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政策出台本报讯: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198万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按人均月增23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将从目前的2280元提高到2510元。这是本市第20次调整退休养老金。
1.向低于平均水平者倾斜月增30-45元
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而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同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2.根据退休人员2011年基本养老金水平,按绝对额再次普遍增加养老金
2011年低于养老金平均水平2280元的人员 增70元/月/人
2011年月养老金2280元(含)至4000元的人员 增40元/月/人
2011年月养老金4000元以上的人员 增20元/月/人
3.向特定群体倾斜
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群体,此次按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00元到440元不等。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专技职务增120-220元/月/人;低于2510元补足到251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低于2510元补足到2510元
4.65岁及以上所有退休人员月增90-150元
65-69周岁 增90元/月/人
70-74周岁 增110元/月/人
75-79周岁 增130元/月/人
80周岁以上增150元/月/人
㈡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你说的文件,是2012年调整,早在2012年春节期间调整完毕,并且已经兑现了,现在是2013年,是根据人社部发〔2013〕3号文件调整的,而不是你说的人社部发〔2012〕5号文件,关于国家的文件,不具有操作性,因为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只提出相关政策,不做具体的规定,具体的规定,由各个省市自己制定,各个省市是根据国家劳动部门的文件,根据自己省市的具体情况,再细化做出的文件,具有操作性,这样一来,各个省市,都不是一样的,各有各的规定,但是总的原则,不会违背国家劳动部门的规定的,
㈢ 2012养老金上调 各地2012养老金上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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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媵波口中发出的声音,太尹只觉跟2012养老金上调 各地2012养老金上调比例自己的心跳频率竟然完全一致。“怎么会……”每一声,心跳都随之而来,整个世界都只剩下这简单而又刺耳的声音——“咚”。原来自己对他的恐惧真的牢牢印在了心底吗?下一刻,眼前只剩下一片黑暗,抬头之时,空中突然出现了一张巨大惨白的面孔,带着森然的笑意看着自己,没一个声音都让他喘不过气来。这张脸正是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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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导读]退休双轨制导致了养老制度中的严重不公,。公务员退休后,养老金不应由财政支出,不应让纳税人来养着退休公务员。基于消除不平等的愿望,社会上对取消双轨制的呼声甚高,但改革却一直未有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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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发布的《2011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指出,一方面是近半数的省份养老金收不抵支,另一方面是基金结余收益率大大低于通货膨胀率,中国养老金制度正面临严峻挑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2010年若剔除1954亿元的财政补贴,企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征缴收入收不抵支的省份(含新疆建设兵团)共有15个,缺口高达679亿元。而据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测算,2000年至2008年全国社保基金总的收益率可能不足2%,低于同期的通胀率。
现时我国养老保险的基金来源主要是保险费收入及其利息收入和财政补贴,而就统计局的数据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障主要用于养老,但对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投入并不足够。社会保障在发达国家的财政支出中通常占去相当高的比例,如在瑞典、丹麦和法国等国家,社会保障均占到财政支出的42%以上。反观我国,财政部数据显示,去年财政支出共8.9万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30.62亿元,仅占10.2%,此项已包含就业支出仍不足上述国家社会保障单项支出比例的1/4,可见我国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有多低。
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的财政收入近年来年年超收,今年前11个月全国财政收入累计9.7309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6.8%,是年初预算增长8%的3倍有余,中央与地方都将超收。老百姓缴纳的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本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我国对社会保障投入连年不足而财政收入却连年超收的情况下,理应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将超收部分大比例划归社会保障。
诚然,对养老等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需要增加,但财政投入的增加并不能完全解决养老保险制度的困境。要解决养老金收不抵支、收益率大大低于通胀率的问题,则需扩大养老基金来源与提高养老金保值增值能力。对此,近日证监会新任主席郭树清提出,将分散在各省份的2万亿元养老保险金及3.9万亿元住房公积金组织起来,设立专门投资机构投资资本市场。
养老金入市炒股的说法虽得到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的支持,却引发了普遍的争议和担忧,养老金是绝对输不起的养命钱,对安全性的要求极高,但股市是高风险高回报的,没人能够保证只赚不赔。在美国的著名养老计划401K中,的确存在以养老金买股票的情况,但是每个个体有选择权,可以选择买股票债券,也可以选择相对安全的专项定存。如果按郭会长所言将养老金整体打包入市,等于个体无权选择,所有地方养老金“被”炒股,与401K养老计划的性质显然不一样。
如何把养老金做大仍存在争议,而无可争议的是,我国养老制度的困境并不仅仅在于把养老金做大,更在于养老制度中的不公平。我国长期存在退休双轨制,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与企业人员退休,实行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分别按20%和8%的标准缴纳,并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单位则由财政统一筹资,统一支付。最大的不同是,两者标准相差极大,机关单位的养老金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企退人员的人均收入只有1400元,与机关单位退休人员有着3-5倍的悬殊差距。同样退休在家,何以公务员可由财政统一拨付高额养老金,而企退人员却只能享受退休前自行缴纳的养老保险且标准远低于公务员
㈤ 上海2012年养老金调整具体方案如何
本市将从2012年1月1日起,为2011年底以前已按城镇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镇保”、“新农保”人员增加养老金。
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幅度按照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月养老金的15%左右安排,人均月300元左右。具体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按绝对额增加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90元;二是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增加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三是按年龄增加部分,对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年龄分档增加养老金,具体为:男性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此次全市共有约311万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30元。全市将约有42万“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新农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对缴费年满15年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对缴费不满15年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全市将约有39万“新农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㈥ 山东省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现在全国只有上海宣布了201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其他地方包括山东还没出台方案呢,从上海方案来看,增发养老金是肯定了,基本是企业比事业退休的方案先行一步,方案中除普加一块外,还考虑工龄、年龄的因素,这基本是各地调整方案的一个参考风向标吧,你就静候好消息吧。
㈦ 四川省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四川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2]12号)
调整对象:2011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且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执行时间:2012年1月1日起
1、普遍调整:
每人月先增加11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先按月计算,再换算为年),军转干不足1290元的先补足1290元再调整。
2、适当倾斜:
下列人员先执行普调,再按以下办法调整。同时符合下列两项及其以上的,可重复享受。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月增加10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每月增加40元;
(3)原个体工商业者,每月增加40元;
(4)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
(5)2001年以后退休的高级职称人员,每月增加160元;
(6)2000年年底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员,每月增加260元;
(7)2011年在三四类艰苦地区退休的人员,每月增加50元;
(8)军转干每月增加40元。
㈧ 2012年养老金调整
您好!2012养老金调整政策暂未出台。但是我国面临即将到来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我国养老金制度必须要尽快作出调整,养老金入市是对现有养老金制度的改革调整。
㈨ 企业2012年湖南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
根据湖南省《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普调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上调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在普调基础上,还将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增加3元。 此外,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㈩ 山西省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中央驻晋企业: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
二、调整标准
(一)每人每月增加11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不满1年部分按1年计算。
(二)在上述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如同时符合两种条件的,只按其中一种条件增加基本养老金,不得重复享受。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离休条件或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3、退休前按规定获得高级职称资格(含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并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80元;
(三)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在上述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四)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低于1875元的,补齐到1875元。
三、资金渠道
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承担。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这次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市要切实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等措施,落实此次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职)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