)县信用社开立存折(卡); (2)养老金按月转入信用社代发; (3)农民到信用社网点(或村级代办信用社服务点)领取。 5、关系转入: (1)农民申请(填写参保登记表和转入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 (2)转入村初审; (3)乡(镇)审查并为转入人建祥咐立基本信息数据库; (4)县农保中心谨御纯审核; (5)建立参保信息库和办理转入拆虚手续。 6、终止保险: (1)本人、受益人或 法定继承人 申请(填写注销登记表,提供证明材料); (2)村级初审; (3)乡(镇)审查; (4)县农保中心核定个人账户余额; (5)支付待遇终止 养老保险关系 。
4. 农村养老保险怎样办理
农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一、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生),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二、办理程序
1、居委会协理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居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按规定时限一并上报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
2、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上报县级社保机构。
3、县级社保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可与公安部门的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无误后,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5. 农村满60岁养老金怎么办理
农村满60岁养老金的办理流程:
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单位登记表》;
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拍掘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3、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五十四条
国家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支持乡村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孝粗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国家支持农民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具备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国家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巧贺镇疾人、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支持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6. 农村养老金办理流程
农村参保人员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1.填写《新型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 参保登记表》,选择参保缴费档次,参保人缴纳保费要每年定期存入“新农保联名卡(折)”。 2.村协理员检查; 3.县级行政机关进行初审; 4.县农保中心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 养老金 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民政部在1992年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作出了具体规定。我省在1995年也通过了《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并规定本省境内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公民可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般以村为单位确认(包括村办企业职工、私营企业、个体户、外出人员等)组织投保。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乡镇招聘干部、职工等,可以以乡镇或企业为悉空单位确认,组织投保。少数乡镇因经济或地域等原因,也可以先搞乡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外来劳务人员,原则上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交纳保险费的年龄,一般为20周岁至60周岁。保险费以个人交纳为主。有条件的地方,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可予适当补助。个人交纳的保险费和集体的补助分别记在投保人名下。投保人原则上应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乡(镇)企业职工由其所在企业组织投保。保险费分按月交纳和一次性交纳两类。按月交纳标准设2、4、6元等档次;一次性交纳标准设200、400、600元等档次。在没有实行独生子女补助的地区,独生子女的父母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其集体补助可高于其他投保对象。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投保人不能按期交纳保险费的,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批准,在规定时间内可将暂管理服务费退还给本人。投保人年满60周岁后,根据其交纳保险费的档次及年数领取养老金。如果投保人在60周岁前身亡的,个人已交纳积累全部全息(扣除管理服务费),应及时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保证期内剩余年限的养老金,可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无法定继承人的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由农村社会养老院保险管理机构负责支付其丧葬费;领取养老金超过10年仍健在者,按原标准继续领取养睁岁瞎老金直至身亡。如果投保人将非城镇用户迁往异地的,若迁入地已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将其保险关系(含扣除管理服务费后,个人已交纳积累的以及集体补助的全部本息)转入迁入农雀腊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退还其交纳积累的全部本息(扣除管理服务费)。目前各县、市已成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隶属民政局),经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业务,管理养老保险基金。乡镇也设有代办站,养老保险金可由村会计、出纳代办,负责收取保费、发放养老金等工作。你可以直接到当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