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养老保险自动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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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个地方城市上,社会保险会自动续上合并到一起的,因为你是在企业工作后再到单位上班的,所以时间上没有应该没有重复才对;
不会影响到你现在的社保的,只是如果你有在其他城市工作过且参过保的话就需要在你退休前转移到你办理退休的城市就可以了;
还有在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方面,因为你是多段参保的情况(一般人都是),所以发放的养老金是分段计算、统一发放的。
你最好多到社保局去咨询下,你现在是在事业单位上班了,社保机构也是事业单位,沟通起来会比较方便的(社会现状是这样,没办法)
之上只作参考,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哈哈
② 两地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
要先转后清,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无论在哪个制度内领取待遇,只退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本金,政府补贴、利息部分与个人账户金额合并计算。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
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第九条 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二)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三)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
(四)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
(2)养老金合并扩展阅读: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试行)》:
第八条 参保人员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的,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进行信息比对,确定重复缴费时段。重复时段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年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的月数。
(二)确定重复缴费清退金额,生成并打印《城乡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清退表》(附件6)。重复缴费清退金额计算方法:
年度重复缴费清退金额=(年度个人缴费本金+年度集体补助本金)/12×重复缴费月数;
清退总额=各年度重复缴费清退金额之和。
(三)将重复缴费清退金额退还参保人员,并将有关情况通知本人。
第九条 参保人员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负责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核定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金额,通知参保人员退还。参保人员退还后,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扣除政府补贴,下同)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不退还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从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抵扣后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抵扣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向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机构发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协助抵扣通知单》,通知其协助抵扣。
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完成抵扣后,应将协助抵扣款项全额划转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地社保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同时传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协助抵扣回执》。
③ 多份养老保险如何合并
问题:
我今年32,是四川的,现在在浙江打工,2001年在家里自己搞了个养老保险,2002年公司为我又办了个养老保险,于是我就停缴家里的那个养老保险.请问专业人士:以后我的这两个养老保险能合并吗?怎么合并?60岁后怎样领退休工资,到时是按浙江的算还是按四川的算?
我的是社会养老保险,2002年公司为我办理了养老保险后我就停缴了家里的养老保险,再请问以后我离开这个公司的时候该如何办理这里的养老保险,或者如果公司不把我这里的养老保险转交给我的话我又怎么办?
回答:
A)如果你自己办的是社会养老险就可以和公司办的合并,可能比较复杂,步骤如下:
1:多个保险号合并以最后投保所用的养老保险号为准,全部并在最后投保的保险号。如果你最后投保在市里面,那么你可以去市社保办理并号,如果最后投保在区里可以去区社保并号,在并号的地方打印个人帐户存折。
2:由于省市社保并未联网,因此省市并号比较麻烦
如果你投保年限在市里长,那么你就应该将所有的号并到在市投保的那个号里。因此你先应该去省社保办理转出手续并开出减员表,而后带减员表在到市社保办理接收手续,之后在已批的减员表到省社保办理正式转出手续。3个月后才能正式转出,转出后你可以直接去市社保办理并号和打印个人帐户资料等有关事项。
④ 两份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要怎么办理
是可以转回去的,只要与当地公司解除合同,拿解除合同单到社保办理就可以了,不过只是转的个人账户部分,统筹部分不能转,但,不要担心,由于各个城市之间都有互相调动的可能,统筹可以视为转过来了,不用你再补缴了,两份保险将来有两种方式解决,一个是退你一个账户的钱,另一个是把两个账户合并,一般是合并,这样基数和缴费金额就会高,退休后享受的待遇也会高的----祝你好运朋友~!
⑤ 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
1、目前规定社保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移而迁移合并的。
2、你列举的三种方法,都可以在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的任何时候前往各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迁移你的社保回户籍地合并,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纳年限。
只是在未办理迁移社保手续前,你自己要保管好在各地社保的缴费凭证,以备将来可以顺利凭缴费凭证迁移社保。
3、最好的方法是社保随着你工作地点转移时,即时的办理迁移合并手续,这样可以省去你将来来回各地迁移社保帐户。
4、社保将来并不一定要迁移回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的,如果你在居住工作地累计缴费满10年,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社保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你将来也可以申请在居住地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居住工作地的市民退休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每年仅需要缴费100元,缴满15年也不会造成太大的经济压力。退休后,如果每年缴费100元,那么养老待遇是很低的,中西部地区每月不会超过200元养老金,无法保障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这时候“多缴多得”的性质就体现出来了。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每月缴费20%。在缴纳的20%的费用中,只有8%能进入个人账户,相比企业人员就要每月多缴纳12%的养老金。缴费水平比企业人员更高,退休后养老待遇水平与企业人员相同,是很不划算的。
⑥ 两个地方养老保险如何合并
不同时期缴费可以合并,重复缴费不能合并。
劳动者在两个地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不同时期的,可以转移到一地,具体办法是在转出地打印缴费清单,提交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函请转出地办理转移事宜。对此,国家由明确规定,详情咨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劳动者在两个地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属于同时期的,是重复缴费。重复缴费不可以合并,重复缴费的部分,由职工自选保留一个账户,另一个账户个人账户金额一次性退还本人,予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规〔2016〕5号
五、关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处理。《暂行办法》实施之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9〕66号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⑦ 社保和养老保险合并
合并方法:
根据国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新政策来说,参保人员流动就业,若同时在两地以上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也就是说,若一个继续想要缴纳的账户,另外一个账户选择去注销(注销的账户金额会退款),保留一个账户作为社保和养老保险的领取账户。
带上以下内容去当地社保局办理即可(不同地方或有不同,也可以选择由代理人代办):
1、《社会保险费退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社会保险费退费明细表》SF051(一式三份)
3、缴款凭证(缴款书或银行缴费回单)原件、银行存折的复印件;
4、单位退费帐户的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所涉及人员的应征资料,如劳动合同、户籍证明等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⑧ 重复缴纳养老保险后,应该怎么合并
劳动者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如果劳动者跨省市、或者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即所谓的跨统筹区域)流动的,不仅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而且同时把个人账户金额一起转移到新就业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缴费,之前与之后的缴费年限累积计算。所以说“不论职工哪里干,保险关系连续算”。
(8)养老金合并扩展阅读:
需要续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一切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都应续缴养老保险费。基本分三类情况:
(1)因企业改制、破产、解散、兼并、经济性裁员等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
(2)因除名、开除以及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
(3)劳动合同终止后,未重新就业的人员。
⑨ 我不同地方交的养老金什么时候能合并在一起
养老保险是可以跨地区转移、合并的。
1、《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办理程序
当事人凭身份证在原参保机构开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将其交给拟转入地的社保机构申请转移并同时申请办理合并账户手续,后续事宜由两地社保机构协调即可。
当事人过一段时间凭身份证查询是否办妥即可。办妥后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
(9)养老金合并扩展阅读:
对于个人养老账户建设,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开放个人养老账户给多种金融理财产品,使得个人对账户资金有产品选择权;
第二,体系建设应考虑便利性,比如退税安排等可增加加入账户的吸引力;
第三,考虑到大部分人没有产品选择能力,建议为个人账户设置产品的默认选项,比如只需设定退休日后账户自动设计产品类型,年轻时多承担风险,年老时少承担风险;
第四,进行投资者教育,提示民众关注养老金问题,养老不能只靠储蓄,还要重视长期投资复利的收益,选择好的养老产品。
网络-养老金
⑩ 同城同一人的两个养老保险帐户能否合并,如何合并
一个人有两个养老保险账户且在同一地区的,可以拿着身份证件到社保局申请将两个账户进行合并,保存目前使用的账户和身份信息并将旧的保金账户和新的保金账户进行合并。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合并流程如下:
1、选定一个社保账户,把另一个社保账户里的投保状态与余额转到另一个账户,到社保局办理。哪怕两个账户是不同城,也是可以办理的。
2、到原来单位那边社保局去把原来缴纳的社保办理转移,然后原来单位的社保部门会发转移单的,拿到了转移单,就到现在单位的社保局去把原来的账号做合并。
(10)养老金合并扩展阅读:
两地参保的情况,可以进行社保转移合并,并且只有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能进行转移。医疗待遇不能重复享受,转移后个人账户的金额可以使用。
人社部规定,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