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多地参保的养老保险怎么算
这个,目前政策上还没解决好吧.你在烟台的社保已经停交了,估计不好算在一起吧.你可以打电话到烟台那边社保局问问.
❷ 在多地交过养老保险
看你交养老保险的年限了,缴费满10年以上就可以享受所在地养老保险待遇了!具体参考:跨版省流动就权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❸ 多地缴纳社保均满10年,养老金领取地是按长短来定还是可以任意选
多地缴纳社保均满10年,养老金领取地是按长短来定
建议直接去所在地社保局进行咨询即可
❹ 社保可以多地交吗
可以。
❺ 多地缴社保,养老金在哪领,转保手续怎么办
1、在户籍地缴纳养老保险,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手续,享受养老待遇;
2、不在户籍地缴纳养老保险,在其他城市有交养老保险并且缴费年限满了10年,在该地办理手续,享受养老待遇;
3、不在户籍地缴纳养老保险,在其他城市交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没有满10年的,把养老保险转到缴费年限有满10年的城市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养老待遇;
4、不在户籍所在地缴纳养老保险,而且没有在任何一个城市参保养老缴费年限满10年的,将养老保险转回户籍地,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手续,享受养老待遇;
哪种情况无法“正常”退休?
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中,有这样一条规定:
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意思就是说:男性超过50周岁、女性超过40周岁之后再去户籍地以外的城市缴纳社保的,都属于“临时账户”,
即使你在所属城市缴满了10年以上的社保,也不能在当地申请退休,只能转回户籍地或者另个待遇领取地!
❻ 多地交了养老保险,可选择最后一地合并吗
可选择最后一地合并。
确认养老金的领取地基本条件是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如果参保者的参保地和户籍地是一致的,那么就是在户籍地领取养老金。
如果不一致,就按缴费满十年的地方来确定参保者的养老金领取地。
如果参保者有多个缴费满十年的地方,就按最后一个满十年的地方来确定参保者领取地。
如果参保者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满十年,那就把参保者的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到户籍地,由户籍地来给支付养老金。
❼ 多个省市工作退休养老金怎么算
首先,你的社保不可能在2地同时领取,你必须转移关系之后且合并帐户才可以一起内申领且享受养老金待容遇。
其次,对于转移,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
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所有手续需要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的12%,其金额是单位交纳金额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