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四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有哪些区域
在全国各地均有试点区。
交15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
达到退休年龄的回,答可以申请一次性交清,然后次月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身为农村,可以在试点区参保农村养老保险,其交纳是根据当地农民去年的纯收入为基数,再按一定比例交纳即可,交得多,对应将来就可以领得越多。
比如去年纯收入为8000元,那么交纳金额为8000*10%=800元。
同时,国家也规定了退休领取,退休年龄为:60岁。按月领取。
也是按多交多得,少交少得的原则进行,这只是养老补助,同时也需要采取其它的方式来辅助解决养老问题。
Ⅱ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意见
国发〔200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基本原则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二、任务目标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镇),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四、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五、建立个人账户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六、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八、待遇调整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九、基金管理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十、基金监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十一、经办管理服务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十二、相关制度衔接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国务院二○○九年九月一日
Ⅲ 请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开封的试点县都有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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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豫政[2009]94号)文件规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分批进行试点,到2020年达到全覆盖。2009年12月11日,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标志着我省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向着覆盖城乡居民的目标,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河南省首批21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名单:开封市通许县,洛阳市偃师市,平顶山市鲁山县,安阳市内黄县,鹤壁市淇县,新乡市辉县市,焦作市修武县,濮阳市清丰县,许昌市长葛市,漯河市郾城区,三门峡市卢氏县,南阳市社旗县,商丘市虞城县,信阳市罗山县,周口市扶沟县,驻马店市平舆县,郑州市荥阳市,济源市,南阳市淅川县,商丘市梁园区,南阳市西峡县。2010年10月11日开始,河南省第二批新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22个县(市、区)启动,覆盖农村人口1311万。覆盖农村人口1311万。在河南省新农保第二批试点启动工作电视电话上,副省长史济春要求,争取2011年元旦前将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河南省第二批22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名单:登封市,中牟县,灵宝市,栾川县,沁阳市,新乡县,封丘县,浚县,安阳县,濮阳县,兰考县,商丘市睢阳区,许昌县,漯河市召陵区,宝丰县,郏县,南召县,方城县,潢川县,新县,项城市,泌阳县。内容来自河南省人民政府网及大河网,本博客综合编辑
Ⅳ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有哪些
在全国各地均有试点区。
交15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
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一次性交清,然后次月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身为农村,可以在试点区参保农村养老保险,其交纳是根据当地农民去年的纯收入为基数,再按一定比例交纳即可,交得多,对应将来就可以领得越多。
比如去年纯收入为8000元,那么交纳金额为8000*10%=800元。
同时,国家也规定了退休领取,退休年龄为:60岁。按月领取。
也是按多交多得,少交少得的原则进行,这只是养老补助,同时也需要采取其它的方式来辅助解决养老问题。
Ⅳ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版础养老金标准权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Ⅵ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暂行办法 有什么好处
有利于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到2020年覆盖城乡所有居民,重点是基本保险、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2003年开始试点,截至2008年9月底,全国参保人口8.14亿人,参保率达91.5%,越来越接近全覆盖目标。2007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2008年全国农村低保对象4284.3万人。随着新农保的试点及推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骨架将基本形成,对于健全农村社保体系、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体系具有里程碑意义。
有利于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面覆盖、化解养老后顾之忧
我国农村居民绝大部分游离于正式养老保障制度之外,主要依靠家庭养老。截至2008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为2416万人,占在城镇就业农民工的17%。建立在土地基础上的家庭养老是农民养老的主要形式,但面临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带来的巨大压力与挑战,结果造成39.3%的农村老年人生活贫困,45.3%的农村老年人认为生活得不到保障。因此,养老成为农村居民不得不忧虑的心事,由于养老而发生的家庭纠纷也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的重要障碍。现在,中央政府出台政策,由财政补贴来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参保,对于结束千百年来主要依靠养儿防老的中国农民来说,其革命性无异于取消农业税。
实施财政补贴有助于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扩大覆盖面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从1990年就开始试点,制度模式是农民个人缴纳养老费和集体补助相结合,资金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之后,由于管理职能划转以及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定性上存在分歧,老农保从徘徊到停滞不前,再到有所萎缩、前景堪忧。新农保要求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适应,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改变过去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的二元结构,实现了政府到位,成为最大亮点;同时,也调动了农民参保积极性、扩大农保覆盖面。
有助于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破解退保难题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特有的现象,按照“外出务工或从事本地非农活动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的统计口径,截至2008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542万人,其中本乡镇以外就业的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4041万人,规模十分庞大。我国法律和政策都规定,进入城镇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原则上应当参加法定的社会保险,即现行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在制度层面并不排斥正规就业的农民工。但是,在实践层面,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对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缺乏了解,一些企业主和地方政府出于种种顾虑不愿为农民工投保。更主要的是基于城镇国有企业职工的社保制度费率高、保险关系转移难,导致农民工参保难、退保易,如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为15%左右,一些地区退保率高达90%以上,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难以落实。新农保规定,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笔者认为,参保范围的广泛性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农民工如果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参加新农保,特别是对于没有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其次,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一个“对接口”,避免频繁流动带来的频繁退保。
逐步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实现老年收入来源多元化
2006年,世界银行提出了新的养老金制度建议,即在1994年提出的公共养老金计划、职业养老金计划和个人储蓄计划组成的“三支柱”模式,加上非缴费养老金和非正规保障形式,形成“五支柱”模式。借鉴多支柱养老保险的国际发展趋势,在政府着重发展公共养老金计划的同时,还应鼓励发展形式的养老金计划。
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提高作用
一是巩固和扩大小额保险实施范围。近年来,商业保险积极服务“三农”、满足广大低收入农民保险保障需求。2008年起,我国在9个省区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今年又扩大试点范围和试点产品。笔者建议,小额保险的实施范围可进一步扩大到城市,为低收入的农民工和城市人口提供保险服务;二是发挥行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保险公司作为市场机构参与社会保险的经办管理,能够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并积累丰富经验。2008年,保险业以委托管理和保险合同等形式参与了全国14个省、(市)、区的115个市县的新农合工作,参与27个市县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73个市县开办医疗救助。我们相信,保险业参与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经办同样是可行的。
Ⅶ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Ⅷ 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开始
新农村复养老保险为农业户口居民制提供养老保障,当参保人达到规定年龄时即可领取养老保险金待遇。每个地区的新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不同,没有统一的安排。新农村养老保险按年度缴费,如果之前已经参保,则去年的缴费时间为今年的缴费时间。如果尚未参加新农村养老保险,则随时可以参保。
(8)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扩展阅读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
资料来源:网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Ⅸ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都包括哪些县市
每个省都有一些县市会纳入试点,具体怎么划入试点地区,得看当地的具体规定了
所以,建议你去所在省劳动厅的网站查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