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养老保险可以异地转移,是一个常见业务很简单。
一个异地就业的劳动者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除了关系的延续之外还需要转两部分资金:一部分资金是个人账户的累积储存额,而个人账户的钱永远属于参保人,不会有任何损失;第二部分是转移单位缴费,对个人来讲,并不影响个人养老保险权益的累积,也不影响个人养老金的计算。
拓展资料
1、退休人员可以异地领取养老金
退休人员已经确认了养老金的领取地和领取标准,没有必要再把关系转移到另外一个地方。
我国现在要处理的是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的问题,主要是为了实现在工作期间、参保缴费期间,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能够连续累加计算。而退休之后参保人员所有的权益都已经固定,没有一个再累加、衔接的问题,所以退休人员没必要再转移这种关系。
2、转接养老保险不影响个人待遇
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不影响个人养老保险权益的累积,也不影响个人养老金的计算。
一个异地就业的劳动者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除了关系的延续之外还需要转两部分资金:一部分资金是个人账户的累积储存额,而个人账户的钱永远属于参保人,不会有任何损失;第二部分是转移单位缴费,对个人来讲,并不影响个人养老保险权益的累积,也不影响个人养老金的计算。
⑵ 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
《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
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2)养老保险转移扩展阅读:
200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在29日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一)转入地养老金支付压力大。
但在实际操作中,转移的大部分统筹基金仍不足以支付老龄化带来的资金需求,给转入地带来很大的支付压力。
(二)各省异地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政策仍存在分歧。
例如深圳地区,条例规定只有办理了户籍调动的人员,外地的视同缴费年限才予以确认,对于一些非户籍的参保人员,他们之前在老家的视同缴费年限深圳市是不予认定的。
各个统筹地区关于重新招工就业后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相关规定都有所不同,损害了部分参保人员的利益。
(三)信息传递不顺畅。对于企业职工跨省正常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从办理转移手续时间上看,目前还是不“圆满”。
对于转移时限问题,采取电话联系和邮寄方式,由于沟通上存在障碍,时效上的确存在困难。
⑶ 苏州养老保险怎么转移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在目前政策下社保的异地转移只能是养老,并且转移的前提是转入地社保愿意接收才可以,实际中非本地户口的转入申请不接收的,所以你户口不在那里一般是无法转移的,其他社保还不能异地转移,不放心的话,可以到时候咨询当地社保能否转入
公积金以个人名义不能交的,将来在外省如果单位给交了,那么参考养老的转移办法,也就是一样需要当地同意接收才可以转
⑷ 养老保险可以异地转移吗
这个你去异地后继续交就可以了,因为现在都是网络时代,只要上网一查就知道了。
⑸ 社会养老保险转移详细流程
【社会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流程】
1、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可自行到所属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申请转入。
3、资料齐全符合转入条件,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
4、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5、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6、确认完成转移接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第六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如参保人员在离开原参保地时未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可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补办。
⑹ 离职后养老保险怎么转移
1
离职的时候需要单位开解除劳动合同书,凭该书到社保办理缴费凭证.
2
回家的回时候携带缴费凭答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申请转移,同意后由社保办理转移,你等待通知.
3
转移回去无单位接纳的,为个人性质缴费,如果以后有单位的,又可以转到单位名下交纳.必须交满15年,本人达到退休年龄的时候,申请办理退休.
⑺ 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接续的,应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3)将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5、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金额;
(2)将转移基金金额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3)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7)养老保险转移扩展阅读: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许多人因个人意愿或工作调动到不同的城市工作,人员流动就业成为了普遍现象。经常有参保人前来咨询,到不同城市工作参保后,如何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合并不同城市的社保?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办理省内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各项养老保险权益合并计算,具体办理流程为:
一、出具参保凭证。
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停保状态下,携带身份证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将根据实际缴费情况为其开具《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二、转入申请登记。
参保人在转入地参保缴费后,携带身份证和《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到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手续。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
参保人只需完成上述两个手续,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对接转移。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后,将参保人的社保关系转出,并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后,及时为参保人录入转移信息,办结转移手续。目前,广东省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办理时限为25个工作日。
注意,如果参保人不能亲自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则需持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代办转移业务。参保人如有疑问,可在办公时间致电属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⑻ 南京养老保险如何转移接续
南京养老保险可以进行转存接续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8)养老保险转移扩展阅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