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原是外地户口在珠海买15年社保退休的,如今户口已迁入珠海市了,养老金方面和医保方面会多一点吗或
1、目前的情况,社保还没有联网,只能是在哪里退休,在哪里拿退休金,银行是可以异地取款的,可以在居住地的同一银行营业点去取款。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人社部2014年印发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4〕23号)文件第43条的规定:
(1)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2)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待遇领取资格核对工作由户籍迁入地社保机构协助完成。
3、当事人户口迁移后,在异地就诊的,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并经过经过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批准,且在异地的定点机构就诊的,才可以回社保参保地的社保部门报销医保待遇;
4、具体需要办理的程序及证件、资料,可以带上上述证件,事先咨询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
(1)珠海市养老金扩展阅读
国家根据以下四种情况做出了规定:
1、 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就在当地领取。这个不用多说。
2、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在工作地累计缴费满10年可以领取养老金。比如:小芳的户籍所在地不在北京,但是她在北京累计缴费满10年,也是可以在北京领取养老金的。
3、养老保险不在户籍地,且所在工作地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个缴满年限地领取。就是说在多个城市缴纳过社保,退休前所在地缴纳养老保险未满10年,那就倒回上一个缴满10年养老保险的城市领取养老金。
4、养老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多地累计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的,那就回户口所在地领养老金。
如果可以,还是尽量在大城市退休。因为你交保险的时候用的是发达城市的标准,领钱的时候享受的却是不发达城市的待遇,每年的养老金上涨幅度也较低。
㈡ 珠海市退休养老金每月多少钱
各阶级的待遇差异很大。
公务员养老金七八千到过万、事业单位五六千到近万、正在领养老金的近2000万人。
工人(参加的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1-3千、正在领养老金的1亿多人。
农民每月125元(1.6亿领“养老金”的农民的平均月收入),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都非常低。
㈢ 珠海社保退休金查询
一,登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址:
1.请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密码(密码不少于8位)、识别码进行登录。
2.持本人身份证到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经办窗口,可以关闭个人资料查询和重置查询密码。
3.如无法查询,请先下载安装根证书,请查看新版社保查询服务平台公告
4.请使用IE浏览器(支持6.0SP3以上版本)访问查询网站,屏幕分辨率设置为1024*768或以上
二,直接到各街道查询:
珠海南屏社保局电话:0756-8671922
地址:珠海南屏镇坪岚路13号(南屏镇政府内)
珠海狮山社保局电话:0756-2130718
地址:珠海香洲湖湾路17号(狮山街道办2楼)
珠海拱北社保局电话:0756-8133302(0756-8133302)
地址:珠海拱北港昌路123号(拱北街道办内)
珠海吉大社保局电话:0756-3337580(0756-3366002)
地址:珠海吉大广发巷33号(吉大街道办2楼)
珠海梅华社保局电话:0756-2520996(0756-2520800)
地址:珠海香洲同华路20号(梅华街道办内)
珠海翠香社保局电话:0756-2130131(0756-2130130)
地址:珠海香洲兴华路31号(翠香街道办2楼)
珠海前山保局电话:0756-8610268(0756-8615444)
地址:珠海前山桉联路1号(前山街道办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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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我能在珠海领退休金吗,谢谢
问题一:
可以拿到退休金的!我这里找了一些政府通告的资料,给你看看:版
珠海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权步做好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工作的通知》,具体明确了外来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凡在珠海市参加了养老保险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不论其户籍是否在珠海,都可以与珠海市户籍的参保者同样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问题二:
如果你担心拿不到,我这里也有一些资料,实在珠海社会保障局网站上面找的:农民合同工在离开珠海时,经其本人申请,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和条件的,可一次性结算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据了解,外来农民合同工本人办理退保时需带齐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最后务工单位开具的辞工证明、本人亲笔签名的申请书;代办退保的则还须出具委托《公证书》。
㈤ 珠海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是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也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
2、办理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照片、参保费用等(前两个涉及到了复印件,注意准备)。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为100~1500左右(其最高限额各地可能会有出入,但100元/人年的最低限额不会改变),由参保人自由选择。达到60周岁并符合其养老保险参保时长要求时(视年龄和当地推行时间,分为三种情况,例如当地实施时不满45周岁的人员应参保缴费15年以上)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为55元,由中央统一拨付;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合计(含历年政府补助)/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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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请问,退休人员在相同的退休情况,深圳市与珠海市所发的退休金是否相同
肯定不一样了,2地的平均工资都不同。退休金除了跟你买的年限,买的工资基准,还跟当地上年的平均工资挂钩。
㈦ 谁知道珠海什么时候给我们这些倒挂的退休人员涨工资啊!我退休金才1300元,别的城市都涨工资为什么珠
我是珠海市退休人员,2017年6月退休,到现在才1480元一个月,倒挂金何时发,痛苦啊。
㈧ 珠海社保退休养老金
【摘要】退休老人怎样领取养老金呢?一般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而且要符合下列的4种具体情况,如下:
受理范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
所需材料
1、《珠海市退休领取养老金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和户口本(境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复印件用A4纸);
3、人事档案(已建立视同缴费账户的正常退休人员可不提供);
4、一寸照片一张(已办理退休证的免照片)。
有如下情况的应提供相关资料
1、属因病提前退休(退职)的,应提供劳鉴会《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2、属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或从事过特殊工种的,填写《珠海市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年限认定申请表》;
3、申请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的,需提供《珠海市困难国有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核准表》;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人事局或主管机关核定的退休待遇核定表。
办理程序
1、申请人达到法定退休条件后,先前往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并携带好相关减员证明材料以备社保部门查验。
2、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先报主管机关审批退休,工勤人员由辖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审批退休(区属单位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市属单位由社保中心审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主管机关核定退休待遇后,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资料。
3、企业单位的干部和工人先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退休(市属单位由社保中心审批),再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资料。
4、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程序:申请人符合受理范围,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打印受理回执交申请人。经初审、复审、核准审核通过的,出具《珠海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待遇核定单》交申请人,并告知其权利义务。对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义务,要求延续缴费的,指导其到保险关系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5、申请人按受理回执通知的时间查询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日。
注意事项
1、本市户籍并在本市居住退休人员每年不需办理资格认证手续,由公安部门协同社保部门认证。非本市户籍或不在本市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每年必须通过直接或辅助方式在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暂停发放养老金。
2、申请人当月申请批准后,从次月起开始发放养老金待遇。
3、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不满20年的,需一次性补满20年后,才能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待险待遇。
经办部门
市社保中心二楼办事大厅、市社保中心斗门办事处、金湾办事处
有关文件
1、《转发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珠府〔2007〕1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
3、《珠海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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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珠海市个人社保交完15年后到退休年龄,每月可领取多少退休金
看提问的这情况
应该是按照个体参保
这个退休金的数额就要看你缴纳的基数了
按照社平工资的系数来算
有个大概就是按照你缴纳的最后一年的全年25%左右
根据地区、交费基数不同
在600---2500都有可能
㈩ 珠海退休金多少
珠海市基本养老金的享受条件与计算方法
http://wenku..com/link?url=-Nu8Z1t2KG4_Z_BWmIzxylzTxWWg_btZ0_RG_
一、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
6
月
30
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013
年
7
月
1
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
15
年
的;
4
、
1998
年
6
月
30
日前应参保未参保,
1998
年
7
月
1
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
缴费年限满
15
年的。
二、我市基本养老金新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
养老金
1
、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的缴
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
说明:
(1)
对于平均缴费指数低于
0.6
的
,
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
工资需乘一个调整系数
a
a=
平均缴费指数÷
0.6
(2)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
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3)
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
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
(珠海市视同缴费指数取全市平均值
1.389
)
(4)
实际缴费工资指数
=
本人月缴费工资÷上年度全省
(
在岗
)
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
个人账户养老金=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本人个人账
户储存额÷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50
岁为
195
;
55
岁为
170
;
60
岁为
139
)
3
、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对象及计算公式
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下列参保
人:
(
1
)
1998
年
6
月
30
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006
年
7
月
1
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
2
)
1998
年
7
月
1
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前具
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
2006
年
7
月
1
日后符合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计发月数
(
120
或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不同类型的参保人对应不同计发月数:
(
1
)
1998
年
6
月
30
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
以首次
领取基本养老金时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
120
;
(
2
)
1998
年
7
月
1
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006
年
6
月
30
日前已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
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
120
;
2006
年
7
月
1
日后开始具有按国
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个
人账户计发月数。
三、过渡期计发办法
为保证基本养老金新计发办法与原计发办法平稳过渡,
设置
5
年过渡期(
2006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过渡期内实行新办法与原办法对比并按差额计发基本养老
金的做法。
对过渡期内申领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按新办法计算的
基本养老金低于按原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的,其差额部分
作为补差计发。
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按原办法计算的基本
养老金的,高出部分按下列比例计发
:
2006
年
7
月
1
日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
的计发
10%
;
2007
年
7
月
1
日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
的计发
30%
;
2008
年
7
月
1
日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
的计发
50%
;
2009
年
7
月
1
日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
的计发
70%
;
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
的计发
90%
。
2011
年
7
月
1
日以后申领基本养老金的,
不再实行新办
法与原办法对比,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发。
《珠海市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在本市实施养老
保险制度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县以
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职工,按照国家原规定计
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经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调动并转移了养老
保险关系的被保险人,其在调出地实施养老保险前按照国家
原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调入前国家机关单位
或者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因
当地未启动养老保险而未参保的,必须出示当地地级市以上
社会保障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
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
其按照国家原规定计算连续工龄及军龄,视同缴费年限。自
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及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