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市的退休职工,你们知道退休金是根据什么条文涨的吗
文件暂时没见到,调整内容大致如下:
第一部分:
1、缴费年限不满15年,增加120元
2、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增加123.5
3、缴费年限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年限每多一年,增加3.5元
例:缴费年满17年127,缴费年满18年的130.5,以此类推。
第二部分: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增加40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增加60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以上的,增加80元。
第三部分:
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前两部分累计计算增加后,养老金仍低于2295元的,按照以下方式再增加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在前两部分增加的基础上再增加2.5元,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再增加2.5元,缴费年满16年的再增加5元,以此类推。
第三部分再增加后最终养老金超过2295元的,只增加到2295元,超出部分不再增加。
例:以某企业退休女职工,年龄54岁,缴费年限共计30年,当前退休金2090为例。
第一部分增加养老金172.5元,第二部分不增加,前两部分增加后共计2262.5元,不足2295元的情况继续再增加第三部分,第三部分本应增加37.5元,但合计为2300元超出2295元,因此第三部分只能增加到2295元。
2. 天津退休养老金是怎么涨
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天津市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津人社规字〔2017〕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自2017年1月1日起,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以下简称“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
1.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含15年),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企业退职人员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7.5元。
2.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2016年末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养老金。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按照同类人员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3%增加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
2.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895元的,补齐到2895元。
(四)适当提高低收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895元的,再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每月增加1元;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1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2895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按原渠道列支。
四、发放时间
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自2017年7月起发放,今年1至6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随7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
2017年7月3日
3.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2015年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涨工资吗
天津市人社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精神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2015〕6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就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简称“退职人员”),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
二、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三、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每月增加4.5元;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4.5元。
四、截至2014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照本通知第二、三、四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525元的,补齐到2525元。
六、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按照本通知第二、三、四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525元的,再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每月增加2.5元;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2.5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不超过2525元。
七、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1、2月份调整的养老金随3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
4. 2014年天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如何调整
截止2014年元旦,还没有收到国家有关调整养老金的通知和报道。请及时的关注网站的消息,如果发布的话,第一时间会通告。
5. 天津上半年退休工资到下半年退休工资还有调整吗
天津今年上半年退休工资下半年工资只是调整幅度不会太大,不会像退休人员长退休金那样调整,今年你也不在长退休金的范围内,你只能和明年长退休金一起长了。
6. 天津退休金何时增长,怎么长
天津退休人员涨退休金,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二连调大局已定。2016年4月16日,国家人社部已经公布了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各省市自治区正在加紧指定实施细致、
3月5日,国务院总理在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表态,2016年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待遇,确保养老金足额发放。所以,养老金上调已是定局,只等待正式文件下发后执行。
根据目前的状况,重庆市2016年度的养老金调整工作,预计在7月份公布方案,在方案公布后的一个月内调整到位。
7. 天津退休金调整怎么调
天津市退休职工2016年增加退休费,自9月起发放,1至9月的一并补发,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天津市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6〕9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2016〕37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自2016年1月1日起,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简称“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二)挂钩调整。
1.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含15年),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企业退职人员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增加45元。
2.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2015年末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养老金。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按照同类人员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4%增加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中,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
2.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702元的,补齐到2702元。
(四)适当提高低收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702元的,再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每月增加1.5元;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1.5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2702元。
三、资金来源。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按原渠道列支。
四、发放时间。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自9月起发放,今年1至8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随9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
2016年9月7日
8. 天津市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金怎么调
天津2017年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天津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_天津市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津人社规字〔2017〕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自2017年1月1日起,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以下简称“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
1.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含15年),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企业退职人员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7.5元。
2.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2016年末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养老金。
9. 天津市2018年退休职工增加养老金上调方案
现在已经是2020年了,以前的方案可以直接在网上查到具体执行方式,或者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