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社保退费怎么退 社保退费需要哪些材料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因为一多缴或者重复缴纳社保而申请退费,比如离职后很快入职新的工作单位,但旧单位与新单位都为我们缴纳了这个月的社保,那么就可以申请退保。或者是有多重劳动关系,重复缴纳也可以申请退保。
社保退费怎么退?
【1】申请退保人持所需材料到当地的社保局申请,并填写退费申请表;
【2】经办工作人员接收材料后当场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游悉和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符合受理条件的,打印《一次性退回个人账户支付单》;
【4】申请退保人拿着《支付单》及相关身份证件至财务窗口办理领款手续。
针对不同的退费情况,需要携带的材料也是略有差异,主要有以陆指下几种:
①企业因延期办理停保产生的退费,需要携带《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险关系变更申报花名册》,根据表单上的解除劳动合同时间来确定企业应为员工缴至何时间段,退何时间段的社保费用。
②因到达退休年龄产生的退费,需要携带《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神盯待遇报审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险关系变更申请花名册》,根据审批的退休时间来确定社保应缴至何时间段。
『贰』 怎样填写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
按表格的要求填写。理由是因本人已到退休年龄根据国家政策特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叁』 南京市退休人员待遇申核快吗
不算太快,需要办理相关流程。
正常退休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1个月(特殊工种退休另行规定),由单位在每月1号至月底倒数第二天的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申报。
携带材料:
(1)按规定装订成册的退休人员档案。
(2)《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一式两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员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病退人员还需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
送检档案:单位将按规定装订成册的退休人员档案送至企保部档案管理科,经工作人员审核,对装订合格的档案盖章确认。
递交材料:单位将申报正常退休的材料送至企保部退休待遇审批科。
『肆』 南京市退休办理流程
在进行退休的时候通常是到达了退休的年纪,以及购买了足够的社保,因为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时候才能够办理退休手续,南京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伍』 南京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南京市劳动保障和人社局服务窗口,申请个人参保建立帐户,按照南京市个人参保缴费标准进行缴费,具体规定如下:
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执行新标准。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有关部门获悉,该年度个人年缴费标准为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300元8个档次,其中江南八区为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300元5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政府每年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随个人缴费同期记入个人账户。2013年度政府缴费最低补贴标准为120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对象为,具有南京户籍,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当前未参加企保或参保中止缴费;未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的人员,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对个人缴费给予补助。无论城乡居民还是男女,都须缴费到60岁,本人60岁后的次月领取养老金。2012年度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最低年缴费标准为500元。
老年居民申请基础养老金源握,须年满60周岁,满足本市户籍5年,未享受国家规定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南京市基础养老金制度始于2012年1月。2013年1月起,南京市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为130元/月,其中江南八区,城镇老年居民计发标准为245元/月;农村老年居民计发标准为130元/月。
符合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在达到领取年龄前一个月,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谨裂正。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对申领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生成《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发放审批表》,由参保人员签名确认。各级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自参保人员到达养老年龄次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养老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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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
南京市申请办理退休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1、参保人员申请退休,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2个月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以下简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应及时提醒到龄职工办理退休申请手续。
2、单位在收到职工本人的申请后(精神病人由其监护人提出),应在10日内对其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3、公示无疑义的,由单位按退休审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南京市如何办理退休?
(一)申报退休(特殊工种除外)
1、申报时间:
正常退休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1个月(特殊工种退休另行规定),由单位在每月1号至月底倒数第二天的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申报。
2、携带材料:
(1)按规定装订成册的退休人员档案;
(2)《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一式两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员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病退人员还需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
3、送检档案:
单位将按规定装订成册的退休人员档案送至企保部档案管理科(水西门大街73号一楼档案管理服务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对装订合格的档案盖章确认。
4、递交材料:
单位将申报正常退休的材料送至企保部退休待遇审批科(水西门大街61号210室)。
(二)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在办理参保人员退休待遇核定前,需缴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标准为:由用人单位办理退休的,每人一次性1500元,由退休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承担;以灵活就业者身份办理退休的,每人一次性750元,由个人承担。
(三)待遇核定
1、单位在退休申报10个工作日后(特殊工种退休另行规定)到申报地点领取已审核的《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
2、单位持《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到社保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待遇审批表及《退休证》
3、经审核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档案及申报材料一并退还单位,有关原因在《档案受理一次性告知书》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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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南京市社保退休手续的办理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受理正常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审批申请
办理部门: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中心待遇审批科
办理地点: 退休申报窗口(水西门大街61号210室)
承诺时限: 10工作日
办理时间: 每月1日-月底倒数第二天的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是否收费: 否
办理材料: 提交《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报审表》和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申请退休人员档案,申请病退人员还需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
设定依据:关于完善我市城镇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制度的通知(宁劳社险【2003】10号)
申请条件:符合省政府36号令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的办理退休审批的申报
办理流程:
服务表格:相关表格,由服务窗口提供
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前的预备工作有哪些?
(1)个人申请。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申请病退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年龄前6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提交申请办理退休的书面报告。用人单位应及时提醒到龄职工办理退休申请。(2)单位公示。用人单位在收到职工本人的申请后(精神病人由其监护人提出),应在10日内对其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简历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公示无疑义的,由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按退休审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退休的流程是什么?
(1)申报退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到退休申报窗口(210室)提交《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报审表》和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申请退休人员档案,申请病退人员还需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
(2)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在退休申报10个工作日后,到退休申报窗口(210室)领取已审核的《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报审表》。经审核同意办理退休的,须按规定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经审核不符合退休条件的,退还申请退休人员档案及申报资料,并告知相关原因。
(3)待遇核定。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按规定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后,持《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报审表》到市养老保险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审批表》、《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及《退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