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沈阳沈河养老保险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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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离开第一家公司的时候,公司给你出具的停保单,还保留着吧?没有这个停保单,你的保险既不能转移也不能重新开帐户,新的接收单位也没法给你交,非常麻烦!
第二家单位不给交保险,停的这段时间就要你自己补了,补到新公司接洽的月份,具体是:持停保单和本人身份证去补交,你原来在哪个区交的,就去哪个区的社保中心办理,说明转为个人帐户补齐欠款及滞纳金即可,工作人员会给你核算总的费用,这个补完了,会给你出具一个单子,之后新公司凭此及你们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为你办理了!
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和平区总站路19号82510065
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和平分中心和平区总站路19号22532957
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沈河分中心沈河区西顺城街48号62566373
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大东分中心大东区大东路培育巷5号62433026
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皇姑分中心皇姑区宁山中路140号86264788
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铁西分中心铁西新区重工南街66号(十二西路交通信号灯对面)62446820
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东陵分中心东陵区文化东路82室24232183
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于洪分中心于洪区黄海路39号25835454
❷ 沈阳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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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及分中内心地址、咨询容电话
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黄寺广场新洪记后身3楼
电话:82510065
和平分中心:黄寺广场新洪记后身2楼
电话:22532957
沈河分中心:西顺城街48号(太清宫南100迷)
电话:22734105、22734013
大东分中心:大东路培育巷5号(天龙家园南大东工商局东路口)
电话:62433026、24343689
皇姑分中心:宁山中路140号(怒江广场东20迷)
电话:86264788、86220263
铁西分中心:重工南街66号(十二西路)
电话:25641007
东陵分中心:富民街43号2门(客运集团对面)
电话:24232183、24216609
于洪分中心:黄海路10号(于洪广场东100迷)
电话:25308953
省社保公司:和平广场正东路口100米
❸ 沈阳社保公司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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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政〔2008〕7号令)规定,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均应主动到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参保登记、申报手续,现将具体办理程序及携带资料通知如下:
一、
申报程序
1、各参保单位首先登陆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门户网站点击下载中心,下载《
医疗保险单位报盘程序》(点击下载)或持U盘至所属医保局单位参保窗口拷取“医疗保险单位报盘系统”;
2、在单位报盘程序中使用《新开户单位基础信息采集》模块填报单位基础信息,录入完毕保存至U盘,并用A4纸打印两份加盖公章;
3、在单位报盘程序中录入参保职工信息,⑴未参加过医疗保险的职工信息请在《职工新参保批量申报》模块中录入;⑵已参加过医疗保险的职工信息请在《职工续保批量申报》的模块中录入;录入完毕保存至U盘,并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公章;
4、每月1-15日内持以上材料以及相关资料到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各分支机构单位参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手续;
注:办理参保手续后,在各经办窗口打印新参保人员就医手册及IC卡领取单据,并按《医疗保险基金收缴核定表》费款所属期时间到所在地税分局缴费。
二、携带相关资料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2、地税登记证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
4、上年、本年工资手册;
5、上月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当月办理参加养老保险需提供养老保险变动单;
6、辽宁省社会保险登记表;
7、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招工)备案职工名册;
8、外地户籍新参保人员二代身份证原件。
9、单位经办员二代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除带原件外,需复印一份送至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存档,工资手册复印当年上月及上年十二月,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三、各分支机构地址及业务范围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业务范围:在皇姑区、大东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咨询电话:62161173、62161771、12333
❹ 铁西养老保险电话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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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阳市铁西办理养老保险的地版方在铁西区重工权南街66号,也就是铁西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铁西分中心附近的公交站:
南七西路、南十路轻工街、重工南街、强工二街建业路、强工二街南十路、铁西劳动局、肇工街南十路、南十二路重工街、南十二路赞工街、建业路重工街、建业路强工二街、工人村、劳动公园北、南十路重工街。
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铁西分中心附近的公交车:
铁西新区一线、501路、284路、181路、161路、240路、288路、266路等。
打车去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铁西分中心多少钱:
沈阳市出租车的起步价是8元、起步距离3公里、每公里1.8元、无燃油附加费,请参考。
❺ 沈阳市和平区养老保险电话号码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局值班电话:(024)2281传真:22855269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邮编:110014
你也可以打12333电话咨询。
沈阳市和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沈阳市总站路
电话:(024)23217320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❻ 沈阳市各养老保险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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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阳各中办理保险一定要专先打电话问办理时间。网属址(上面有沈阳市养老保险咨询热线)
2、一般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保险报停是25号以后办理,医疗保险则是1-15号办理,所以肯定要跑两次。另外身份证、合同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都要带全,有欠费记录的一定要下午15:00之前去,过时间不收补交欠费。
3、还有就是失业证也要带上,并且是当年的,如去年的还要先到社区盖章后到所属街道办事处盖章(户口簿千万别忘带)我就是折腾两回。希望对大家在沈阳办保险的有帮助。
❼ 沈阳市沈河区养老保险局电话号是多少
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沈河分局
沈河区西顺城街48号
62566385
❽ 沈阳市个人养老保险帐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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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按照以回下流程查
一、查询缴费明细需要答同时输入身份证编号和查询条件附加码(没有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可输入医保编号,未参加医疗保险人员输入养老职工编号或代扣银行卡后六位和身份证编号查询)。
二、查询条件附加码可以是以下几个号码之一:
社会保障卡序列号/医保卡号/养老保险职工、编号/养老保险缴费代扣银行卡后六位
三、提示:实时信息查询功能目前为测试阶段,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四、短信查询:个人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查询服务移动、联通、小灵通,用户编写"AS身份证号码"发送至1062665555,0.3元/条(发D包月2元)
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9号
网址:
❾ 沈阳市社保咨询电话
沈阳市社会保险咨询:82510065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省有关要求,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人才、劳动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就业管理政策,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和离退休政策。代市政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组织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拟订表彰奖励制度,指导和协调表彰奖励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制定和审议全市农民工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推动全市农民工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统筹协调落实国家关于家庭服务业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及省、市有关要求。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和监督落实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八)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
(九)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承担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十二)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十三)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十四)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沈阳市养老保险电话扩展阅读
沈阳市社保中心其他联系电话:
1、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 办公电话:22824906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 办公电话:22899373
3、工伤保险处。 办公电话:22522810
4、失业保险处。 办公电话:22539109
❿ 沈阳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苏家屯中心的电话是多少
沈阳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苏家屯分中心
电话:89820230
负责经办本区域内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业务。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基金财务科、养老保险科、事业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科、养老金拨付退管科。
沈阳市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的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包括外埠在沈的个体业主及从业人员);
(2)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的我市居民户籍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商业联销员、推销员等;
(3)按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参保,与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含并轨、失业等人员);
(4)在企、事业单位从业期间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经同级人社部门对其原参加工作录用手续认定合格的人员;
(5)职工所在企业已参加养老保险,因企业不能正常经营,职工长期下岗,企业未能及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因各种原因不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本人申请,并与企业签订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协议后,自愿按个体政策接续补缴的人员;
(6)外埠在沈从业人员、在我市各类企业从业期间已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失业后继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并从事自由职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本人申请,自愿按个体政策接续缴费的人员;
(7)被征地农民中符合参加个体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征地时年满16周岁至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可根据本人意愿从1999年1月1日起,至被征地并参保时止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未满16周岁的,从16周岁时补缴[市政办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