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如果中途死亡该怎么办
由直系亲属,拿着你的死亡相关证件证明,去社保局办理死亡社保手续……由直系亲属继承退还社保部分。
2. 领取养老保险中途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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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交纳的养老保险有社会统回筹和个人账户两个去答向,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去逝或退保的,可能退回个人账户的全部奖金或个人上缴的全部参保费用,单位上缴的费用不能退回。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参保人员就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了,社会统筹这一些的资金不能再退回了,但个人账户的资金还在,但这块的资金是按月梯减的,直到为零。至于个人账户上的金额是多少,个人账户金额分多少个月梯减完,那就跟参保的时间及参保的年限有关,具体的情况办理退休时就会告知,通常情况下也可以查询,一般梯减的年限在10年以上。根据以上分析,退休后去逝,只要个人账户的资金没梯减到零,个人账户和余额是要以退回的,其他的费用不退。60岁办理退休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险费,刚领一个月就去世了,可享受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分别为当地职平3个月和10个的工资;另外由于只领了一个月的养老金,他生前养老金个人帐户中的余额可退取。
3. 个人交养老保险中途死亡怎么办
养老保险参保人在享受保险前身亡的,属于自己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退回,并计算同期版活期存款利息,单位权缴纳的部分则不予退回,作为社会统筹资金了。养老保险参保人在享受保险期间身亡的,可以退回个人账户的未扣完的剩余部分资金。受益人一般是法定继承人,保险人生前有指定受益人的,按指定执行。上述的个人账户资金来源有两种情况:1、个人直接缴纳保险费的有40%进入个人账户,60%进入社会统筹。2、单位代缴纳保险费的,个人承担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单位承担的全部进入社会统筹。个人账户资金的去向是按社会平均寿命与实际退休年龄之间按月平均计入参保人领取的保险金中。参保人的实际寿命未达平均寿命的,个人账户的资金就有结余,可以退回。参保人的实际寿命超过平均寿命的,个人账户的资金就没有结余,但领取的保险金中仍然包括这一块金额。
4. 缴纳养老保险中途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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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包括退休人员)死亡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就是上班的时候每个月扣你工资的部分,也就是你个人缴费部分)本息结余部分全部返还。社会保险还要支付你的丧葬费和抚恤费。
如果是在职,个人账户自然是全部了。
如果已经退休。那么你的个人账户根据你的退休年龄是递减的,如果男60退休,则你的账户每个月减少1/139。如果女50退休。则每个月是减少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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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交险人中途死亡,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内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容;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6. 社会养老保险中途死亡
社会统筹养老保险,投保人在没到退休年龄时死亡,退回个人交的部分。如果全是自己交的,也只退个人账号的部分(就是你交钱数的12%)没有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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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买了养老保险后,若中途去世怎么办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注意:是个人账户里余额。社保养老是按单位比例和个人比例收取的,如果你是在单位的,那你所交的钱只是个人部分,这部分全部进入你个人帐户,可以返还或继承。
如果你是自己全额负担的,那你交的钱里有近三分之二属于单位部分,不进你个人帐户。
因此,如果你是个人交的,你只能拿到你所有交的钱的三分之一。
但是,社会养老保险还得交,因为国家不定还有啥政策。所以,你可以再交点商业保险寿险。
8. 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中途死亡怎么处理
1、《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中途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9. 入社会保险人。如果中途死亡 那交的养老保险 怎么办受益人是谁
养老保险参保人在享受保险前身亡的,属于自己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退回,并计算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单位缴纳的部分则不予退回,作为社会统筹资金了。养老保险参保人在享受保险期间身亡的,可以退回个人账户的未扣完的剩余部分资金。受益人一般是法定继承人,保险人生前有指定受益人的,按指定执行。
1、概念
社会养老保险即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计算方法
1)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社会养老保险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职工工资总额×60%~300%×8%。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即省社平工资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间选择缴费)。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
10. 我自己个人交养老保险中途死亡怎么办是否全额退费
可以全部继承。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
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草案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10)养老保险中途死亡扩展阅读
“个人账户”部分积累制的相关制度:
在“个人账户”部分积累制模式下,职工个人和企业缴纳的养老金计入个人账户,但是个人账户只是记载缴费记录,个人退休时按照个人账户缴费总额计算退休金。缴纳的养老金并没有全部储蓄起来,而是用其中的一部分来支付已退休人员当年的养老金。
该制度较现收现付制的优点是个人的养老金支付水平与缴费记录挂钩,可以体现效率,鼓励人们努力工作,为养老金的收入来源提供保障。
此外该制度积累少量资金,减少管理成本,避免管理基金的各种风险。此制度的缺点也很明显:一是忽视社会公平,低收入者缴费较少,老年生活没有保障;
二是在鼓励缴费的同时也确定了未来的支付水平,收不抵支的时候需要其他资金来源。现在的瑞典实际运行的养老保险模式就是这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